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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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奖惩制度

第一条 员工的奖励分下列几种:

1.嘉奖——根据功绩做相应嘉奖,现金100元及其他非物质奖励; 2.特别贡献奖——奖金上不封顶,也有可能是带薪旅游或实物奖品,由公司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二条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嘉奖(100元):

1.对公司有特殊良好表现者;

2.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并经负责人提报批准者。 第三条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小功(300元):

1.对公司业务、企划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有一定成效者; 2.全年全勤,无迟到、早退及请假者;

3.检举违规、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而使公司及时防范者。 第四条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大功(500元): 1.遇灾后,为公司抢救有功者;

2.替公司开源节支,节省重大支出,有具体事实并经过负责人提报批准者; 3.揭发重大不轨活动,经查属实者。

第五条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特别贡献奖(1000元): 1.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2.对公司业务、企划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有巨大成效者; 3.工作定期考察,考绩优良,未曾旷职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4.对公司有特殊贡献,堪为全公司员工表率者。 第六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 1.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推销物品者;

2.未经许可,带外人进入工作场所或让外人使用公物者; 3.态度傲慢,不服从负责人员指派工作者。

第七条员 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小过(300元): 1.工作时间内,做其他事情,如睡觉、下棋; 2.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图利者; 3.为他人做不实的证明者; 4.偷拆他人或公司的信件者;

5. 对上级人员有关职务上的查询,有故意隐瞒或作不实的报告者; 6. 代人打卡或签到(托人者同)而证据确凿者;

7. 遗失公司支票、汇票等重要票据,但未造成重大损失者;

8. 在办公区域内吸烟者;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大过(500元): 1.有渎职,失职等情况,后果较严重者; 2.违反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者; 3.为逃避或转嫁责任,做虚假记录或报告者; 4.在工作时酗酒滋事或扰乱秩序者; 5.怠工、罢工者;

6.其它关系情节重大者。

第九条 一年记小过三次者,无年终奖,记大过三次者,直接予以辞退。

第十条 员工遗失公司财物,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均应负赔偿责任并视情况进行处分:

1.遗失现金者,照遗失金额赔偿;

2.遗失支票者,经止付无效而被冒领者,按票面金额赔偿; 3.遗失货品者,照市场价金额赔偿; 4.遗失其它财物者,照购买价金额赔偿。

第十一条 凡违反以下条例者,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详见第七章),对于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员工除赔偿相应损失外,根据情节严重情况,移送相应司法机关:

1. 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价值在人民币500元以上者;

2.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义受重大损害或伪造、变造、盗用公

司或部门印章、信件者;

3. 侵占公有财物、营私舞弊利用职务收受贿赂者; 4.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造成公司损失者;

5. 动手打人、出手帮凶、打架时防卫过当造成对方身体伤残或使用武力或携带

凶器威胁、恫吓他人,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为者; 6. 捏造、散播公司谣言,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7. 工作、服务态度恶劣,损害消费者或客户利益者;

8. 故意泄露技术上、营业上秘密致公司蒙受损失者,除进行赔偿外,解除劳动

合同,并移交司法机关;

9. 涂改、损坏公司重要文件,造成重大损失者;

10. 擅用公司名义,或盗用公司印信,或仿效主管领导笔迹牟取不正当利益者; 11. 参加非法社会组织者,解除劳动合同,并移交司法机关; 12. 其他违反国家法规或公司制度规定等情节重大者;

第十二条 各部门负责人对其下属人员有包庇纵容或未尽监督考核者,应负连带

责任。

第十章 员工福利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正式员工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待遇。

第二条 公司可视情况,不定期举办员工聚餐、郊游等集体活动。 第三条 员工与配偶若同时服务于本公司者,其各项福利可享双份。

第四条 负责人随时呈报表现优秀的员工,经公司评审后视情况发给各种奖励,

具体参照第十章的员工奖励制度。

第五条 公司年终结算如有盈利,对于全年无重大过失员工发放年终奖金,发放

标准如下: 1.服务满一年者发放月薪一个月,未满一年者按比例发放; 2.未到年终离职者不发。

第六条 公司年终结算如有盈利,根据考核,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调薪。 第七条 公司每逢重大节庆日(春节、中秋节等)向员工发放礼品或礼金,其金额视公司业务盈余及财政状况而定。

第八条 每月15日作为公司工资发放日,发放前月工资。

第十一章 岗位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经理职责:

1. 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 维持公司各部门的正常运转; 3. 合理安排每个项目的正常运作;

4. 指挥监督部门员工的日常工作,积极引导他们顺利开展工作,使公司业务高效运作,快速发展;

5. 部门负责人有权招聘、解雇部门人员,但须经总经理批准; 6. 部门负责人有权调整部门人员岗位与工作;

7. 如部门负责人未合理的安排工作,总经理有权立即作出调整; 8. 加强成本核算,力行节约,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条 财务部门岗位职责:

1.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 认真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并按期上报;

3. 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和报表等档案资料;管好各种印章、空白支票、空白收据。收据与支票领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使用完应办理注销手续;管理库存

现金与各种有价证券,保证其安全完整;

4. 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5. 定期将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凭证、报表等有关内容相符;

6. 空白合同由财务部统一管理,业务员申领合同,必须做好登记、备案; 7. 财务部有权督促业务员签订合同;

8. 每单业务结束后,有权向业务员确定金额,并结算;

9. 在结算过程中,如发现有违规操作的,不得给予结算提成及奖金; 10. 及时配合业务部开据发票,送货单等票据;

11. 在收款过程中,业务员如遇有扣款行为的,必须向业务员索要客户扣款证明,否则视为应收款项处理;

12. 业务开展过程中,如发现有违规操作的,有权拒绝支付款项,并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13. 认真核实报销凭证,由上级领导签字后方可支付; 14. 认真、统一管理公司客户资源,做好归档管理;

15. 每月将应收款、应付款、办公费用、工资、业务开支等报送总经理审阅。

第三条 人事部岗位职责:

1. 负责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规划,建立、执行招聘、培训、考勤、劳动纪律等人事程序或规章制度;

2. 负责制定和完善公司岗位编制,协调公司各部门有效的开发和利用人力,满足公司的经营管理需要;

3. 根据现有的编织及业务发展需求,协调、统计各部门的招聘需求,经批准后实施;

4. 做好各岗位的职位说明书,并根据公司职位调整组要进行相应的变更,保证职位说明书与实际相符;

5. 负责办理入职手续,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保管、用工合同的签订; 6. 建立并及时更新员工档案,做好年度/月度人员异动统计(包括离职、入职、晋升、调动、降职等)

7. 对试用期员工进行培训及考核,并根据培训考核结果建议部门录用; 8. 负责拟定部门薪酬制度和方案,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9. 制定绩效评价政策,组织实施绩效管理,并对各部门绩效评价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及时解决其中出现的问题,使绩效评价体系能够落到实处,并不断完善绩效管理体系

10. 负责审核并按职责报批员工定级、升职、加薪、奖励及纪律处分及内部调配、调入、调出、辞退等手续;

11. 做好员工考勤统计工作,负责加班的审核和报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