XX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定稿) 下载本文

XX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征求意见稿)

目录

1、《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替代原《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工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食药监)、《涉刑案件移送书》(质监)) 2、《(查封、扣押)财物移送通知书》(《查封扣押财物移送通知书》(工商)、《查封(扣押)物品移交通知书》(食药监)、《行政强制措施告知书》(质监))

3、《案件移送书》(替代原《案件移送函》(工商)、《案件移送书》(食药监)、《行政案件移送书》(质监))

4、《案件来源登记表》(替代《案件受理记录》(食药监)、《案件受理记录》(质监))

5、《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替代三局的相关审批文书) 6、《立案(不予立案)审批表》(替代原《立案审批表》(工商)、《立案申请表》(食药监)、《立案审批表》(质监))

7、《协助调查函》(替代原《协助调查函》(工商)、《案件协查函》(质监)、《协助调查函》(食药监))

8、《询问调查通知书》(替代原《询问通知书》(工商)、《通知书》(质监)、《询问(调查)通知书》(食药监))

9、《询问调查笔录》(替代原《询问(调查)笔录》(工商)、《询问(调查)笔录》(食药监)、《调查笔录》(质监))

10、《现场笔录》(替代原《现场笔录》(工商)、《现场检查笔录》(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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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现场笔录》(质监))

11、《证据卷页》(主要用于粘贴、打印照片和其他物证(如假冒商标标示等),格式主要源于质监的《证据卷页》)

12、《送达回证》(替代原《送达回证》(工商)、《送达回执》(食药监)、《送达回证》(质监))

13、《行政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新增,用于明确送达事项,减少送达成本)

14、《抽样取证单》(替代原《抽样取证记录》(工商)、《抽样取证单》(质监),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继续沿用原有省局文书) 15、《鉴定(检验)(检测)(检定)委托书》(替代原《委托鉴定书》(工商)、《检验(检定)(鉴定)委托书》(质监))

16、《鉴定(检验)(检测)(检定)结果告知书》(替代原《检验结果告知书》(食药监)、《检验(检定)(鉴定)结果告知书》(质监)) 17、《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替代原《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工商)、《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食药监)、《登记保存决定书》(质监)) 18、《解除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替代原《解除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工商)、《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食药监)、《解除登记保存决定书》(质监))

19、《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可替代原《查封扣押决定书》(食药监)、《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质监))

20、《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可替代原《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食药监)、《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质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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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协助扣押(留)财物通知书》(原工商文书,托运,28号令第三十七条)

22、《鉴定(检验)(检测)期间告知书》(替代原《(检测、检验、检疫、技术鉴定)期间告知书》(工商)、《行政强制措施告知书》(质监)、《检验(检疫、检测、技术鉴定)告知书》(食药监))

23、《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替代原《延长查封扣押期限决定书》(工商)、《查封(扣押)延期决定书》(食药监)、《延长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质监)) 24、《封条》(三局通用)

25、《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财物(场所、设施)委托保管书》(原工商文书)

26、《先行处理物品通知书》(原工商文书)

27、《财物(场所、设施)清单》(替代《财物(场所、设施)清单》(工商)《涉案物品清单》(质监)《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查封(扣押)物品清单》《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解除查封(扣押)物品清单》(食药监))

28、《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替代《案件调查终结报告》(食药监)《调查终结报告》(质监))

29、《案件核审表》(替代《案件核审表》(食药监)《行政案件初审表》(质监))

30、《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记录》(替代原《行政案件审理记录》(质监)、《案件合议记录》、《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食药监))

3

31、《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可替代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食药监)、《行政处罚告知书》(质监)) 32、《陈述申辩复核表》(新增)

33、《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替代原《听证告知书》(食药监)、《行政处罚告知书》(质监))

34、《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替代原《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工商)、《听证通知书》(食药监)、《听证通知书》(质监)) 35、《不予组织听证通知书》(原质监文书) 36、《授权委托书》(新增)

37、《听证笔录》(替代原《听证笔录》(工商)、《听证笔录》(食药监)、《行者处罚听证笔录》(质监))

38、《听证报告》(替代《听证意见》(工商)《听证意见书》(食药监)、《听证报告》(质监))

39、《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替代《行政处罚决定书存根》(质监)《行政处罚决定书审批表》(食药监)) 40、《行政处罚决定书》(替代三局原决定书) 41、《责令改正通知书》(三家都有,统一格式) 42、《责令召回通知书》(原保化文书)

43、《当场处罚决定书》(以工商《当场处罚决定书》为蓝本,调整了格式,内容减少为一页纸,食药监文书)

44、《物品处理记录》(替代《物品处理记录》(工商)、《没收物品处理清单》(食药监)、《涉案物品处理记录》(质监))

4

45、《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没收款批准书》(替代原《延(分)期缴纳罚没款批准书》(食药监)、《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质监)、分期(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工商))

46、《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替代《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工商)、《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食药监)、《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质监))

47、《申请执行表》(替代原《强制执行申请书》(工商)、《行政处罚 强制执行申请书》(食药监)、《强制执行申请书》(质监)。)

48、《行政处罚案件结案报告》(替代《行政处罚案件结案报告》(工商)、《行政处罚结案报告》(食药监)、《行政案件结案报告》(质监)) 49、《案卷封面》(原工商文书) 50、《案卷目录》(原工商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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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文书1

市场监督管理局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市监 字〔 〕 号

本局于 年 月 日对 进行调查。在调查中发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该案移送你单位处理。

附件:(有关材料)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印章)

年 月 日

送达回证

送达地点 收件人 (签名或者盖章) 送达人 送达方式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四份,一份送达,一份抄送人民检察院,一份归档,一份办案机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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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文书2

市场监督管理局 (查封、扣押)财物移送通知书

市监 字〔 〕 号

年 月 日本局根据《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市监 字? ? 号)对你(单位)实施了(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因违法行为涉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本局依法已将案件移送 ,相关涉案财物(详见《财物(场所、设施)清单》第 号)已于 年 月 日按照有关规定一并移送。

附件:《财物(场所、设施)清单》第 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印 章)

年 月 日

送达回证

送达地点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送达方式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收件人 见证人 送达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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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文书3

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 件 移 送 书

市监 字〔 〕 号

本局于 年 月 日对 进行调查。在调查中发现 ,此案不属于我局管辖。根据 规定,现将该案移送你单位处理。案件处理结果请函告我局。

附件:(移送案件涉案物品清单或有关材料)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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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案件涉案物品清单

移送单位(公章): 序 号 名 称 数 量 品 级 规 格 型 号 备 注 移送案件接收人: 年 月 日 移送案件移送人: 年 月 日

送达回证

送达地点 收件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送达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送达方式 备注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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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文书4

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件来源登记表

登记时间 来源分类 年 月 日 时 分 ( )监督检查 ( )投诉、申诉、举报 ( )其他机关移送 ( )上级机关交办 执法单位 执法单位 身份证(其他 有效证件)号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监督 姓 名 检查人 姓 名 个人 姓名 案 名称 源 投诉、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申诉、提 举报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供 名 称 人 移送、联 系 人 交办 机关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案 源 登 记 内 容 登记人: 年 月 日 案 源 交 办 意 见 年 月 日 备 注 10

执法文书5

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

案件名称 审批事项 提请审批的理由及依据 办案人员: 、 年 月 日 办案机构 负责人意见 机关负责人意见 备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1

执法文书6

市场监督管理局

立案(不予立案)审批表

个人 姓名 当 单位 名称 事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人 联系电话 住所(住址) 案件来源 案 发 地 案源登记时 间 核 查 情 况 及 立 案 (不 予 立 案) 理 由 经办人: 、 年 月 日 身份证(其他有效 证件)号码 邮政编码 办案机构负 建议本案由×××、×××等承办 责人意见 年 月 日 机关负责人 意见 备注 年 月 日 12

执法文书7

市场监督管理局

协 助 调 查 函

市监 字〔 〕 号

本局在处理 一案中,因 ,特请你单位协助调查以下问题:

请你单位在调查结果上加盖公章后及时函告本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13

执法文书8

市场监督管理局 询 问 调 查 通 知 书

市监 字〔 〕 号

为调查了解

,请你于 年

月 日 时 分到 接受询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你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

请携带以下材料:

1. □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许可证

2. 3. 4.

办案人员: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印章)

年 月 日

送达回证

送达地点 收件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见证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送达方式 送达人 备注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14

执法文书9

市场监督管理局

询问调查笔录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第 次 地点: 询问调查人: 、 被询问调查人: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住址: 工作单位: 职务: 询问调查人:我们是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执法人员,已向你出示了我们的执法证件,执法人员姓名及执法证编号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向你询问调查了解有关情况,你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如果你认为办案人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你有申

请办案人员回避的权利,请问你是否听清楚?是否申请回避? 被询问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询问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 页共 页

15

(续页)

被询问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询问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 页共 页

16

(尾页)

被询问调查人:本询问调查笔录已经本人逐一核对(已向本人宣读),记录属实、无误。

被询问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询问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 页共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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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文书10

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 场 笔 录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检查人员: 执法证件号码: 检查人员: 执法证件号码: 当事人:

(个人)姓名: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单位)名称: 住所(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见证人: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单位或者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通知当事人到场情况: 我们是 的执法人员 、 ,执法证件名称、编号是: 。依照法律规定,你有权依法申请检查人员回避。

如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及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情况: 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检查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第 页共 页

18

(续页)

检查情况:

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检查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 页共 页

19

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场照片(图片、影像资料)证据 照片(图片) 照片(图片)

说明反映的问题: 拍摄地点: 拍 摄 人: 当事人或见证人: 执法人员: 执法证号: 拍摄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20

执法文书11

证 据 卷 页

第 份(共 份)第 页(共 页) 证据名称: 证据粘贴、打印处: 证据来源: 取证时间: 证明内容: 当事人签名确认上述证据内容属实: 取证地点: 执法人员签名确认: 见证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 21

执法文书12

市场监督管理局

送 达 回 证

送达机关名称(盖章): 送达文书名称及文号 受送达人名称或姓名 送 达 日 期 送 达 地 点 送 达 方 式 收件人签字(或盖章) 及收件日期 送达人(签字) 见 证 人 备 注 (与受送达人的关系: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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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文书13

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案 由 案 号 1.为便于当事人及时收到本局的行政法律文书,保证相关行政程序的顺利进行,当事人应当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2.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案件相关的调查、告知、处理、执行等各个阶段的法律文书的送达; 3.案件处理期间如果送达地址有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本局变更后的送达地址; 4.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相关行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当事人将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当 事 人 邮编 告 知 事 项 送达地址送 达 地 址 电话(手机) 其他联系方式 当事人 确 认 备 注 案件承办 人员签名

我已经阅读(听明白)本确认书的告知事项,提供了上栏送达地址,并保证所提供的送达地址各项内容是正确、有效的。 当事人(签章): 年 月 日 23

执法文书14

市场监督管理局

抽 样 取 证 单

被 检 查 单 位 单位名称 地 址 负责人 产品名称 商标 被 抽 样 产 品 情 况 生产企业 生产日期 或出厂批号 产品等级 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职 务 型号规格 保质期 产品执行 标准编号 包装方式 产品质量认证编号: 邮编 电话 是否为合格待销产品: □是 □否 抽 样 及 样 品 情 况 抽样方法 样本量 抽样基数 抽样地点 □按标准规定抽样(抽样依据的标准编号): □按双方约定以随机的方式抽样(注明约定的抽样方法,可使用附页): 检验样本数量 备用样本数量 样本等级 抽样样品是否要求返还 □是 □否 包装方式 封 样 情 况 备用样本 封存地点 封条数量 封条部位 抽样人(办案人员): (印章) 年 月 日 对抽样过程和上述内容有无异议? 供样人: (印章) 年 月 日 备注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被抽样单位存档,一份检验机构存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可沿用原有统一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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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文书15

市场监督管理局 鉴定(检验)(检测)(检定)委托书

市监 字〔 〕 号

本局在调查处理有关涉嫌违法案件中,需要对下列物品进行鉴定(检验)、(检测)、(检定)。特委托你单位进行处理。

委托事项: 委托人委托受委托人对下列产品进行鉴定(检验)(检测)(检定)。 样品名称 规格型号 等 级 适用标准或规程 样品数量 项目 备注 1.委托人应当提供鉴定(检验)(检测)(检定)所需样品;

2.委托人应当按时收取鉴定(检验)(检测)(检定)报告,并按双方约定交纳费用; 3.受委托人应当按委托人的要求进行鉴定(检验)(检测)(检定),并于 年 月 日前提交鉴定(检验)(检测)(检定)报告一式 份;

4.受委托人不能按时完成委托的鉴定(检验)(检测)(检定)工作,或者提供不真实的鉴定(检验)(检测)(检定)报告,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或因此引发行政赔偿责任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受委托人应在出具的鉴定(检验)(检测)(检定)报告中载明鉴定的内容、委托人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的过程、明确的鉴定结论、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及鉴定人和鉴定部门的签名盖章。

委托人印章 受委托人印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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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文书16

市场监督管理局 鉴定(检验)(检测)(检定)结果告知书

市监 字〔 〕 号

你(单位) ,经 鉴定(检验)(检测)(检定),被判定为 。

你(单位)如对该鉴定(检验)(检测)(检定)结果有异议,可于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 日内,向 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将视为放弃该权利。特此告知。

附:鉴定(检验)(检测)(检定)报告书 份 报告编号:

(印 章) 年 月 日

送达回证

送达地点 收件人 送达人 备注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见证人 送达方式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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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文书17

市场监督管理局

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市监 字〔 〕 号

你(单位)涉嫌(存在) (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你(单位)有关证据(详见《财物(场所、设施)清

单》第 号)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在此期间,不得销毁

或者转移证据。

保存地点: 保存条件:

本局将在七日内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的,先行登记保存措施自动解除。

附件:《财物(场所、设施)清单》第 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印章)

年 月 日

送达回证

送达地点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送达方式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收件人 见证人 送达人 备注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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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文书18

解除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市监 字〔 〕 号

本局于 年 月 日以《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市监 字? ? 号)对你(单位)有关证据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现决定自 年 月 号)予以解除。 附件:《财物(场所、设施)清单》第 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印章) 年 月 日

送达回证

送达地点 收 件 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送 达 人 备 注 送达方式 见 证 人 日起(全部;部分,详见《财物(场所、设施)清单》第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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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文书19

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市监 字〔 〕 号

经查,你(单位)涉嫌 ,本局根据 的规定,决定对有关场所、设施、财物,(详见《财物(场所、设施)清单》第 号),实施(查封、扣押、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情况复杂,需要延长期限的,本局将另行书面告知。在此期间,未经本局批准,不得擅自使用、隐匿、变卖、销毁或者转移。

你(单位)可以对本决定进行陈述和申辩。如对本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依法向本局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查封、扣押财物保存地点:

查封、扣押财物保存条件(根据财物属性,对保存条件有要求的必须填写):

查封场所(设施)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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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回证

送达地点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送达方式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收件人 见证人 送达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执法文书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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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市监 字〔 〕 号

本局于 年 月 日以《实施行政强制

措施决定书》( 市监 字? ? 号)对你(单

位)有关财物(场所、设施)予以查封(扣押)(封存),现决定自 年 月 日起(全部;部分,详见《财物(场所、设施)清单》第 号)予以解除。

其中需退还你(单位)的财物,请你(单位)于三个月内领取。逾期不领取的,本局将依法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财物(场所、设施)清单》第 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印章) 年 月 日

送达回证

送达地点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送达方式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收件人 见证人 送达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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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文书21

市场监督管理局 协助扣押(留)财物通知书

市监 字〔 〕 号

本局在调查处理 一案中,需要对 委托你(单位) 的下列物品(详见《财物(场所、设施)清单》第 号)予以扣押(留)。根据 的规定,请你(单位)协助办理。

附件:《财物(场所、设施)清单》第 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印章) 年 月 日

送达回证

送达地点 收 件 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送 达 人 备 注 送达方式 见 证 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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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文书22

市场监督管理局 鉴定(检验)(检测)(检定)期间告知书

市监 字〔 〕 号

本局于 年 月 日根据《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

定书》( 市监 字? ? 号),对你(单位)

予以查封(扣押)(封存)的有关物品(详见《财物(场所、设施)清单》第 号),现已依法委托相关机构进行鉴定(检验)(检测)(检定)。鉴定(检验)(检测)(检定)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查封(扣押)(封存)的期间不包括鉴定(检验)(检测)(检定)的期间。查封、扣押的期限顺延至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印章)

年 月 日

送达回证

送达地点 收件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见证人 送达方式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送达人 备注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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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文书23

市场监督管理局 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

市监 字〔 〕 号

本局于 年 月 日,向你(单位)制发《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市监强字? ? 号),对你(单位)有关财物(场所、设施)(详见《财物(场所、设施)清单》第 号)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因情况复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本局负责人批准,决定将行政强制措施的期限延长 日,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你(单位)可以对本决定进行陈述和申辩。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依法向本局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印章) 年 月 日

34

送达回证

送达地点 收 件 人 送 达 人 备 注 见 证 (签名或者盖章) 人 年 月 日 送达方式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35

***市场监督理 (局印 封章)条年 月 日 36

执法文书24

执法文书25

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财物(场所、设施)

委托保管书

市监 字〔 〕 号

现委托你(单位)代为保管本局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有关财物(场所、设施),(详见《财物(场所、设施)清单》第 号)。在保管期间,未经本局同意,你(单位)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你(单位)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局有权予以追偿。

附件:《财物(场所、设施)清单》第 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印章)

年 月 日

送达回证

送达地点 见 证 人 送达方式 收 件 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送 达 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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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文书26

市场监督管理局

先行处理物品通知书

市监 字〔 〕 号

本局于 年 月 日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市监 字? ? 号)(查封、扣押)了你(单位)的物品。为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于其中容易腐烂、变质的物品(详见《财物(场所、设施)清单》第 号),本局决定先行处理。处理方式: 。 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印章)

送达回证

送达地点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送达方式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财物(场所、设施)清单》第

年 月 日

收件人 见证人 送达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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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执法文书27

市场监督管理局

财物(场所、设施)清单

第 号

当事人: 地 址: 品 名 生产者(销售者) 规格 批 号 数量 单 价 包 装 备 注 (场所、设施地点) (面积) 上述内容经核对无误:

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办案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第 页共 页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39

(续页)

品 名 生产者(销售者) 规格 批 号 数量 单 价 包 装 备 注 (场所、设施地点) (面积) 上述物品品种、数量经核对无误:

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办案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第 页共 页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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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文书28

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案件名称:

填写说明:正文建议包括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案件的由来和调查经过、3、违法事实、相关证据及其证明事项、4、法律适用(处罚依据、案件性质)、5、处罚建议(自由裁量权)6、办案机构、办案人员;7其他:涉刑;举报奖励;黑名单。

办案机构负责签名

办案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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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文书29

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 件 核 审 表

案件名称 立案时间 年 月 日 调查终结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退卷时间 年 月 日 送审时间 处罚自由裁量适用情况 是否构成移送 核 审 意 见 和 建 议 承办人: 核审机构负责人 意见 备 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2

执法文书30

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案件名称: 案号: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 点:

集体讨论原因:

主持人: 职务: 记录人: 职务: 参加人员:

列席人员:

案件承办人汇报案件情况:

参加讨论人员意见和理由:

结论性意见:

出席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第 页共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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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文书31

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市监 字〔 〕 号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 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办案人员: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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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回证

送达地点 收件人 送达人 备注

(签名或者盖章) 见证人 年 月 日 送达方式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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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文书33

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市监 字〔 〕 号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 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也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印章)

年 月 日

送达回证

送达地点 收件人 送达人 送达方式 是否要求举 (签名或者盖章) 行听证 年 月 日 见证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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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文书34

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市监 字〔 〕 号

根据你(单位)的听证要求,本局决定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

对 一案举行听证,请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出席。

申请延期举行的,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向本局提出并说明理由,由本局决定是否延期。无正当理由不出席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如果委托代理人(一至二人)代为参加听证,请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及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行使陈述权、申辩权和质证权的,必须有委托人的明确授权。

本次听证会由 担任听证主持人, 担任记录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你(单位)如申请听证主持人、记录员回避,请于听证会开始前提出回避申请。

请参加人员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附:《授权委托书》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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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回证

送达地点 收件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见证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送达方式 送达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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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文书35

市场监督管理局

不予组织听证通知书

市监 字〔 〕 号

:

我局于 年 月 日收到你(单位)对 一案提出的听证要求,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规定,经审查,我局认为该听证要求不符合规定,决定不予组织听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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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文书36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单位(人): 地址(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住址): 职务: 联系电话: 因 一案,现授权委托 ,作为我(单位)授权

的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 代理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此栏可填写日期或写“本案终结”)止。

委托人(单位或个人): 受委托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附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年 月 日

注:委托权限一般为:1、接受调查;2、提供证据材料;3、代为签收法律文书及材料;4、申请回避权、陈述权、申辩权、申请、参加听证权;5、以及可以代理的其他事项(由授权人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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