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银行学(第五版)第1章 货币与货币制度 题库及答案 下载本文

值高于法定价值的“良币”会被逐出流通,即被熔化或输出国外,导致实际价值低于法定价值的“劣币”充斥市场的现象。

9.货币的无限法偿是指无限的法定支付能力,不管是用本位币偿还债务或其他支付,也不管每次支付的本位币的数额大小,债权人和受款人都不得拒绝接受,否则视为违法。有限法偿是指每次支付辅币的数量不能超过规定的额度,否则债权人或受款人有权拒收。

六、简答

1.答:货币是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并体现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这就是货币的本质的规定。

货币在商品经济中的职能是货币本质的具体表现。在商品经济中,货币执行着以下五种职能:(1)价值尺度职能;(2)流通手段职能;(3)贮藏手段职能;(4)支付手段职能;(5)世界货币职能。

2.答:金币本位制是一种相对稳定的货币制度。首先,由于币制相对稳定,不会发生通货膨胀,能促进商品生产的发展和商品流通的扩大;其次,信用关系不受币值波动的影响,促进信用的发展;再次,各国货币含金量的比率相对稳定,外汇市场也比较稳定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保证了对外贷款和投资的安全性。

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是两种不稳定的货币制度。第一,这两种货币制度没有铸币流通,失去了自发调节货币流通的可能性;第二,银行券不能兑换自由黄金,一旦过多就会贬值;第三,在金汇兑本位制下,本国货币制度依附于外国货币制度,一旦外国货币制度动摇,本国货币制度也必然动摇。

3.答:划分货币层次的主要依据是金融资产流动性的强弱。流动性程度不同的金融资产在流通中周转的便利程度不同,从而对商品流通和各种经济活动的影响程度也就不同。所以,按流动性强弱对不同形式、不同特性的货币划分不同的层次,对科学地分析货币流通状况,正确地制定、实施货币政策,及时有效地进行宏观调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4.答:货币制度又称“币制”或“货币本位制”,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以法律形式确定的货币流通结构及其组织形式。

其构成要素有:

(1)货币金属与货币单位。 (2)通货的铸造、发行与流通程序。 (3)金准备制度。

5.答:格雷欣法则,即“劣币驱逐良币”规律,是指在双本位制下,当两种铸币在同一市场上流通时,实际价值高于法定价值的“良币”会被逐出流通,即被熔化或输出国外,导致实际价值低于法定价值的“劣币”充斥市场的现象。

举例:例如金银法定比价为1:15,而市场比价则为1:16,此时黄金的市价较高,这

时,金币的持有者将会熔化金币到市场上去兑换白银,一经熔化,即可赚回1两白银,这样市场上持有金币的人越来越少,而白银的流通越来越多,金币会退出流通领域。反过来,若市场金银比价为1:15而法定比价为1:16,白银市价高于法定比价,市场上的银币会退出流通领域。这种现象被称为“劣币驱逐良币”。

七、论述

1.这一论断在现代信用货币制度下是正确的。原因在于:

在金属货币制度下,货币既有名义价值,又有实际价值,通过名义价值与实际价值的比较,公众的相机抉择机制使货币贮藏手段职能有效地发挥货币流通调节器的功能,即货币数量偏少,货币名义价值大于实际价值时,原先处于贮藏状态的货币将重新进入流通领域,流通中的货币将自动增加,而在货币数量偏多,货币名义价值小于实际价值时,一部分货币将退出流通进入贮藏状态,流通中的货币自动减少。由此,在金属货币制度下,货币贮藏手段职能的发挥是的货币具有自我调节机制,即货币过多时会自动减少,过少时会自动增加,从而使得流通中的货币恰好满足流通的需要。

而在现代信用货币制度下,货币只有名义价值,失去实际价值,在货币过多时,货币名义价值的任何下降都会使公众产生货币购买力将日益减少的预期,从而促使公众加速出让手中的货币,货币流通速度加快,流通中的货币总量(货币存量与货币流通速度的乘积)不是减少而是增加。而在货币过少时,货币名义价值的任何上升都会使公众产生货币购买力会日益提高的预期,从而会促使公众推迟货币的支付,货币流通速度减慢,流通中的货币总量(货币存量与货币流通速度的乘积)不是增加而是减少。由此,在现代信用货币制度下,货币失去自我调节机制,而是多时愈多,少时愈少,即越多越多的货币,越少越少的货币。这一现象会在很大程度上加剧经济的波动,而不是减缓。

为了保持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避免不不要的经济波动,尤其是源于中央银行等的外部冲击,要求中央银行必须有效控制货币供给,保持货币价值的稳定,避免货币过多或过少现象的出现。

2.劣币驱良币规律是指在两种名义价值相同而实际价值不同的货币同时流通时,实际价值高于名义价值的货币即良币被收藏、熔化而会退出流通领域,实际价值低于名义价值的货币即劣币则充斥市场,这一现象称之为劣币驱良币规律,因是英国人格雷欣所发现和最早阐述的,所以又称之为格雷欣法则。

这一现象主要发生在金银复本位制下,其发生机理为:

(1)良币与劣币的确定:在金银复本位制下,金币和银币既有名义价值,又有实际价值,公众根据货币名义价值与实际价值的比较,区分出良币与劣币,即实际价值高于名义价值的为良币,实际价值低于名义价值的为劣币。

(2)存在官方的兑换保证:官方承诺按规定的比例即官定比价保证两种货币之间的兑

换。

(3)时间的推移使得官方比价与市场比价之间出现差异,假定出现官定比价低于市场比价的情况,公众将使用劣币按照官定比价从官方兑换良币,并在市场上按照市场比价交换成劣币,并将这一行为持续下去,最终,导致良币被收藏或熔化,退出流通,流通中仅存在劣币。

在现代信用货币制度下,由于信用货币没有实际价值,仅有名义价值,货币赖以流通的基础是信誉或评价,因此判断货币良、劣的标准不再是名义价值与实际价值的对比,而是公众的评价或货币的信誉,评价好、信誉高的货币为良币,评价差、信誉低的货币为劣币;另一方面,在货币失去实际价值的同时,也不再存在政府的兑换保证,为了确保自己的利益,即确保货币能够购买到其所载明的价值量,公众在流通中更愿意持有和使用良币,劣币将退出流通。

3.(1)金作为普通商品,其价值由市场供求决定,价值不可能稳定;而作为货币则要求金的价值必须稳定。金这种身兼二任的性质决定了以某种商品充当货币的内在矛盾。

(2)金本位制下金在国际之间流动并不能够自动实现平衡。尤其是当货币管理当局为了维持本国经济稳定而对金的输出入实施限制性的政策,黄金在国际之间的流动就不能实现均衡,也就使各国的货币供应量难以与 黄金储备保持适当的比例。

(3)国家为了刺激和抑制本国经济的发展,需要实行扩张的或紧缩的货币政策,会使国内的物价发生变动,以黄金量作为基础从而保持汇率稳定的固定汇率制度,与国内的货币政策之间的矛盾难以解决。要维持汇率按金量固定不变,就会使各国政府难以执行独立的货币政策。

4.(1)信用货币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不以任何贵金属为基础的,独立行使货币各种职能的货币。(2)信用货币的发行受国家政府和中央银行控制,其价值基础决定于社会公众提供的可供发行者分配的资源和资产的量。(3)信用货币的发行具有弹性,一方面,可以随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商品生产流通对货币量的需求提供货币,另一方面,也隐含着货币数量失控的可能性。(4)适度控制货币量是维护信用货币币值稳定和经济平稳运行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