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18定额规则--市政部分 下载本文

第三章 围堰、筑岛

说 明

一、本章主要包括:围堰工程、筑岛等内容。

二、本章围堰定额中的各种木桩、钢桩均按本定额中的“水上打拔工具桩”的相应定额执行,桩的消耗量与定额不同时按实调整。其中拉森钢板桩围堰已包含打桩费用。 三、本章围堰定额未包括施工期内发生潮汛冲刷后所需的养护工料。潮汛养护工料可另行计算。如遇特大潮汛发生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损失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理。其中拉森钢板桩考虑了2次潮汛时的维护费用。

四、围堰工程已含50m范围内土方挖、运用工,超过50m,可另行计算超出部分的运距。如土方外购其费用另计,但应扣除定额中50m范围内的土方挖运用工(27.5工日/100m3)。

五、草袋围堰如使用麻袋装土围筑,应按麻袋、尼龙袋换算,但人工、机械和其他材料消耗量应按定额规定执行。

六、围堰中若未使用驳船,而是搭设了栈桥,则应扣除定额中驳船用量而套用相应的脚手架子目。

七、定额围堰尺寸的取定:实际围堰高度及材料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可按实调整。 八、筑岛填心子目是指在围堰围成的区域内填土、砂及砂砾石。

九、双层竹笼围堰竹笼间黏土填心的宽度超过2.5m,则超出部分可套筑岛填心子目。 十、施工围堰的尺寸按有关设计施工规范确定。堰内坡脚至堰内基坑边缘距离根据河床土质及基坑深度而定,但不得小于1m。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围堰工程分别采用“m3”和“延长米”计算。

二、用m3计算的围堰工程按围堰的施工断面乘以围堰中心线的长度。 三、以延长米计算的围堰工程按围堰中心线的长度计算。 四、围堰高度按施工期内最高临水面加0.5m计算。

五、草袋围堰如使用麻袋装土其定额消耗量应调整系数,调整系数为:定额草袋消耗量除以2.11为麻袋数量,如为尼龙袋装土,则含量不予调整。

六、围堰部分的钢桩、钢板桩及拉森钢板桩围堰的主材费按摊销量7%进入定额基价,定额使用时可根据桩周转次数或一次性使用等以实际发生进行调整。

七、拉森钢板桩基本定额的围堰使用天数为24d,潮汛次数为2次,超过定额规定,可按实调整,桩的维护使用费及潮汛时的维护费按t·d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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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其他 说 明

一、本章主要包括:支撑工程,脚手架,现场施工围栏,施工便道,便桥,小型构件及混凝土运输等内容。

二、除槽钢挡土板外,定额均按横板、竖撑计算;如采用竖板、横撑时,其人工工日乘以系数1.20。挡土板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三、定额中挡土板支撑按槽坑两侧同时支撑挡土板考虑,支撑面积为两侧挡土板面积之和,支撑宽度为4.1m以内。如槽坑宽度超过4.1m时,其两侧均按一侧支撑挡土板考虑。按一侧支撑挡土板面积计算时,工日数乘以系数1.33;除挡土板外,其他材料乘以系数2.0。

四、放坡开挖不得再计算挡土板,如遇上层放坡、下层支撑则按实际支撑面积计算。

五、钢桩挡土板的槽钢桩以“t”为单位,套打、拔工具桩相应定额子目。 六、如采用井字支撑时,按疏撑乘以系数0.61。

七、纤维布和玻璃钢施工护栏按2.5m高考虑,彩钢板护栏和移动式钢护栏按1.8m高考虑。实际高度不同时,可以按照面积进行折算来调整。

八、搭拆便桥定额分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适用于跨河道的临时便桥。套用装配式钢桥定额,应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执行。

九、泥结碎石便道主要用于场外施工便道。

十、混凝土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在0.04m3以内,重量在100kg以内的各类小型构件。小型构件、半成品运输是指预制、加工场地取料中心至施工现场堆放使用中心距离超出150m的运输。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支撑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支撑面积以“㎡”计算。

二、施工围栏以长度按“延长米”计算,移动式按照“每天100m”计算。 三、沟槽临时钢盖板搭设按搭设面积以“㎡”计算。

四、临时便桥搭、拆按桥面积计算,装配式钢桥按桥长以“m”计算。 五、场外施工便道区分厚度按路面面积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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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道路工程

第一章 道路基层 说 明

一、本章包括各种级配的多合土基层等内容。

二、路床(槽)整形、人行道整形项目内容,包括平均厚度10cm以内的人工挖高填低,整平路床使之形成设计要求的纵、横坡度,并应经压路机碾压密实。

三、各类稳定土基层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是按一定的配合比编制的,当设计配合比与定额不同时,有关的材料消耗量可按下式进行换算,但人工和机械台班的消耗量不得调整。

式中 Cs——按设计配合比换算后的材料数量; Cd——定额中基本压实厚度的材料数量; Bd——定额中压实厚度每增减1cm的材料数量; H——设计的压实厚度; H0——定额的基本压实厚度; Ls——设计配合比的材料百分率; Ld——定额中标明的材料百分率。

四、石灰土基层中的石灰均为生石灰的消耗量, 且不包括消解石灰的工作内容。土为松土用量。

五、本章中设有“每增减”的子目,适用于压实厚度20cm以内(块石底层除外)。压实厚度在20cm以上应按两层结构层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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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黄土为就地取材,定额消耗量加“()”表示,如需外借或购买时,费用另计。

七、所有基层混合料采用厂拌机械摊铺时,均套用水泥稳定碎石相关子目,换算主材价格,其他不变。

八、道路裂缝灌浆修补按开槽宽2cm,深2.5cm编制,实际不同时可调整灌缝材料用量,其他不调。

九、本章定额凡使用石灰的项目,均未包括消解石灰的工作内容,需要时,先计算出石灰总用量,再执行消解石灰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行道整形、路床(槽)整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计算,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人行道路整形宽度按人行道设计宽度外侧加0.30m计算。 路床(槽)整形宽度按设计道路基层(垫层)宽度另计算两侧加宽值,其加宽值按设计要求计算。如设计无明确规定,其加宽值按每侧0.25m计算,

二、道路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计算,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 三、道路基层宽度按设计车行道宽度另计两侧加宽值,其加宽值按设计要求计算。如设计无明确规定,首层基层宽度按设计车行道宽度每侧0.3m计算,以下基层按上层宽度每侧加0.3m计算。

四、道路工程石灰土、多合土养生面积,按设计摊铺的基层、顶层面积计算。

五、防裂贴修补道路裂缝按实际贴防裂贴的宽度乘以长度以“㎡”计算。 六、道路裂缝灌浆修补按修补裂缝长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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