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猴科 Lorisidae ★懒猴属所有种 Nycticebus spp. 狐尾猴科 Pithecidae 秃猴属所有种 Cacajao spp. 白鼻僧面猴 Chiropotes albinasus 长鼻目 PROBOSCIDEA 象 科 Elephantidae ★亚洲象 Elephas maximus 非洲象 Loxodonta africana (除 被列入附录II的博茨瓦纳、纳米比 亚、南非和津巴布韦种群。) 啮齿目 RODENTIA 毛丝鼠科 Chinchillidae 毛丝鼠属所有种 Chinchilla spp. (家养型标本不受《公约》条款的限 制) 兔豚鼠科 Cuniculidae 中澳白尾鼠 Zyzomys pedunculatus 附录I 刺豚鼠科 Dasyproctidae 美洲豪猪科 Erethizontidae 鼠 科 Muridae 刺巢鼠 Leporillus conditor 费氏拟鼠鲨湾亚种 Pseudomys fieldi praeconis 伪沼鼠 Xeromys myoides 中澳白尾鼠 Zyzomys pedunculatus 松鼠科 Sciuridae 墨西哥树豪猪 Sphiggurus mexicanus (洪都拉斯) 多刺卷尾豪猪 Sphiggurus spinosus (乌拉圭) 刺豚鼠 Dasyprocta punctata (洪都拉斯) 附录II 兔豚鼠 Cuniculus paca (洪都拉斯) 附录III (见非洲象 Loxodonta africana 5 第14页) (仅包括博茨瓦纳、纳米比 亚、 南非和津巴布韦种群;其它的所有 种群都被列入附录I。) 墨西哥草原犬鼠 Cynomys mexicanus ★巨松鼠属所有种 Ratufa spp. ★长尾旱獭 Marmota caudata (印度) ★喜马拉雅旱獭 Marmota himalayana (印度) 博茨瓦纳、纳米比亚、南非和津巴布韦种群(列在附录II): 仅允许下列目的的贸易: a) 非商业目的的狩猎纪念物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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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依据Conf. 11.20号决议的定义,为津巴布韦和博茨瓦纳种群及纳米比亚和南非的就地保护项目,向适当的和可接受的目的地开展活体动物贸易; c) 皮张贸易; d) 毛发贸易;
e) 皮革制品贸易:博茨瓦纳、纳米比亚和南非的可用于商业或非商业目的,津巴布韦的用于非商业目的; f) 纳米比亚的经逐件标记的且带有证明的被镶入首饰制成品中的象牙块的非商业性贸易,及津巴布韦用于非商
业目的的象牙雕刻;
g) 已注册的生象牙(指博茨瓦纳、纳米比亚、南非和津巴布韦的整根象牙和象牙片段)贸易须遵守下列规定:
i) 象牙标本只能是原产于上述国家,已注册的政府所有的库存(不包括罚没所获的和来源不明的象牙);
ii) 仅允许销往经秘书处同常委会协商后核实的贸易伙伴国,这些国家必须具有完善的国家立法和国内贸易控制
措施,以确保进口的象牙不会再出口,并能依照关于象牙国内生产和贸易的Conf. 10.10号(Rev. CoP12)决议的全部要求进行管理;
iii) 在秘书处对预期进口国及已注册的政府所有的象牙库存进行核实之前,不得进行贸易; iv) 生象牙依照第12届缔约国大会批准的、政府所有的已注册象牙库存进行有条件销售,限额分别为20,000千
克(博茨瓦纳)、10,000千克(纳米比亚)和30,000千克(南非);
v) 除第12届缔约国大会批准的数量外,在2007年1月31日之前注册并经秘书处核实的博茨瓦纳、纳米比亚、
南非和津巴布韦政府所有的象牙可以与以上g) iv)项所述象牙一起贸易或调派,在秘书处的严格监督下对每一目的地进行一次性销售;
vi) 贸易的收益只能用于大象保护工作和大象分布区内或周边的社区保护与发展项目;及 vii) 以上g) v)项确定的额外数量的贸易,只有在常委会认可上述条件得到满足之后进行;及 h) 自第14届缔约国大会至根据g)i )、 g)ii)、 g)iii)、 g)vi)和g)vii)项条件开展一次性象牙出售之日起九年,
不得向缔约国大会提交新的关于允许已列入附录II的象牙种群贸易的提案。此外,这类新的提案应按照第14.77和14.78号决定处理。
一旦出现出口国或进口国不遵约的情况,或是证明该贸易对其他象种群有负面影响,根据秘书处的提议,常委会可决定部分或完全终止此象牙贸易。
所有其他标本均应被视为列入附录I的物种标本,其贸易应被相应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