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实施方案(福府办〔2012〕29号) 下载本文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福府办?2012?29号

关于印发《福田区机关事业单位 住房公积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福田区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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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福田区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积极稳妥推进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工作,根据《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方案》(深府[2009]107号)、《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2010]176号)、《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实施方案》(深建字[2011]18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福田区住房公积金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贯彻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文件精神,做好我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房改住房补贴缴存工作,成立福田区住房公积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监督推进做好此项工作。

(一)组织架构 组 长:高圣元 副组长:刘家宝

单位成员: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编办)、区人力资源局、住建局、财政局、审计局、国库支付中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区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做好我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房改住房补贴缴存的各项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区委组织部(编办)核定机关事业单位名录后交区人力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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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局,单位名录主要包括单位名称、性质、编制数、经费来源。

2、区住建局负责核定名录中未购房人员和已购房但未达面积标准人员的政策性住房情况。

3、区人力资源局负责核定在岗在编人员的职(薪)级、工作年限,核算住房公积金金额;对经区住建局核定的未购买政策性住房和已购买政策性住房面积未达职务享受标准人员核算房改住房补贴金额。

4、区财政局根据区人力资源局核定的住房公积金数额及房改住房补贴安排经费,并负责制订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归集银行选择方案。

5、区国库支付中心负责对单位工资软件进行升级,增加住房公积金和房改住房补贴项目,生成公积金缴存金额;对各单位住房公积金和房改住房补贴的发放数额与区人事部门核准的数额进行复核;配合完成单位人员信息的传送以及公积金的缴存、管理等事宜。

6、区审计局对住房公积金及房改住房补贴款项进行审计。 7、区纪委(监察局)加强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于违反规定、弄虚作假以及采取谎报瞒报等手段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除追回所骗取的资金外,还应按照党纪政纪予以处分;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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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该项工作争取在6月份全面启动住房公积金工作。

对机关和财政拨款(指财政核拨、财政核拨补助<含定项>,下同)事业单位在职在岗工作人员(含公务员、职员、工勤人员,以下统称“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中,未购买政策性住房和已购买政策性住房但未达到面积标准的,发放住房货币化改革的住房补贴(以下简称房改住房补贴)。房改住房补贴纳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

离(退)休、退职人员的房改补贴随退休金发放。

本方案所称政策性住房,是指各类带有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型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等。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规定

1、机关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未实行薪级工资制度的,为本人月工资中的全国工资、特区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之和;实行薪级工资制度的,为本人月薪级工资的85%。

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本人月工资中的全国工资、特区津贴、基础津贴之和。

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雇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本人月工资总额。

单位与个人各按照缴存基数的10%缴存住房公积金。 2、社区工作站人员(定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按照《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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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六条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由所属街道办缴存住房公积金。

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在岗不在编人员月缴存基数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六条执行。由所在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直接聘用的临聘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六条执行。由所在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与个人各按照缴存基数的10%缴存住房公积金。 3、劳务派遣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由用人单位监督落实。月缴存基数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六条执行。单位应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由劳务公司缴交,单位补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为自2009年5月起在我区实际工作时间。

2009年5月至2011年12月单位补缴部分的公积金,由区财政局根据用人单位审核的劳务公司实际代缴单位部分,按照现行经费渠道给予安排资金。

4、经费自给事业单位(含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及法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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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同)工作人员(在编和不在编)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六条执行。

单位与个人各按照缴存基数的10%左右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不得超过12%。

5、个人应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自2011年1月开始缴存。 6、机关事业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费来源按现行渠道解决。自2009年5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方案》(深府[2009]107号)发布之月起至2010年12月,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应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建立之后一次性划入;自2011年1月起单位应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从实施当月起逐月补缴;经费自给事业单位可以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建立之后分批次划入。

7、协管员人员经费标准由33500元/人/年提高到36140元/人/年;劳务派遣雇员按现工资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0%。增加经费专项用于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交部分。

8、2009年5月至2012年12月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缴交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所需经费,分别在财政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预留经费和2012年各单位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

9、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划分为三类,分别归集三家银行作为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服务银行,设立公积金缴款归集专户。具体为:(1)机关及事业单位、公检法归集对应建设银行;(2)街道办事处、教育系统初中学校及卫生系统归集对应中国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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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育系统小学学校及高中学校(含红岭中学初中部)归集对应招商银行。(详见附件2)本实施方案发布后新增加的单位按上述归集原则选择对应服务银行。

(三)房改住房补贴缴存有关规定

房改住房补贴分为未购房房改住房补贴和未达标房改住房补贴。对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的,缴存未购房房改住房补贴;对已购买过政策性住房但未达到面积标准的,缴存未达标房改住房补贴。

1、缴存条件

房改住房补贴由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工作人员缴存,经费来源按现行渠道解决:

(1)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及《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实施方案》实施之日(2011年5月18日)前此类单位中已离(退)休、退职等人员;

(2)本人、配偶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购房补贴,或者本人、配偶虽已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者已领取过购房补贴,但因本人的职务(薪级)的晋升,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

在《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实施方案》实施之日前因离职、辞职、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以及调往企业等各类人员,单位不得为其缴存房改住房补贴;在《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实施方案》实施之日后离职、辞退、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以及调往企业等各类人员,停发工资的同时停缴房改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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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配偶均符合上述缴存条件的,按照各自级别标准分别缴存。

2、住房面积标准

住房面积标准按《深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规定的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中限执行;为杰出和领军人才的,住房面积标准按《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深发[2010]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其职务(薪级)以组织人事部门或者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聘任)为准。

各职务(级)面积标准:市级(含正市、副市)干部160平方米;局级(含正局、副局)干部140平方米;处级(含正处、副处)干部110平方米;科级(含正科、副科)干部85平方米;其他人员75平方米。

实行薪级工资制度的公务员面积标准:53薪级及以上140平方米;45至52薪级120平方米;37至44薪级111平方米;29至36薪级102平方米;21至28薪级93平方米;13至20薪级84平方米;12薪级及以下75平方米。

事业单位各岗位等级面积标准:管理岗位一级、二级人员160平方米;管理岗位三级、四级人员和专业技术岗位正高级人员140平方米;管理岗位五级、六级人员和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人员110平方米;管理岗位七级、八级人员和专业技术岗位中级人员85平方米;其他人员7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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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缴存标准

房改住房补贴缴存标准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房改住房补贴缴存标准》(见附件1,以下简称《缴存标准》)执行。

缴存标准调整按市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未购房房改住房补贴

未购房房改住房补贴计算公式:金额=符合条件的工作时限×职务(薪级)缴存标准(一次性/逐月)。

(1)符合条件的工作时限。是指在本市(区)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岗的工作时限。计算方法为:自起薪时起,至停薪时止;中途调离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期间的工作年限不计入。军转干部工作时限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最长符合条件的工作时限不超过30年(360个月),超过30年的按30年计算。

(2)未购房房改住房补贴分为一次性缴存和逐月缴存两种形式。《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实施方案》实施之日前的未购房房改住房补贴一次性缴存,《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实施方案》实施之日后的,逐月缴存。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实施方案》实施之日前离(退)休、退职的,按照符合条件的工作时限一次性缴存。

(3)未购房房改住房补贴按照《缴存标准》计算。职务(薪级)有变动的,职务(薪级)标准按各阶段分别计算。

5、未达标房改住房补贴的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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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标房改住房补贴的计算公式:金额=(面积差额×面积单价)/2。

(1)面积差额为晋升后的职务(薪级)面积标准与本人已购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之差。

面积单价以《缴存标准》为准。

(2)未达标房改住房补贴按照本人晋升后的职务(薪级)标准,在《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实施方案》实施之日后一次性缴存。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实施方案》实施之日后本人职务(薪级)变动的,按照新职务(薪级)标准,在变动当年一次性缴存。

(3)在《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实施方案》实施之日前离(退)休、退职的,按照离退时的职务(薪级)标准,在《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实施方案》实施之日后一次性缴存。

6、有关问题的处理

(1)下列情况视为已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政策性住房面积未达标的,可按规定由单位为其缴存未达标房改住房补贴:

①本人、配偶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因离异等原因现未拥有政策性住房的;

②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参加了有关单位的集资建房,交付了购房款,没有支付市场地价的;

③本人、配偶已在本市外购买了政策性住房,调入我市后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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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退房的;

④《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实施方案》实施之日后,本人、配偶将已购政策性住房退回原产权单位的;

⑤本人、配偶因结婚原因拥有政策性住房,但总面积未达标的。

(2)《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实施方案》实施之日前,本人、配偶将已购政策性住房退回原产权单位的,视为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

(3)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从原集体经济组织取得了宅基地的,单位不得为本人、配偶缴存房改住房补贴。

(4)单位为工作人员缴存未购房房改住房补贴后,如该工作人员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单位应当从其签订购房合同当月起停缴未购房房改住房补贴,该工作人员应当将单位已缴存的未购房房改住房补贴退回。

(5)正在领取未购房房改住房补贴的工作人员因结婚拥有政策性住房的,或者工作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参加有关单位集资建房、拥有宅基地情形的,从结婚、签订集资建房合同、批准宅基地的当月起单位不再为其缴存未购房房改住房补贴。

如工作人员未及时告知单位的,应当退回单位多缴存的房改住房补贴和利息。

7、房改住房补贴纳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实行专款专用。房改住房补贴款项发放到个人联名卡储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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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实施方案由区住房公积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房改住房补贴缴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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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归集银行单位名册表

2—附件1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房改住房

补贴缴存标准

一、面积单价:12300元/平方米

二、未达标房改住房补贴缴存标准:面积差额X面积单价/2 三、未购房房改住房补贴缴存标准见下表

未购房房改住房补贴缴存标准(元·/月) 级别(职级、薪级) 逐月缴存标准 一次性缴存标准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实施方案》住房公积金实施方案》实施之日后) 实施之日前) 5200 4600 3600 2800 2400 4600 3900 3600 3300 3000 2700 2400 5200 4600 3600 2800 2400 2700 2400 1900 1500 1300 2400 2000 1900 1700 1600 1400 1300 2700 2400 1900 1500 1300 市级(含正市、副市) 局级(含正局、副局) 未实行薪级制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处级(含正处、副处) 科级(含正科、副科) 其他人员 53薪级及以上 45至52薪级 37至44薪级 实行薪级制的公务员 29至36薪级 21至28薪级 13至20薪级 12薪级及以下 管理岗位一级、二级 管理岗位三级、四级, 专业技术岗位正高级 管理岗位五级、六级, 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 管理岗位七级、八级, 专业技术岗位中级 其他人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3—

附件2

(一)福田区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

归集建设银行单位名册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福田区人大办 福田区政协办 福田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福田区信访局 福田区保密局(机要局) 福田区档案(局)馆 福田区行政服务中心 福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单位名称 序号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单位名称 福田区人民检察院 福田区人民法院 福田区司法局 福田区依法治区办 福田区科技创新局 福田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福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福田区公共人事人才服务中心 福田区民政局 福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福田区水务管理所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福田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福田区环卫所 福田区圊工所 福田区机扫所 福田区机运队 福田区渣土所 福田区动物防疫监督所 福田区数字化城管技术服务中心 福田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办公室 10 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11 福田区信息中心 12 福田区统计局 13 福田区财政局(国监委) 14 福田区审计局 15 福田区纪委(监察局) 16 福田区经济促进局 17 福田区消费者委员会 18 福田区委统战部 19 福田区委组织部 20 福田区老干部活动中心 21 福田区委宣传部(文体局) 22 福田区图书馆 —14—

序号 23 福田区文化馆 单位名称 序号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单位名称 福田区安全监督管理局 福田区集体经济办公室 福田区委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福田区教育局 福田区劳技中心 福田区教培中心 福田区教育信息中心 福田区党校 福田区机关一幼 福田区机关二幼 福田区新洲花园幼儿园 福田区残疾人联合会 福田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福田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福田区福利中心 24 福田区委政法委 25 福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6 福田区机关党委 27 福田区总工会 28 共青团福田区委员会 29 福田区妇女联合会 30 福田区妇女儿童发展事业中心 31 福田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32 福田区物业管理中心 33 福田区建筑工务局 34 中央商务区和华强北电子商业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35 福田区国库支付管理中心 36 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 37 福田区租赁局 38 福田区社会工作委员会 39 福田区人民武装部 40 市公安局福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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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福田区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

归集中国银行单位名册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福田区福田街道办事处 2 福田区南园街道办事处 3 福田区园岭街道办事处 4 福田区沙头街道办事处 5 福田区梅林街道办事处 6 福田区华富街道办事处 7 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办事处 8 福田区莲花街道办事处 9 福田区福保街道办事处 10 福田区华强北街道办事处 11 福田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12 福田区卫生监督所 13 福田区健康教育所 14 福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5 福田区卫生系统财务管理中心 16 福田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18 福田区计生中心 19 北环中学 20 皇岗中学 21 华富中学 22 景秀中学 23 莲花中学 24 梅山中学 25 南华中学 26 上步中学 27 上沙中学 28 新洲中学 29 竹林中学 30 彩田学校(九年一贯制) 31 福田区外国语学校(九年一贯制) 32 翰林学校(九年一贯制) 33 黄埔学校(九年一贯制) 17 福田区差额医疗防保机构单位(五家公立医院) 34 石厦学校(九年一贯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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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福田区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

归集招商银行单位名册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华强职校 福田中学 红岭中学(含初中) 梅林中学 深圳市福田区外国语高级中学 百花小学 碧海小学 福田小学 福南小学 福华小学 福民小学 福强小学 福新小学 岗厦小学 华富小学 华新小学 皇岗小学 景莲小学 景龙小学 景鹏小学 景秀小学 景田小学 莲花小学 绿洲小学 荔园小学 单位名称 序号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单位名称 荔轩小学 美莲小学 梅林小学 梅山小学 梅园小学 梅丽小学 梅华小学 南华小学 南园小学 全海小学 狮岭小学 水围小学 上步小学 上沙小学 天键小学 新莲小学 新沙小学 新洲小学 下沙小学 益田小学 园岭小学 众孚小学 竹林小学 竹园小学 益强小学 —17—

主题词:公积金 方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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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有关领导,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

区法院、检察院,各群团组织,驻区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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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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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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