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在带电线路附近施工或不停电跨越施工时,未要设定警戒区,设立警示牌,并制定安全补充措施,未按程序审批后执行;
11. 跨越场两侧的放线滑车上均未采取接地保护措施。在跨越施工前,所有接地装置未安装完并且与铁塔可靠连接;
12. 在张力放线前,未按规定复检牵引场、张力场的接地情况;
13. 放线牵引板经过跨越两侧铁塔和跨越架时,未加强监视,牵引速度和张力大小也未进行调整(牵引速度在0.25m/s之内为宜),并听从跨越场的指挥; 14. 放线过程中,未确保与牵引场、张力场和跨越场的联系畅通; 15. 跨越带电电力线路时,引绳展放未受控;
16. 未采取绳头控制措施。绳头没有控制在跨越架上拖放; 17. 在被跨电力线路上方绑扎跨越架时,未用棕绳绑扎。
特 殊 跨 越
1. 有下列特点之一的跨越称为特殊跨越: 1)跨越多排轨铁路、高速公路。
2)跨越运行电力线架空避雷线 (光缆),跨越架高度大于30m。 3)跨越220kV及以上运行电力线。
4)跨越运行电力线路其交叉角小于30°或跨越宽度大于70m。 5)跨越大江大河或通航河流及其他复杂地形。
2. 特殊跨越未编制施工技术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并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报经相关方审核批准。
3. 跨越大江、大河或通航的河流在施工期间未请航监部门派人协助封航。
4. 参加特殊跨越的施工人员未熟练掌握跨越施工方法,并不熟悉安全施工措施,未经本单位组织培训和技术交底后即参加跨越施工。
201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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