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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上,由单位领导人员集体研究通过;
(5)公布岗位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并组织实施。 36.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具体核准权限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市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市政府人事部门核准;市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人事部门核准。
(2)县(区)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县(区)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人事部门核准;县(区)部门或者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或者乡镇政府、县(区)政府人事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人事局核准。
37.对单位规模小、人员数量少、分布较分散的事业单位,可以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制订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内集中调控、集中管理。
38.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是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39.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应保持相对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可以按照35、36条规定申请变更:
(1)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事业单位出现分设、合并,变更机构规格,须重新进行岗位设置的。
(2)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事业单位增减机构编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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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
六、岗位聘用
40.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以及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定聘用合同。
41.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应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聘用条件不得低于国家、省、市规定的基本条件。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破格聘用。
4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如果要“双肩挑”,应符合以下条件:因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确需兼任且符合兼任岗位任职条件,并能履行兼任岗位职责,完成兼任岗位工作任务的,须在所兼任岗位核准的结构比例内。“双肩挑”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权限审批。
43.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的聘用,由事业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将符合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条件的人选逐级上报,经市政府审核后报省人事厅,经省人事厅核准(核准后,该单位专业技术三级以下高级岗位的数量应相应减少),由单位聘用。
44.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的聘用,由事业单位按照隶属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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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将符合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条件的人选逐个上报,经市人事局核准,由单位聘用。
45.事业单位应按照聘用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与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照所聘岗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变更。
46.事业单位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及时写出书面工作总结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区)以上政府人事部门对其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方可兑现各岗位聘用人员的相应工资待遇,其工资计算时间从审核认定的次月起执行。
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47.政府人事部门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和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 48.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做好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49.事业单位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聘用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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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行分类指导,有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要按照国家、省、市的规定以及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能够参照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经政府人事部门同意,参照相近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执行;其他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由政府人事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省、市的规定执行。
51.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不得突破已经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时,如果现有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超出部分人员可以按照现聘职务(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以保证现有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都能上岗。
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者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应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人员队伍状况逐年逐步到位。
5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2?40号)规定,已经实行聘用制度,普遍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国家、省、市以及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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