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0922 林班、小班
根据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所区划的林班和小班数据填写。
B0923 不动产权证书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填写依法向不动产权利人或申请人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号或登记证明号。
B0924 登记时间
使用电子登记簿的,以登簿人员将登记事项在登记簿上记载完毕并点击确认之时为准;使用纸质登记簿的,应当以登簿人员将登记事项在登记簿上记载完毕并签名(章)之时为准。
B0925 登簿人
由登簿人员签名确认。
B0926 附记
记载林地、林权需进一步说明的事项。
B.10 其他相关权利登记信息(取水权、探矿权、采矿权等)
B.10.1 指标及其填写规范
B1001 不动产单元号
填写按照不动产权籍调查的有关技术规定编制的不动产单元号。
B1002 权利类型
填写取水权、探矿权、采矿权等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权利。
B1003 业务号
填写业务受理的收件编号。
B1004 权利人
填写权利人的姓名或名称。
B1005 证件种类
填写权利人身份证件的种类。
1 境内自然人一般为《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为《户口簿》、《军官证》等;
2 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为《组织机构代码证》,无《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可以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 港澳同胞的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居民身份证》;
4 台湾同胞的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或经确认的身份证件;
5 外籍人的身份证件为《护照》和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
B1006 证件号
填写身份证件上的编号。
B1007 共有情况
填写单独所有、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属于按份共有的,应填写各共有人所占的份额。家庭承包的按照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的格式逐个填写共有人。
B1008 权利人类型
填写个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其他。无法归类为个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的,填写其他。
B1009 登记类型
填写登记的具体类型,如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等。
B1010 登记原因
填写取水权、探矿权、采矿权等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权利的登记原因。
B1011 权利内容
填写其他相关不动产权利必要的权利内容。该项可根据不同的权利拓展相应内容。
B1012 取水方式、水源类型、取水量、取水用途
1 按照流域管理机构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取水许可文件确定的信息填写;
2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水的,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按照有关部门调查的结果填写;
3 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的,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备案、同意的有关文件填写。
B1013 勘查面积
填写探矿许可文件确定的勘查面积。
B1014 开采矿种、开采方式、生产规模
填写采矿许可文件确定的开采矿种、开采方式、生产规模。
B1015 不动产权证书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填写依法向不动产权利人或申请人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号或登记证明号。
B1016 登记时间
使用电子登记簿的,以登簿人员将登记事项在登记簿上记载完毕并点击确认之时为准;使用纸质登记簿的,应当以登簿人员将登记事项在登记簿上记载完毕并签名(章)之时为准。
B1017 登簿人
由登簿人员签名确认。
B1018 附记
记载取水权、探矿权、采矿权需进一步说明的事项。
B.11 地役权登记信息
B.11.1 指标及其填写规范
B1101 不动产单元号(供役地)
填写按照不动产权籍调查的有关技术规定编制的供役地不动产单元号。
B1102 业务号
填写业务受理的收件编号。
B1103 地役权人
填写地役权合同中的地役权人,一般为需役地权利人。
B1104 证件种类
填写地役权人身份证件的种类。
1 境内自然人一般为《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为《户口簿》、《军官证》等;
2 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为《组织机构代码证》,无《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可以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 港澳同胞的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居民身份证》;
4 台湾同胞的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或经确认的身份证件;
5 外籍人的身份证件为《护照》和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
B1105 证件号
填写地役权人身份证件上的编号。
B1106 供役地人
填写地役权合同中的设立地役权的供役地权利人。
B1107 登记类型
填写登记的具体类型,如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
B1108 登记原因
填写合同设立、因不动产受让取得、因生效法律文书取得,因地役权内容或期限变化进行变更登记等地役权登记的原因。
B1109 地役权内容
填写地役权主要内容,包括地役权合同中约定的供役地利用目的和方法等。粘附地役权合同的,本栏可以略写。
B1110 地役权利用期限
地役权合同中约定的利用期限。
B1111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填写依法向不动产权利人或申请人颁发的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号。
B1112 登记时间
使用电子登记簿的,以登簿人员将登记事项在登记簿上记载完毕并点击确认之时为准;使用纸质登记簿的,应当以登簿人员将登记事项在登记簿上记载完毕并签名(章)之时为准。
B1113 登簿人
由登簿人员签名确认。
B1114 附记
记载取供役地、需役地、地役权需进一步说明的事项。
B.12 抵押权登记信息
B.12.1 指标及其填写规范
B1201 不动产单元号
填写按照不动产权籍调查的有关技术规定编制的不动产单元号。
B1202 抵押不动产类型
用勾选的方式填写(□土地□土地和房屋□林地和林木□土地和在建建筑物□海域□海域和构筑物□其他)。
B1203 业务号
填写业务受理的收件编号。
B1204 抵押权人
填写抵押合同中的抵押权人。
B1205 证件种类
填写抵押权人身份证件的种类。
1 境内自然人一般为《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为《户口簿》、《军官证》等;
2 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为《组织机构代码证》,无《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可以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 港澳同胞的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居民身份证》;
4 台湾同胞的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或经确认的身份证件;
5 外籍人的身份证件为《护照》和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
B1206 证件号
填写抵押权人身份证件上的编号。
B1207 抵押人
填写抵押合同中的抵押人。
B1208 抵押方式
填写一般抵押或者最高额抵押。
B1209 登记类型
填写登记的具体类型,如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