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 浅谈农业机械在作物秸秆禁烧中的作用[1] 下载本文

秸秆“禁焚” 商机无限 ——浅谈农业机械在农作物秸秆“禁焚”工作中的作用

繁忙的夏收已经过去,紧张的秋收又将来临。每年的夏收、秋收过后,我国广大农村尤其是在广大北方以旱作农业为主的地区,田间地头到处可以见到焚烧秸秆的冲天大火,滚滚浓烟遮天蔽日,刺鼻的烟雾随风飘荡,村庄上空到处弥漫着几乎令人窒息的污浊空气,甚至就连居住在城市里的居民也不能幸免。面对这“人为的大气污染”,大人小孩无不怨声载道。农业作物秸秆焚烧问题已经成为摆在各级地方政府和广大农村工作者面前的一道难以逾越的坎儿。

焚烧之患: 代价惨痛

其实,略有生活常识的人们大多都能例举出几条焚烧秸秆所带来的危害来。诸如:首先是造成了生物资源的浪费。秸秆除了作为燃料、饲料、肥料外,还可用于食用菌种植、造纸和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秸秆浑身都是宝。其次是导致了大气环境的严重污染。焚烧秸秆会导致空气中总悬浮颗粒数量明显升高,焚烧产生的滚滚浓烟中含有大量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气体,对人体健康带来不良影响。三是焚烧秸秆还会使土壤表面温度增高,烧死大量的土壤微生物,土壤水分也会损失65%-80%,使土壤板结不耐旱,吸水保墒能力大幅度下降。此外,焚烧秸秆极易诱发火灾事故发生,严重的烟雾还可能影响空中飞行和高速公路上汽车的安全行驶等等,每年夏秋季节因秸秆焚烧而引发烧毁庄稼、树木、农舍以及引起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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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晚点、延误的事故屡有发生。惨痛的代价已经促使人们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作物秸秆焚烧问题已经成为严重妨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祸患之一。

焚烧之实:无奈之举

近年来,党和国家对于秸秆“禁焚”工作一直非常重视。农业部曾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北京、天津、河北、河南、陕西、山东、安徽、江苏、四川等旱作农业的主产地区认真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禁止秸秆焚烧。国家环保总局、农业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也曾联合制定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要求各地应大力推广机械化秸秆还田、秸秆饲料开发、秸秆气化、秸秆微生物高温快速沤肥和秸秆工业原料开发等多种形式的综合利用成果,并通过这些措施来减少和禁止秸秆焚烧。各级地方政府也在挖空心思和千方百计地开展“禁焚”工作,不少市、县、乡镇广泛推行了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了分片包干、层层落实、逐级负责的岗位责任制;有的地方还专门抽调大量人力建起了“禁焚”巡防队,日夜进行巡逻查防,甚至还有个别地方不惜动用警力和行政及治安处罚手段进行严防死守,但依然是收效甚微,大量的秸秆仍然被焚烧殆尽,烟熏火燎的刺鼻浓烟依然在城市乡村的上空弥漫飘荡。

为何秸秆焚烧年年禁,却总是屡禁不止呢?为什么广大农民朋

友明知秸秆焚烧既严重污染了环境,又影响了我们的日常生活,但年复一年地将作物秸秆仍然在田间焚烧殆尽呢?日前,笔者跟随中国一拖集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题调研组”深入到豫西地区的一些县乡、村镇,在和农村基层干部及农民朋友零距离接触攀谈中发现,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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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朋友打心底里也并不想呼吸到处弥漫着有害气体的污浊空气,对于付之一炬的作物秸秆也的确是心存无限的吝惜,但他们之所以还不惜违抗政府的“禁烧令”而偷偷摸摸地将秸秆付之一炬,其中隐含着诸多出于自身的现实利益的考虑,实属无奈之举和不得已而为之:由于现在大部分作物都是采用机械化收割,机械收割后六茬大都比较高深,如果不经焚烧处理很难进行播种作业。加上当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可耕地面积已经非常稀少,如果收获后的秸秆不经任何处理就收集在一起集中堆垛在田间地头,每亩地大约产出的300—600公斤秸秆又会占用很大的地域空间,造成秸秆与人争地的新一轮矛盾。如果采用秸秆粉碎还田方法,则一亩地至少要再花20元到30元钱,这对于投入产出比相对较低的粮食作物来说,几乎又是一项农民无法承受的无谓支出。更何况还田的秸秆中只有三分之一可以转化为肥料,其余三分之二不能发挥作用,而且还要花钱购化学肥料帮助它腐烂,如此一来,农民们还是觉得焚烧最为划算,更何况每季生产出那么多的秸秆也没有别的出路可供选择。

在对待焚烧秸秆这同一个问题的态度上,一位来自乡政府的干部说“秸秆禁烧是事关全社会的大事,按道理说我们应当去抓紧管好才是,但每当我们深入到具体的现实中,当我眼巴巴地看着乡亲们种不上庄稼而发愁的时候,心里头又有些于心不忍了。”这也许就是各级政府和管理者的无奈吧!

“禁焚”之策: 在于疏导

要彻底改变秸秆焚烧这一在农耕时代已经形成的千古习惯,不仅仅是对于传统观念的挑战,恐怕更多的工作还是要放在为秸秆寻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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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笔者非常认同一位学者的观点:“在秸秆堆积和土地复耕、在烟雾缭绕和一家人的种地吃饭冲突中,自利是大多数人的自然选择。”笔者认为,对于秸秆“禁焚”工作我们不可以毕其功于一役,采取过激甚至是粗暴的手段进行强令禁止。换而言之,也就是说秸秆焚烧不可能一禁了之。如果仅仅出台措辞严厉的“禁焚令”,或以处罚手段简单行事,都难以取得良好的效果。

如果说对焚烧秸秆进行严查强禁是“严堵”之计,那么为秸秆寻找出路才是“疏导”之策。笔者之见,要想从各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还要借鉴古代圣贤大禹治水之策,也就是“疏导”之策。只有为广大农民朋友真正寻找到了消化秸秆的出路,并且为农民朋友回收利用秸秆提供各种便利的条件,让农民从秸秆回收利用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和利益,农民朋友才会乐意接受和真心拥护,并自觉自愿地配合与参与。

各级政府和农业管理部门应认真汲取以往“禁焚”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切实改变以往过多地依靠行政命令和简单的经济处罚手段为宣传动员、政策指导、观念引导、技术支持和帮助寻找出路上来,切实把为秸秆寻找出路、为农民朋友排忧解难作为第一要务,尽可能地采取诸如统筹规划农作物生产种植区域、协调理顺农机和农艺的关系、鼓励推广先进的耕作方式、发展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以及对先进的耕作方式、机械设备进行补贴扶植等调控手段,通过政策指导、舆论引导和经济杠杆等手段推进秸秆“禁焚”工作的普及与推广。

“禁焚”之路:综合利用

其实,早在20世纪70年代之前,作物秸杆不仅是难得的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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