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行天桥和连廊设计指引 - 图文 下载本文

6.6 防雷与接地

6.6.1 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及后果,按防雷要求进行分类。

6.6.2 防雷装置,可采用顶棚上的永久性金属物、金属构件和屋面作为接闪器,也可采用避雷带(网)或避雷针。

6.6.3 应采取等电位连接,接地装置宜充分利用基础钢筋等自然接地体,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

6.6.4 防雷设计应符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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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给排水设计

7.1 人行天桥与连廊设计时要充分考虑景观绿化给水: 7.1.1 绿化用水应优先采用市政再生水。

7.1.2 绿化灌溉优先采用滴灌、微灌、渗灌、低压管灌等节水灌溉方式,并应尽量避免采用易形成气溶胶的喷灌方式。

7.1.3 绿化给水管宜暗敷。

7.2 人行天桥和连廊设计时要充分考虑雨水排放:

7.2.1 桥面应设置排水沟、排水槽或地漏等进行有组织排水;当桥面宽度大于6米时,宜双向找坡;雨水立管应采用隐蔽布置方式,立管底部应就近接入市政雨水管道系统,可接入雨水口、雨水井等处,不得散排。参考做法图如下:

图7.2.1 桥面排水

7.2.2 天桥和连廊梯道应设置排水边槽,与地面连接处应设置截水沟槽,并把雨水就近排至雨水口或雨水检查井,天桥和连廊梯道宜设置1%的纵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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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2.2 梯道和梯脚排水做法示意

7.2.3 地面连廊宜在连廊两侧设置排水边沟,并设置排水沟盖板。

7.2.4 与两侧建筑物相接时,应避免桥面排水对建筑物的影响,必要时可设置截水沟。截水沟做法可参考图7.2.9设置。

图7.2.4 截水沟做法示意

7.2.5 设有顶棚的人行天桥与连廊,顶棚雨水应有组织排放,排水重现期按50年设计。做法示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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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2.5.1 顶棚两侧排水 图7.2.5.2 顶棚中间排水

图7.2.5.3 顶棚两侧排水 图7.2.5.4 顶棚桥底排水

7.2.6 人行天桥与连廊设有带结构底板的种植槽时,应考虑种植槽排水,可采用地漏或排水多孔管形式,排水口须紧贴结构板面层,外包土工布。

7.2.7 设有自动扶梯、垂直电梯的人行天桥与连廊,应考虑自动扶梯、电梯基坑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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