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品质部绩效考核 下载本文

品质部绩效考核办法

1、目的:

制定本办法旨在提高品质部各岗位人员的责任心和品质意识,确保各岗位人员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作业,以减少因人为因素而造成的品质损失。确保提升品质人员的积极性,而积极的参与公司品质改善活动。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品质工作者的绩效考核的实施。

3、职责与权限:

3.1总经理:负责本办法的批准以及出现争议状况的最终裁决; 3.2品质部主管:负责本办法的实施过程的监督、呈报;

3.3品质部:负责本办法的起草、奖惩申请提出、考核分数统计与通报的提出; 3.4财务部:负责依据本办法对批准后之考核统计工资的计算。

4、考核的基本原则

4.1、公开、公平、公正,以结果为主旨。

4.2、以发展为导向,以沟通为纽带,以管理为支柱,以考评为手段,以激励为引擎,以培训为跳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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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考核细节:

5.1处罚细节

考核标准 -2分 -5分 -10分 -10分 -2分 -2分 -2分 -10分 -5分 -15分 -2分 -2分 -3 -2分 -2分 -15分 -3分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考核细则内容说明 迟到、早退(包括会议迟到) 请假未按照要求(未提前提出者、无特殊情况电话请假者) 旷工(除行政处分外) 不服从管理者(除行政处分外) 工作态度消极、不积极者(对工作避重就轻者) 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玩手机、看报纸、聊天、吃零食等) 对待错误不主动承认和改善者(除行政处分外) 未按照要求进行首件、巡检、抽检者 样品、图纸等资料遗失 首件失误造成批量不良(除行政处分外) 无正当理由首件未在0.5H内完成或其他检验工作未及时完成者 检验未按照要求填写检验记录或检验记录不真实者(除行政处分外) 未依据样品、图纸、工艺文件、检验标准等要求进行检验者 检验报表未及时上交者或未按照要求保管者 现场产品未进行状态标示或标示错误 发现重大异常未按照要求开具书面《异常单》上报,私自隐瞒事实者 客户抱怨、但未造成退货。 客户抱怨、且造成退货。 -15分 上工序投诉检验失误经确认不良属实(态度不好加重处罚) -3分 出货资料未备齐全引起客户抱怨者 -2分 不合格品未跟催及时处理、标示隔离不清 -5分 由于人为操作引起检测仪器、制具损坏或遗失(除赔偿损失外) -2分 巡检失误造成批量不良(除行政处分外) -5分 不爱护团体,与部门或相关同事协调不顺畅,与其他人员配合-2分 不佳 工作无恒心,精神不振,态度傲慢,不满现实。 -3分 敷衍了事,无责任心,做事粗心大意,日常工作经常出错者 不求上进,对工作要求茫然无知,对日常工作不能正常完成 上级交办事情不能及时完成到位 2

-2分 -2分 -5分 28 29

工作岗位不整洁、脏、乱、差。 其他(视实际情况论处) -2分 5.2奖励细则

考核标准 +3分 +3分 +5分 +5分 +3分 +4分/人 +3分 +10分 序号 1 2 3 4 5 6 7 8

考核细则内容说明 主动提出他人工作中的失误或不足,避免不良发生者 爱护团体,工作态度积极,经常帮助其他同事或新进员工,工作成绩优秀者 及时发现重大品质问题或隐患 自发地向上司提出行之有效的改善建议,经实施确认能降低公司生产与品质成本,提高品质状况与生产效率者 能积极主动教导员工操作,对生产中产生的不良,能主动采取措施进行修整,以做到减少报废损失提高生产效率者 当月生产中,QA、QC无严重不良流出造成退货等,且客户投诉少于3起。 长期以来对工作任劳任怨,竭尽所能的去完成交代任务 工作质量精确,一个月下来从未出现错误,且能提前完成任务 6、绩效工资计算细则:

5.1总分为100分,员工绩效奖金金额标准如下:

1)试用期一个月以内不计算绩效工资,补助70元,试用期满取消补助; 2)试用期一个月满后三个月以内绩效工资200元; 3)三个月以上半年以内绩效工资250元; 4)半年以上的绩效工资300元;

5)绩效工资根据在职时间,由财务部门按照本办法自行性调整(本部

门不再特别申请);

6)试用期满后员工,但未满全勤者根据实际缺勤比率扣除绩效工资

(即:假如员工满勤绩效工资为300元,但他在本月内请假5天,他本月的绩效工资则为: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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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100%×300=232元)。

5.2绩效工资结算方式:

1)考核分数≥95分按绩效工资全额结算; 2)考核分数90-95分按绩效工资的90%结算; 3)考核分数85-89分的按绩效工资80%结算; 4)考核分数在80-84分的按绩效工资的70%结算; 5)考核分数在70-79分的按绩效工资50%结算; 6)考核分数在70分以下绩效工资为0;

7)品质员连续3个月绩效分在70分以下者,将考虑辞退或调换工作岗

位处理。

5.3考核补充:

1)以月为考核周期,单个周期总分为100分,以天为基数考核,分数扣数为止。

2)对于因模具、设计、客户或上级指示生产等原因造成的客户抱怨,

与QC无直接责任的不计算在内;

3)每天的考核,月底汇总。每月底考核的结果向本部门所有人员公开;

4)QC总的绩效奖金见5.1规定,若违反本办法则根据考核标准进行扣

分,扣完为止。(因工作失职或故意等方面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者除扣除绩效分以外,行政处分依据公司厂纪厂规执行)

5)此考核办法旨在提升品质工作者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是以公司“厂

纪厂规”为基础的补充规定,与“厂纪厂规”无任何冲突。

7、考核执行规定:

7.1绩效考核要求在月考核周期结束的下一月的1日启动,5日前完成考核,如遇节假顺延两个工作日,并以合理方式公布绩效考核结果。

7.2对各级考核结果要定向公布,一份存录,一份供作薪资发放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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