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5、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我国大陆公众金融教育工作起步晚,金融知识普及程度不高,尚未建立持续性教育机制。 A 6、区域性银行汇票仅限于在本区域内背书转让。
B 7、银行汇票办理结算,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出票金额的,其多余金额由收票银行退交申请人。
A 8、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
B 9、基金消费者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享有表决权。 B 10、保险消费者自身的非公开的业务和财产信息以及其他个人隐私,代理银行和保险公司可与第三方合作机构共享。
B 11、办理国际速汇业务,消费者须妥善保管监控号码或密码等核心信息,不得泄露给收汇人。
B 12、银行对于通过本行柜台、ATM机具、电子银行等提供的境内外本行查询服务应予以免费。
B 13、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考核评价对象包括各层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当年新开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B 14、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的复评工作由法人监管机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部门负责人牵头组织,非现场监管人员、现场监管人员、准入监管人员以及其它相关功能监管职能部门人员共同参与完成,集体讨论决定。
B 15、建立一套科学的银行消费者保护工作机制,是有效调解消费者
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纠纷的必要条件。
B 16、消费者对被收缴货币的真伪有异议,可以自收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直接或通过收缴单位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鉴定申请。 B 17、消费者签发的汇兑凭证,记载事项必须全面、准确,字迹不工整的,银行不予受理。
A 18、没有开立存款账户的消费者,向银行交付款项后,也可以通过银行办理支付结算。
B 19、我国储蓄国债可分为电子式国债和记账式国债。
B 20、开办实物贵金属买卖的银行网点,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配备专业的贵金属鉴定设备和完善的安全保卫及防护、监控设施。 A 21、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的实施主体是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具体考核评价工作由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部门或同级机构监管职能部门组织开展。
A 22、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完善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强化对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内部规章和外部监管要求落实不力的责任追究。
A 23、按照国家《储蓄管理条例》的规定,逾期定期储蓄存款按照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算利息。
B 24、基金的历史业绩可作为基金未来业绩表现的保证。
A 25、如果消费者的投资范围与交易额度不符合消费者的投资属性及财务能力,银行有权拒绝或者中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