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区行政执法业务系统使用操作说明 下载本文

滨海区行政执法业务系统工作人员操作使用手册

点击待办案件

填写负责人意见

13. 在表单中填写相关的内容后提交。选择分管领导审批环节人员,然后确定。

选择人员

在案件办理情况中查看已办案件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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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当事人查看。

在案件流转过程中可以查看已办环节和待办环节的执法人员

下一环节待办人员

14,以上一环节提交给的分管领导审批环节的执法人员帐号登录系统,填写审核意见并提交。 如果相关信息不符合要求,可以点击退回,返回到上一环节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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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立案审批阶段已结束,进入调查取证阶段。

2.2调查取证阶段

功能概述:用户通过操作该系统,对案件调查取证。

1. 进入【调查取证】环节。以上一环节提交的执法人员帐号登录系统,点击待办案件 并填写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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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相关信息

内容填写完毕提交给下一环节办理人

2,进入调查取证阶段【负责人审核】环节。以上一环节提交给的人员帐号登录系统 查看并填写负责人审核意见

填写完毕提交给下一环节办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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