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融资业务管理办法 下载本文

附件5:

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融资业务申请书

编号: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中国工商银行 :

兹随附下列信用证项下单据和相关凭证,并向贵行申请办理卖方融资业务。

开证行名称: 保兑行名称: 信用证编号: 信用证通知书编号: 信用证修改通知书编号: 通知行名称: 有效期: 交单期限: 单据种类及张数: 单据金额: 融资金额: 融资期限: 融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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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信用证及修改书共 页 银行接单日期: 银行审单记录: 业务编号:

本申请书中记载的融资金额、期限和利率,由贵行按照相关审批条件及程序确定。

我司保证承担已与贵行签订的《中国工商银行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融资业务合同》规定的所有责任和义务。

申请单位(名称与公章): 银行签章: 法人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注:本申请书一式两联,第一联交卖方融资办理行;第二联申请人留存。

联次应印在“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融资业务申请书”右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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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融资业务操作指南

流程图 客户 前台业务部门 贸易融资部门 法律部门 风险环节 风险点 贷前调查

风险控制 控制措施 文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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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提交相关 资料 资料退回客户 否 提出业务申a a:初步判断 b:尽职调查 c 法律审查 c:法律审查 d:撰写调查报告 a: 1.客户不具备贷款主体资格。 2.资料不完整。 3.存在虚假资料。 4.存在无效资料。 5.贸易背景不真实。 b: 1.未按规定程序和内容进行调查。 2.调查内容重点不突出。 3.信用证项下应收账款存在质押、转让或异议登记等情形。 c: 1、未对需要法律审查的业务进行审查。 2、未能准确提示法律风险并提出防范建议。 d: 1、调查报告内容不全面。 2、调查报告内容不清楚a: 1.对客户营业执照、贷款卡等进行审核。 2.核实资料是否完整,所需相关原件资料是否已全部取得。 3.将资料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在复印件上注明“经核对与原件一致”并签职调查中进一步核实。 否有效。 5.根据交易合同、单据和信用证等资料分析贸易背景真实性,必要时到现场调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货物装运等情况。 b: 1.经办行客户经理应以实际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并查询人行征信系统及我行CIIS系统、CM2002系统,必要时咨询其他中介机构,了背景、与交易对手的合作关系、贷款用途等。 基础文件 1.人民银行《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银发[1997]2652. 《关于印发国管理相关办法的通知》(工银发[2008]22号); 3.《法人客户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工银办发[2007]23号)。 相关文件 银行授信工作尽初步判断(客户经理) 字确认;向相关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政府主管部门等)核实;在尽号); 4.核实相关资料是否在有效期内;根据公司章程核实其贷款有关决议是内贸易融资产品是否符合我行准入条件 是 b 尽职调查(客户经理) 是 b 尽职调查(产品 经理) 解客户基本情况、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信誉状况、经营者素质、交易1、银监会《商业2.产品经理应重点核实信用证是否符合我行办理卖方融资业务条件,要职指引》; 求信用证符合人民银行及我行相关规定;核实属延期付款跟单信用证;2、《中国工商银信用证条款明确、合理且索汇路线简洁清晰;议付信用证须指定受益人行贷款担保管理开户行为议付行等。 3.查询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管理系统核实应收账款情况。 c: 1、明确法律审查的范围和事项。 2、明确法律审查的要点和要求。 d: 1、报告应包含调查情况、分析内容及调查结论。 2、调查报告不清楚或存在疑问的,前台业务部门负责人应责成客户经理和产品经理进一步调查。 办法》(工银发[2003]94号); 3、《关于印发特别关注客户信息系统相关管理办法的通知》(工银发号); 4、《中国工商银行法律审查办法(修订)》(工银发[2004]228号)。 是否需要法律审查 否 d 撰写调查报告 是 [2005]239报送审查审批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