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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叫并联审批制度

并联审批制度,是指行政许可依法由地方人民政府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本级人民政府可以确定一个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的制度。并联审批制度有三种形式:一是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一个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转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二是由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理。对需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审批的事项,先明确一个主办部门,然后采取联合审批或会签的做法,实行多项合一、一次收文,联合办理、一次审结。(会府办抄字?2011?26号、会监函?2011?1号)三是将符合地方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审批事项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大厅等地集中办理。(会昌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审批“两个集中”工作的通知》(会府字[2010]79号)、关于印发《会昌县城市管理局行政审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会城管字[2011]6号))

并联审批制度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不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是将有关部门的全部或部分行政许可权集中到一个部门行使,由该部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关部门不再行使被集中的行政许可权,其权限被改变。并联审批制度并没有改变相关部门的权限,各个部门都在行使着各自的许可权,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只是行政许可实施的运作方式和运作程序,由以前行政审批部门按序逐家进行行政审批的模式,变为由政府确定的部门或者行政服务中心协调、组织各相关部门同步进行审批的行政审批模式。并联审批一般包括七大步骤:许可预告、服务前移、一窗受理、内部运转、并行审批、限时办结、监控测评。

并联审批制度有利于规范政府行为,解决办事程序过于复杂、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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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时限过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负担过重、社会成本过高等问题,有利于促进政府转变职能,提高行政效率。 二、并联审批的主要背景和意义

1、实施并联审批,是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的内在要求。《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应当按照“一个窗口对外”的要求,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行政许可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要组织联合办理、集中办理。这是我们实施并联审批工作的法律依据,同时并联审批也体现了《行政许可法》的内在要求,对于我们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建立科学合理的审批管理机制、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和严密完善的审批监督机制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2、实施并联审批,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长期以来,在政府职能作用的发挥上存在着“越位”、“缺位”的情况,重审批、轻管理、推责任、忘服务、乱收费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行政管理的透明度不高,随意性较大。这些都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背离。建设法治政府,必然要求政府是服务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通过建立县行政服务中心,构建“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并联式审批、阳光下作业、规范化管理”的工作机制,从而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服务,向投资者和公众展示良好的政府形象,促进政府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公开化,加快政府工作的法制化进程。

3、实施并联审批,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善投资环境的必然选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效能的必然要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个不断深化、不断提高的过程。如:(会昌县人民政府《关于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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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政审批“两个集中”工作的通知》(会府字[2010]79号))-------“两集中、两到位”是指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推进一个行政机关的审批事项向一个处室集中、行政审批处室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保障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通俗点说,就是把一个部门的行政审批权力全部向一个科室集中,这个科室再集中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办公,真真正正地做到“一站式”审批,从而彻底解决办事难、程序复杂的问题,行政审批效能有了明显提升。

4、实施并联审批,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建立预防腐败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狠抓机关效能建设,从治“标”上解决了一些问题,但根本上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权钱交易等现象在一些部门和行业中还时有发生,从而带来“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利益化”的问题。这虽然是极少数人、极个别现象,却极大地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并联审批,公开审批、收费事项和标准,统一操作规程,健全监督投诉机制,这是一条十分有效的治本之策,也有利于促进机关效能建设,真正从源头上遏制腐败。

四、并联审批的主要内容、程序和办理时限 基本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划分为:

(一)、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项目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环卫设施设计方案、排水规划方案、立面亮化方案),未经城管部门审核批准的,规划部门不予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由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制作并联审批程序表格进行并联审批。附表:(会昌县房屋建筑工程报建并联审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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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收费表)

(二)、建设项目工程验收备案(附属绿化工程、环卫设施、排水设施工程竣工),未经城管部门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部门不予验收备案,房管部门不予房屋产权登记。

牵头部门县行管办,主办部门县建设局,相关部门县房产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城管局、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气象局、县经贸委、县消防大队以及涉及到的其它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为协办单位。目前暂未行成操作表格 房产局办房产证并联审批

公有房屋需提交证件和资料: 1、 房屋测绘报告(原件) 2、 白蚁防治合同(原件)

3、 企业资质证书(出示原件,交16开纸复印件) 4、 机构代码证 5、 立项批文(原件)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出示原件,交16开纸复印件) 7、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总平面布置图(出示原件,交16开纸复印件)

8、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用地红线图(出示原件,交16开纸复印件)

9、 国有土地使用证(出示原件,交16开纸复印件) 10、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出示原件,交16开纸复印件) 11、建设工程附属绿化工程、环卫设施、排水设施、立面亮化工程(主街面)验收合格证(出示原件,交16开纸复印件)) 12、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原件) 13、授权委托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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