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保部工作台账拟定稿 下载本文

第七条:行业工会联合会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委员可以连选连任,如委员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委员会召开会议决定替补或增补。

第八条:行业工会联合会委员会选举主席1人,兼职副主席2人。委员会委员、副主席、主席的选举结果报区总工会审批。

第九条:行业工会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代表大会,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十条:各会员单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二章

第十一条:主要任务:

1、紧密围绕工作中心,诚恳服务工作大局,全面履行工会职能,切实维护好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女职工、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指导、帮助行业所属各企业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依法维护所属企业工会组织的合法权益。

2、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各企业工会建立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加大对实施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群众性监督,开展平等协商、工资谈判等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利益,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

3、代表本行业职工及所属各工会组织做好参政议政工作。加强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向上级工会组织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4、当所属会员单位工会工作中遇到困难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可要求行业工会帮助解决或给予保护(包括仲裁、诉讼等)。

5、积极组织所属会员单位参加IT行业工会联合会召开的会议和组织的活动,执行其决议,遵守其章程,接受其领导。

6、制定行业工会工作计划,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各企业工会

工作,培训工会干部,提高工会工作人员思想道德、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7、加强各行业工会之间的联系和信息交流,及时总结、树立和推广先进典型。

第三章

第十二条:工会经费来源和使用:

1、所属各会员单位应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时拨缴工会经费。

2、本级工会活动经费的来源由区总工会和行业工会具体协商确定。

3、社会捐款和各项其他收入。

4、行业工会的活动经费主要用于本行业工会干部的学习培训、困难职工救助及行业工会委员会各项工作费用。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本章程的修改、解释权属南京市玄武区IT行业工会联合会委员会。

第十四条:本章程自会员单位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玄武区IT行业工会民主管理工作制度

为更好地代表本行业会员单位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发挥和保护好职工在全区三个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国工会章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IT行业工会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会员单位代表大会,围绕影响本行业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和职工共同关心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商讨。一般包括: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本行业经营管理的一般性制度和规定、职工切身利益、选举集体协商代表等方面。

二、区IT行业工会与IT行业商会依法建立平等协商、签订IT行业集体合同制度。区IT行业工会联合会指导各IT企业依法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

三、区IT行业工会与IT行业商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就本行业工资分配制度等问题进行平等协商,依法签订本行业工资分配集体协议及指导意见。

四、IT行业工会指导行业内IT企业开好职代会工作,落实职工的知情建议权、协商共决权、监督评议权、选举罢免权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建立IT行业企业局域网厂务公开制度。

1、公开的时间:定期公开与及时公开相结合。定期公开即每

季更新一次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即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事项及时公布。

2、公开的形式:局域网上公开。

3、公开的内容:实行厂务公开的重点应是与职工切身利益关系最密切的事项。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企业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企业发展规划;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企业年度财务报告及执行情况;企业资产重组、破产、兼并、出售情况;

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职工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金的缴纳情况;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修订、续订、履行情况;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情况;辞退和处分职工的情况及理由;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其他事项。

企业和工会经过协商同意公开的其他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