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标准实验室的相关管理制度 下载本文

6.5检定/校准证书是计量器具准确可靠、一致性的凭证,格式与填写内容必须符合检定规程的要求,对于检定/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发给检定证书,不合格和仪器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并注明不合格项目。

6.6原始记录、检定/校准证书及检定结果通知书等,由检定员用黑色(蓝色)水笔填写;检定员、检验员签字必须由本人填写姓名,不得用图章、编号代替。

6.7检定员、复核(核验)员必须对出具的证书及数据负责,主管签字必须严格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弄虚作假者,按计量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6.8检定员、复核(核验)员出具的检定/校准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等由计量负责人严格审核验证后,加盖检定专用章,方可有效。 7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本制度明确了仪器设备、人员安全和工作责任是个的分类和界定以及各种事故的发现、报告和处理的程序。

7.1本制度所指事故,包括在计量检定测试范围内的仪器设备(包括仪器、工具损坏)、人员安全和工作责任事故等。

7.2仪器设备事故:工作过程中违章操作,造成计量标准及配套设备损坏或技术指标不满足要求,以及非工作原因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 7.3人员安全事故:工作过程中违反才做过程,造成人身伤害,甚至死亡。

7.4工作责任事故:工作过程中玩忽职守,造成检测结果错误,并造成政治、安全、经济上的严重损失。 7.5事故划分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7.6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发现人应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人;对故意拖延不报或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者,一经查明,严肃处理。

7.7一切事故经由事故责任人如实填写事故分析报告,报告事故经过及造成事故的原因、损失情况和采取补救措施。事故当事人应实事求是地写出书面报告,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等,事故旁击者予以证明,室负责人签字,报上级领导。

7.8对于是故意报告及处理结果的有关资料,建立管理档案,及时存档。

8计量标准文件集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标准技术档案文件集管理人员的职责、管理范围及文件处理等工作程序及要求。 8.1职责

8.1.1资料管理员负责计量标准技术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8.1.2计量标准负责人负责各自计量标准技术文件的编制、起草、审核、报批工作。

8.2实验室的计量标准技术资料应设专职或兼职人员分类、统一保管。计量标准技术档案必须按标准项目分类整改,装订成册归档,妥善保管,以便查询。

8.3下列计量标准文件集英寸当管理: 文件集应当包含如下18个文件:

1)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2)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如果适用); 3)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4)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5)计量标准的重复性试验记录; 6)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 7)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

8)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 9)计量标准履历书;

10)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如果适用); 11)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 12)计量标准操作程序;

1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适用说明书(如果适用); 14)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 15)检定或校准人员的资格证明; 16)实验室的相关管理制度; 16.1)实验室岗位管理制度; 16.2)计量标准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16.3)量值溯源管理制度; 16.4)环境条件及设施管理制度;

16.5)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管理制度; 16.6)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 16.7)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16.8)计量标准文件集管理制度; 16.9)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7)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和历史记录卡;

18)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8.4档案的查询

8.4.1有关部门或外来人员需借阅质量档案时,须经处领导或计量负责人批准后,办理查询手续。

8.4.2对外提供计量标准档案资料,必须经处领导或计量负责人批准。 8.5严格执行技术档案借阅制度,保证资料无涂改、损坏、丢失、缺页,保证清洁完整,外借时应登记,不得转借他人,按期归还;若发现技术档案的资料有丢失或损坏后,资料管理员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

8.6新建计量标准装置(包括标准设备),随箱所带技术资料,开箱取出后,应先交资料保管员登记注册后才能借阅。

8.7各类计量检定/校准能力比对、计量标准期间核查的原始记录经审核后,交资料管理员存档。 9安全卫生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