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版 下载本文

明确事件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 5.5.3 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应包括以下内容:

(1)24小时有效的报警装置;

(2)24小时有效的内部、外部通讯联络手段;

(3)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驾驶员、押运员报警及与本单位、生产厂家、托运方联系的方式。

5.6 信息报告与通报

依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定,明确信息报告时限和发布的程序、内容和方式,应包括以下内容:

(1)内部报告

明确企业内部报告程序,主要包括: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和通报程序。

(2)信息上报

当事件已经或可能对外环境造成影响时,明确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事件信息的流程、内容和时限。

(3)信息通报

明确向可能受影响的区域通报事件信息的方式、程序、内容。 (4)事件报告内容

事件信息报告至少应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和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已污染的范围,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及趋向,可能受影响区域及采取的措施建议等。

(5)以表格形式列出上述被报告人及相关部门、单位的联系方式。

5.7 应急响应与措施 5.7.1 分级响应机制

针对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企业(或事业)单位内部(生产工段、车间、企业)控制事态的能力以及需要调动的应急资源,将企业(或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分为不同的等级。根据事件等级分别制定不同级别的应急预案(如生产工段、

车间、企业应急预案),上一级预案的编制应以下一级预案为基础,超出企业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并且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确定不同级别的现场负责人,指挥调度应急救援工作和开展事件应急响应。

5.7.2 应急措施

5.7.2.1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措施

根据污染物的性质,事件类型、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需确定以下内容:

(1)明确切断污染源的基本方案;

(2)明确防止污染物向外部扩散的设施、措施及启动程序;特别是为防止消防废水和事件废水进入外环境而设立的环境应急池的启用程序,包括污水排放口和雨(清)水排放口的应急阀门开合和事件应急排污泵启动的相应程序;

(3)明确减少与消除污染物的技术方案;

(4)明确事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次生衍生污染(如消防水、事故废水、固态液态废物等,尤其是危险废物)的消除措施;

(5)应急过程中使用的药剂及工具(可获得性说明); (6)应急过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说明;

(7)应急过程中,在生产环节所采用的应急方案及操作程序;工艺流程中可能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案;事件发生时紧急停车停产的基本程序;控险、排险、堵漏、输转的基本方法;

(8)污染治理设施的应急措施;

(9)危险区的隔离:危险区、安全区的设定;事件现场隔离区的划定方式;事件现场隔离方法;

(10)明确事件现场人员清点、撤离的方式及安置地点; (11)明确应急人员进入、撤离事件现场的条件、方法; (12)明确人员的救援方式及安全保护措施; (13)明确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及物资保障供应程序。 5.7.2.2 大气污染事件保护目标的应急措施

根据污染物的性质,事件类型、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

风向和风速,需确定以下内容:

(1)结合自动控制、自动监测、检测报警、紧急切断及紧急停车等工艺技术水平,分析事件发生时危险物质的扩散速率,选用合适的预测模式,分析对可能受影响区域(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程度;

(2)可能受影响区域单位、社区人员基本保护措施和防护方法; (3)可能受影响区域单位、社区人员疏散的方式、方法; (4)紧急避难场所;

(5)周边道路隔离或交通疏导办法;

(6)周围紧急救援站和有毒气体防护站的情况。 5.7.2.3 水污染事件保护目标的应急措施

根据污染物的性质,事件类型、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河流的流速与流量(或水体的状况),需确定以下内容:

(1)可能受影响水体及饮用水源地说明; (2)消除减少污染物技术方法的说明;

(3)其它措施的说明(如其他企业污染物限排、停排、调水、污染水体疏导、自来水厂的应急措施等)。

5.7.2.4 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

企业应结合自身条件,依据事件类型、级别及附近疾病控制与医疗救治机构的设置和处理能力,制订具有可操作性的处置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可用的急救资源列表,如企业内部或附近急救中心、医院、疾控中心、救护车和急救人员;

(2)地区应急抢救中心、毒物控制中心的列表; (3)根据化学品特性和污染方式,明确伤员的分类; (4)针对污染物,确定伤员现场治疗方案;

(5)根据伤员的分类,明确不同类型伤员的医院救治机构; (6)现场救护基本程序,如何建立现场急救站; (7)伤员转运及转运中的救治方案。 5.7.3 应急监测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环境应急监测小组或单位所依托的环境应急监测部门应迅速组织监测人员赶赴事件现场,根据实际情况,迅速

确定监测方案(包括监测布点、频次、项目和方法等),及时开展应急监测工作,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用小型、便携仪器对污染物种类、浓度、污染范围及可能的危害做出判断,以便对事件及时、正确进行处理。

企业(或事业)单位应根据事件发生时可能产生的污染物种类和性质,配置(或依托其他单位配置)必要的监测设备、器材和环境监测人员。

(1)明确应急监测方案;

(2)明确主要污染物现场及实验室应急监测方法和标准; (3)明确现场监测与实验室监测采用的仪器、药剂等; (4)明确可能受影响区域的监测布点和频次;

(5)明确根据监测结果对污染物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和对污染扩散范围进行预测的方法,适时调整监测方案;

(6)明确监测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 (7)明确内部、外部应急监测分工;

(8)明确应急监测仪器、防护器材、耗材、试剂等日常管理要求。

5.7.4 应急终止

(1)明确应急终止的条件。事件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件隐患消除后,经事件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

(2)明确应急终止的程序;

(3)明确应急状态终止后,继续进行跟踪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的方案。

5.7.5 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1)通知本单位相关部门、周边企业(或事业)单位、社区、社会关注区及人员事件危险已解除;

(2)对现场中暴露的工作人员、应急行动人员和受污染设备进行清洁净化;

(3)事件情况上报事项;

(4)需向事件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