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站关于2018年度开展隧道工程防坍塌专项检查的通知 下载本文

深圳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关于

2018年度开展隧道工程防坍塌

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8年1月26日,广州地铁21号线盾构机带压开仓换刀时,掌子面发生坍塌,造成3名工人失联;2月7日佛山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又发生盾构区间突发透水导致隧道管片变形及破损,并引发路面坍塌造成8人死亡,3人失联。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总结经验,进一步做好我市隧道工程防坍塌工作,在继续加强矿山法隧道施工管理的同时,重点防范盾构隧道及路面坍塌等事故发生,现根据《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广州地铁21号线施工10标“1.26”坍塌事故的通报》(粤安办〔2018〕22号)要求及市局相关工作部署安排,我站将立即组织开展隧道工程防坍塌专项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此次检查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我站各监督部(组)在落实《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18年一季度全市建设工程安全整治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建质安[2018]9号)的基础上,对在建隧道工程开展防坍塌专项检查工作。

第二阶段,在总结第一阶段监督组检查工作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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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第三方专业单位对全市在建隧道工程开展第二阶段防坍塌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工作重点在于排查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坚决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安排

第一阶段(2月7日—3月31),共成立12个检查组,由各监督组组长带队,对在监隧道工程开展防坍塌检查工作。

第二阶段(3月1日—3月31日),共成立4个第三方检查组,每组3人(包括2名专家,1名监督员),由站总工室巡查组带队,对在监隧道工程开展防坍塌检查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一)周边管线调查情况。工程设计和施工前,建设、施工单位是否对周边管线进行调查。尤其对周边年代久远、可能破损的地下管线,以及重要燃气管、电缆、给排水管等是否调查清楚,必要时有无采用物探手段查清地下孔洞等。

(二)落实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审查情况。对周边存在重要管线、道路、建筑物的暗挖工程,是否对基础型式等资料进行调查核实,是否做好设计方案、施工方案专家评审和施工图审查;对可能的地面坍塌隐患点是否采取了防范措施。

(三)落实变形监测和周边巡查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和监测方案要求,落实地下暗挖工程的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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