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岩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下载本文

主管、干管、支管及需要单独评价的区域分支、钻场等布臵测点。

(三)抽采瓦斯计量仪器应当符合相关计量标准要求。 第十一条 缺乏符合标准要求的抽采效果评判用相关测试条件的,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第三章 煤矿瓦斯抽采效果评判细则

第十二条 评判瓦斯抽采达标所需提供的图纸及技术资料 (一)、图纸:

瓦斯抽采系统图;泵站平面与管网(包括阀门、安全装备、检测仪表、放水器等)布臵图;抽采钻场及钻孔布臵图;泵站供电系统图; 回采及掘进局部防突措施竣工图及效果检验。

(二)、记录

抽采工程和钻孔施工记录;抽采参数测定记录;泵房值班记录;煤与瓦斯突出记录卡片。

(三)、报表

抽采工程年、季、月报表; 抽采量年、季、月、旬报表; 抽采预测预报报表。 (四)、台帐 抽采设备管理台帐; 抽采工程管理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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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抽采系统和抽采参数、抽采量管理台帐。 (五)、报告

矿井和采区抽采工程设计文件及竣工报告; 瓦斯抽采总结与分析报告。 第十三条 预抽煤层瓦斯效果的评判

(一)、煤层瓦斯效果评判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和步骤: 1、抽采钻孔有效控制范围界定; 2、抽采钻孔布孔均匀程度评价; 3、抽采瓦斯效果评判指标测定; 4、抽采效果达标评判。

(二)、预抽煤层瓦斯的抽采钻孔施工完毕后,应当对预抽钻孔的有效控制范围进行界定,界定方法如下:

1、对顺层钻孔,钻孔有效控制范围按钻孔长度方向的控制边缘线、最边缘2个钻孔及钻孔开孔位臵连线确定。钻孔长度方向的控制边缘线为钻孔有效孔深点连线,相邻有效钻孔中较短孔的终孔点作为相邻钻孔有效孔深点。

2、对穿层钻孔,钻孔有效控制范围取相邻有效边缘孔的见煤点之间的连线所圈定的范围。

(三)、预抽煤层瓦斯的抽采钻孔施工完毕后,应当对预抽钻孔在有效控制范围内均匀程度进行评价。预抽钻孔间距不得大于设计间距。

(四)、将钻孔间距基本相同和预抽时间基本一致(预抽时间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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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系数小于30%,计算方法参见附录三A1)的区域划为一个评价单元。

对同一评价单元预抽瓦斯效果评价时,首先应根据抽采计量等参 数按附录三A2、A3计算抽采后的残余瓦斯含量或残余瓦斯压力,按附录三A4计算可解吸瓦斯量,当其满足表一的预期达标指标要求后,再进行现场实测预抽瓦斯效果指标。

按《煤层瓦斯含量井下直接测定方法》(GB/T23250,以下简称《含量测定方法》)现场测定煤层的残余瓦斯含量,按《煤矿井下煤层瓦斯压力的直接测定方法》(AQ/T1047,以下简称《压力测定方法》) 现场测定煤层的残余瓦斯压力,依据现场测定的煤层残余瓦斯含量, 按附录三A4计算现场测定的煤层可解吸瓦斯量。

(五)、突出煤层现场测定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用穿层钻孔或顺层钻孔预抽区段或回采区域煤层瓦斯时,沿采煤工作面推进方向每间隔30~50m至少布臵1组测定点。当预抽区段 宽度(两侧回采巷道间距加回采巷道外侧控制范围)或预抽回采区域 采煤工作面长度未超过120m时,每组测点沿工作面方向至少布臵1个测定点,否则至少布臵2个测点;

2、用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时,在煤巷条带每间隔30~ 50m至少布臵1个测定点;

3、用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煤层瓦斯时,至少布臵4个测定点,分别位于要求预抽区域内的上部、中部和两侧, 并且至少有1个测定点位于要求预抽区域内距边缘不大于2m的范围;

4、用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时,在煤巷条带每间隔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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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m至少布臵1个测定点,且每个评判区域不得少于3个测定点;

5、各测定点应布臵在原始瓦斯含量较高、钻孔间距较大、预抽时间较短的位臵,并尽可能远离预抽钻孔或与周围预抽钻孔保持等距 离,且避开采掘巷道的排放范围和工作面的预抽超前距。在地质构造复杂区域适当增加测定点。测定点实际位臵和实际测定参数应标注在瓦斯抽采钻孔竣工图上。

(六)、预抽煤层瓦斯,应当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钻孔有效控制范围应当满足《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布孔均匀程度满足本《细则》的要求;

2、预抽瓦斯效果应当满足如下标准:

a.对瓦斯涌出量主要来自于开采层的采煤工作面,评价范围内煤的可解吸瓦斯量满足表1规定的,判定采煤工作面评价范围瓦斯抽采效果达标。

表1 采煤工作面回采前煤的可解析瓦斯量应达到的指标 工作面日产量(t) ≤1000 1001~2500 2501~4000 4001~6000 6001~8000 8001~10000 >10000 可解吸瓦斯量Wj(m 3/t) ≤8 ≤7 ≤6 ≤5.5 ≤5 ≤4.5 ≤4 b.对于突出煤层,当评价范围内所有测点测定的煤层残余瓦斯压 力或残余瓦斯含量都小于预期的防突效果达标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 且施工测定钻孔时没有喷孔、顶钻或其他动力现象时,则评判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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