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区行政执法业务系统使用操作说明 下载本文

滨海区行政执法业务系统工作人员操作使用手册

4. 关闭弹出窗口程序

在IE的【工具】—弹出窗口阻止程序—点击【关闭弹出窗口阻止程序】

3

滨海区行政执法业务系统工作人员操作使用手册

二、 执法系统一般程序操作使用说明

2.1立案审批阶段

功能概述:用户通过操作该系统,对案件进行立案审批。

1. 系统操作人员录入用户名、密码,点击【登录】按钮。如图 2-1

(命名规则:以滨海区地税分局人员为例:姓名为两个汉字的,如张三,账户为:bhdsh_zhangsan(地方首字母+单位首字母+下划线+姓名全拼),三个字的如王芳芳,账户为bhdsh_wangff(地方首字母+单位首字母+下划线+姓的全拼+名字的声母))

点击【登录】

图2-1

2. 点击后进入系统首页面。如图2-2

1

滨海区行政执法业务系统工作人员操作使用手册

待办信息 执法业务 近期办理情况 通知公告

图2-2

3. 在行政执法一栏下菜单点击【办理业务】,进入如图图2-3所示,点击【一般程序】或者【简易程序】进入对应处理页面,我们以【一般程序】为例说明。

点击【一般程序】

图2—3

点击

2

滨海区行政执法业务系统工作人员操作使用手册

选择相应的事项条目 在此处输入事项或者关键字可以检索

4. 点击后转到【行政处罚立案呈批表】页面,立案信息都在此页面填写,承办人需要填写【案件来源】到【办案人员意见】中的内容,其中【案由】自动映射,【当事人】从企业名称或者自然人中自动获取,红色框为必需填写项。如图所示

选择当事人类型

1填写法人或自然人情2填写案件信息 3违反的规定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