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审批事项公示表 - 图文 下载本文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审批事项公示表(七)

审批 名称 申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审批地方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有关规定(暂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05]1392号 )第三条的要求; (二)?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31号令)第二章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一)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使用方向; (二)符合有关工作方案的要求; (三)符合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安排原则; (四)提交的相关文件齐备、有效; (五)项目的主要建设条件基本落实; (六)符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一)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二)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 (三)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投资项目); (四)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五)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六)申请贴息的项目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 (七)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八)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审批 依据 审批 条件 需提交 的材料 13

审批 程序 各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汇总并上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理时限 按国家规定的时间要求按质、按量报送 收费事项 无 固定资产投资处 鞠云昆 0871-3113669 国外资金利用处 周汉斌 0871-3113633 地区经济处 孙富文 0871-3113796 农村经济处 陈志成 0871-3113436 能源局 袁 丽 0871-3113578 受理处室交通运输处 张 彦 0871-3113675 联系人 工业处 张 雯 0871-3113680 联系方式 高技术产业处 彭文华 0871-3113901 社会发展处 姚 敏 0871-3113489 经济贸易处 吴学榕 0871-3113931 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 党 净 0871-3113859 西开办项目处 曹永恒 0871-3113421 投诉监督电话

0871-3113561 14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审批事项公示表(八)

审批 名称 审批 依据 审批 条件 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章规定;?云南省价格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云南省定价目录?规定。 (一)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属于职能、职责范围的; (二)申请人提出制定或调整价格的申请符合规定的; (三)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符合所需材料要求的; (一)现行价格和拟制定或调整的价格、单位调价幅度、调价额、价格的执行时间和范围; (二)制定或调整价格的依据和理由; (三)制定或调整价格后对相关行业和消费者的影响; (四)制定或调整价格的相关数据资料,包括财务决算报表和经营企业或单位近三年来的生产经营成本变化情况。 (五)列入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申请人应按?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的规定提供材料。 (六)价格管理部门需要的其它相关资料。 (一)制定或调整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申请报告经委办公室签收交办; (二)对申请报告进行初步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即可根据具体情况开展调研、分析、评审、征求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等工作,并提出拟办意见或方案; (三)需要开展成本调查或监审的按规定程序进行成本调查或监审; (四)需听证的按规定程序组织听证; (五)需提交审价委员会的提交审价委员会审议; (六)办理方案和意见报委办公室审核、委领导审定; (七)贯彻国家的价格政策,委领导批准后公布实施; 15

需提交 的材料 审批 程序

审批 程序 办理 时限 (八)需向省政府或国家发改委等上级部门请示、报告的,委领导审定后及时上报。 (九)对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申请报告,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修改或补充的相关材料。 (一)执行上级各项重大决策,不需要制定具体政策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需要充分调研、制定具体政策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制定工作计划,并向上级发文机关报告。对请示性事项要及时研究处理,做出明确答复,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二)对申请人提出制定或调整价格的申请报告,应在30个工作日内做出制定或调整价格、上报或缓议的决定(会签、成本调查或监审及上级部门处理的时间除外)。 (三)需进行成本调查或监审的,按成本调查或监审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需要听证的价格决策,时限按?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的规定执行; (五)特殊情况经分管委领导批准后可延时。 办理处室 价格管理处、收费管理处 冉曲靖、刘红文 联系人及 投诉监督联系方式 0871-3113491、3113595 电话

0871-3113561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