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老年人服务调查报告 下载本文

扶持老年食堂。2010年是“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制订之年,各地都应认真谋划“十二五”期间社区为老服务的发展目标,并明确年度实施计划,以确保为老服务的覆盖面逐步扩大,服务设施建设得到有序推进。

(二)掌握老年服务需求。社区具有办理本居民区内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职能。一方面,老年人居住在社区,表达服务需求的直接对象是社区;另一方面,政府为老年人提供的福利服务主要通过社区具体分配。为使老年人的需求与各类服务资源能得到有效对接,并体现公益性福利服务分配的公平性,社区应建立老年人基本情况、家庭结构、经济来源、身体状况、服务需求的数据库,这是解决为老服务缺乏问题的基础。数据库资料应力求客观详细,做到实时更新。要优先解决困难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照料问题,优先满足身体急需照料的老年人就近、便利的服务需求。

(三)增强社区服务能力。社区是为老服务工作实施的主体,要围绕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场地办事这几个方面来解决社区的实际困难,落实和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切实保障社区的工作条件,提高他们为老服务的能力。一是适时调整提高社区配套用房每百户30平方米的面积标准,根据目前实际,建议将为老服务用房增加作为社区必须具备的功能用房;二是在大项目建设和庭院改善整治时应允许社区通过自建增加一部分服务用房;三是建议在住宅小区规划设计阶段民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能参与意见,而不仅仅在工程验收时签字,以保证社区配套用房集中配置,并且在适当的区域(例如沿街);四是就社区工作经费核拨标准和助老助残公益性岗位设置控制方面,建议对老龄化程度高的社区给予倾斜,以保证为老服务的经费和人员。

(四)挖掘各方服务资源。为老服务资源不仅指掌握在政府、社区

手中的各类公共服务资源,也应包括辖区单位、社会团体所有的资源。可以采取的措施有:一是动员辖区单位将内部食堂、浴室、文体活动设施向社区老年人开放。由于单位内部服务设施具有职工福利性质,一般除了公办养老院、医院、学校等公共福利服务机构,其他单位较难实施,建议给予开放内部设施的单位社区共建先进的表彰与奖励。二是倡导社区经营性服务网点为老年人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建议根据其为老年人服务的人次或让利的程度,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并用足用好已有的促进社区服务业发展的有关优惠政策。三是鼓励邻里互助式的助老服务。建议以楼道党支部为基础,成立邻里互助小组,将老年人组织起来,就近互帮,守望互助,真正实现“零遗漏、全方位”。

(五)打造专业服务队伍。要建立和完善养老服务需求评估体系,为有服务需求的老年人进行综合评估,在评估的基础上按供给的能力公平合理有效地配置公共服务资源。要研究制订《居家养老服务标准》,不断提高行业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对居家养老服务的从业人员,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特别要加强护理、社工、心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逐步提高他们的服务水平。要有计划地在职高和大专院校培养老年康复、护理、保健、营养、心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不断改善服务队伍的专业结构。要逐步提高服务从业人员的福利待遇,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促进养老服务队伍的稳定和壮大。

(六)培育老年服务市场。目前,除江干区和上城区的望江、湖滨街道实施服务外包外,大部分社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由助老服务员提供。助老服务员实行总量控制,可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有限。老年人收入低,消费观念保守,尚未形成“花钱买服务”的意识。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老年消费市场必将发展与成熟,服务需求也会大规模地激

发出来,目前这种零散的,非市场化的服务供给方式很难实现规模效益。政府应当着力于搭建平台,老年人可以按照各自的经济实力和补贴的额度,直接向市场化的服务机构购买服务。政府要立足于完善各项监管制度。要建立政府扶持的老年服务机构资格评估机制,制订并细化落实相关政策,吸引更多优秀的企业加入为老服务的行列。要扶持示范性服务机构,通过输出管理模式,促进服务机构向规范化、连锁化发展。要引入竞争机制,加强监管力度,促进为老服务整体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