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 - 图文 下载本文

4.5.3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处或机构箱门锁把手上及熔断器操作处,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若线路上有人工作,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

4.5.4 由于设备原因,接地刀闸与检修设备之间连有断路器(开关),在接地刀闸和断路器(开关)合上后,在断路器(开关)的操作处或机构箱门锁把手上,应悬挂“禁止分闸!”标示牌。4.5.5 高压开关柜内手车开关拉出后,隔离带电部位的挡板应可靠封闭,禁止开启,并设置“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4.5.6 配电线路、设备检修,在显示屏上断路器(开关)或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处应设置“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以及“禁止分闸!”标记。 4.5.7 高低压配电室、开闭所部分停电检修或新设备安装,应在工作地点两旁及对面运行设备间隔的遮栏(围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遮栏(围栏)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4.5.8 配电站户外高压设备部分停电检修或新设备安装,应在工作地点四周装设围栏,其出入口要围至邻近道路旁边,并设有“从此进出!”标示牌。工作地点四周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应朝向围栏里面。若配电站户外高压设备大部分停电,只有个别地点保留有带电设备而其他设备无触及带电导体的可能时,可以在带电设备四周装设全封闭围栏,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应朝向围栏外面。 4.5.9 部分停电的工作,小于表3-1规定距离以内的未停电设备,应装设临时遮栏,临时遮栏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表4-1的规定数值。临时遮栏可用坚韧绝缘材料制成,装设应牢固,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4.5.10 低压开关(熔丝)拉开(取下)后,应在适当位置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

4.5.11 配电设备检修,若无法保证安全距离或因工作特殊需要,可用与带电部分直接接触的绝缘隔板代替临时遮栏,其绝缘性能应符合附录H要求。

4.5.12 城区、人口密集区或交通道口和通行道路上施工时,工作场所周围应装设遮栏(围栏),并在相应部位装设警告标示牌。必要时,派人看管。 4.5.13 禁止越过遮栏(围栏)。

4.5.14 禁止作业人员擅自移动或拆除遮栏(围栏)、标示牌。因工作原因需短时移动或拆除遮栏(围栏)、标示牌时,应有人监护。完毕后应立即恢复。 4.5.15 标示牌的悬挂要求和式样见附录I。 5 运行和维护 5.1 巡视

17

5.1.1 巡视工作应由有配电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单独巡视人员应经工区批准并公布。 5.1.2 电缆隧道、偏僻山区、夜间、事故或恶劣天气等巡视工作,应至少两人一组进行。 5.1.3 正常巡视应穿绝缘鞋;雨雪、大风天气或事故巡线,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靴或绝缘鞋;汛期、暑天、雪天等恶劣天气和山区巡线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自救器具和药品;夜间巡线应携带足够的照明用具。

5.1.4 大风天气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前进,以免触及断落的导线。事故巡视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保持安全距离。夜间巡线,应沿线路外侧进行。巡线时禁止泅渡。 5.1.5 雷电时,禁止巡线。

5.1.6 地震、台风、洪水、泥石流等灾害发生时,禁止巡视灾害现场。

5.1.7 灾害发生后,若需对配电线路、设备进行巡视,应得到设备运维管理单位批准。巡视人员与派出部门之间应保持通信联络。

5.1.8 单人巡视,禁止攀登杆塔和配电变压器台架。

5.1.9 巡视中发现高压配电线路、设备接地或高压导线、电缆断落地面、悬挂空中时,室内人员应距离故障点4m以外,室外人员应距离故障点8m以外;并迅速报告调度控制中心和上级,等候处理。处理前应防止人员接近接地或断线地点,以免跨步电压伤人。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金属外壳时,应戴绝缘手套。

5.1.10 无论高压配电线路、设备是否带电,巡视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应有人监护,并保持表3-1的安全距离。 5.1.11 进入SF6配电装置室,应先通风。

5.1.12 配电站、开闭所、箱式变电站等的钥匙至少应有三把,一把专供紧急时使用,一把专供运维人员使用。其他可以借给经批准的高压设备巡视人员和经批准的检修、施工队伍的工作负责人使用,但应登记签名,巡视或工作结束后立即交还。 5.1.13 低压配电网巡视时,禁止触碰裸露带电部位。 5.2 倒闸操作

5.2.1 倒闸操作的方式。

5.2.2.1 倒闸操作有就地操作和遥控操作两种方式。

5.2.2.2 具备条件的设备可进行程序操作,即应用可编程计算机进行的自动化操作。 5.2.2 倒闸操作的分类。

5.2.1.1 监护操作,是指有人监护的操作。

(1)监护操作时,其中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

(2)经设备运维管理单位考试合格、批准的检修人员,可进行配电线路、设备的监护操作,监护人应是同一单位的检修人员或设备运维人员。检修人员操作的设备和接、发令程序

18

及安全要求应由设备运维管理单位批准,并报相关部门和调度控制中心备案。 5.2.1.2 单人操作,是指一人进行的操作。

(1)若有可靠的确认和自动记录手段,可实行远方单人操作。

(2)实行单人操作的设备、项目及操作人员需经设备运维管理单位或调度控制中心批准。5.2.3倒闸操作的基本条件。

5.2.3.1 有与现场高压配电线路、设备和实际相符的系统模拟图或接线图(包括各种电子接线图)。

5.2.3.2 操作的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名称、编号、分合指示、旋转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及设备相色等。

5.2.3.3 配电设备的防误操作闭锁装置不得随意退出运行,停用防误操作闭锁装置应经工区批准;短时间退出防误操作闭锁装置,由配电运维班班长批准,并应按程序尽快投入。 5.2.3.4 下列三种情况应加挂机械锁:

(1)配电站、开闭所未装防误操作闭锁装置或闭锁装置失灵的刀闸手柄和网门。 (2)当电气设备处于冷备用、网门闭锁失去作用时的有电间隔网门。

(3)设备检修时,回路中所有来电侧刀闸的操作手柄。机械锁应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钥匙应编号并妥善保管。 5.2.4 操作发令。

5.2.4.1 倒闸操作应根据值班调控人员或运维人员的指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发布指令应准确、清晰,使用规范的调度术语和线路名称、设备双重名称。

5.2.4.2 发令人和受令人应先互报单位和姓名,发布指令的全过程(包括对方复诵指令)和听取指令的报告时,高压指令应录音并做好记录,低压指令应做好记录。

5.2.4.3 操作人员(包括监护人)应了解操作目的和操作顺序。对指令有疑问时应向发令人询问清楚无误后执行。

5.2.4.4 发令人、受令人、操作人员(包括监护人)均应具备相应资质。 5.2.5 操作票。

5.2.5.1 高压电气设备倒闸操作一般应由操作人员填用配电倒闸操作票(见附录J,以下简称操作票)。每份操作票只能用于一个操作任务。 5.2.5.2 下列工作可以不用操作票:

(1)事故紧急处理。

(2)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 (3)程序操作。 (4)低压操作。

19

(5)工作班组的现场操作。

以上(1)-(4)项的工作,在完成操作后应做好记录,事故紧急处理应保存原始记录。工作班组的现场操作执行3.3.8.3要求。由工作班组现场操作的设备、项目及操作人员需经设备运维管理单位或调度控制中心批准。

5.2.5.3 操作人和监护人应根据模拟图或接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分别手工或电子签名。

5.2.5.4 操作票应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逐项填写。操作票票面上的时间、地点、线路名称、杆号(位置)、设备双重名称、动词等关键字不得涂改。若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补充时,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楚。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操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

5.2.5.5 操作票应事先连续编号,计算机生成的操作票应在正式出票前连续编号,操作票按编号顺序使用。作废的操作票应注明“作废”字样,未执行的操作票应注明“未执行”字样,已操作的操作票应注明“已执行”字样。操作票至少应保存1年。 5.2.5.6 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内:

(1)拉合设备[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跌落式熔断器、接地刀闸等],验电,装拆接地线,合上(安装)或断开(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空气开关、熔断器,切换保护回路和自动化装置,切换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控制方式,检验是否确无电压等。

(2)拉合设备[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接地刀闸等]后检查设备的位置。 (3)停、送电操作,在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或拉出、推入手车式开关前,检查断路器(开关)确在分闸位置。

(4)在倒负荷或解、并列操作前后,检查相关电源运行及负荷分配情况。(5)设备检修后合闸送电前,检查确认送电范围内接地刀闸已拉开、接地线已拆除。

(6)根据设备指示情况确定的间接验电和间接方法判断设备位置的检查项。 5.2.6 倒闸操作的基本要求。

5.2.6.1 倒闸操作前,应核对线路名称、设备双重名称和状态。

5.2.6.2 现场倒闸操作应执行唱票、复诵制度,宜全过程录音。操作人应按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应检查确认后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复查确认后,受令人应立即汇报发令人。

5.2.6.3 监护操作时,操作人在操作过程中不得有任何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操作行为。 5.2.6.4 倒闸操作中发生疑问时,不得更改操作票,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发令人报告。待发令人再行许可后,方可继续操作。任何人不得随意解除闭锁装置。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