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创空间入驻和退出管理办法 下载本文

重庆XX学院

众创空间入驻和退出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我院众创空间,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展2015]9号)、《重庆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15]20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建设高校众创空间促进师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渝教科[2015]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入驻条件

(一)教师创新创业项目入驻条件

1.入驻众创空间的教师创新创业项目可以以个人或团队名义申报入驻。其中,入驻众创空间的创新创业项目必须有明确的学科专业方向。申请入驻的项目成员必须是熟悉项目相关行业的发展动态,有开拓创新意识,在区域和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本院专兼职教师;

2.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研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2)主持完成市级科研项目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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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持完成厅局级科研项目2项;

(4)主持完成横向新技术推广应用项目2项; (5)负责完成技术服务项目总经费30万元以上; (6)获得过厅局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 (7)拥有实用新型专利3项; (8)拥有外观专利3项; (9)拥有发明专利1项; (10)拥有注册的微创企业。 (二)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入驻条件

1.入驻众创空间的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只能以团队名义申报入驻,且必须至少有1名指导教师。其中,入驻众创空间的创新项目必须符合本院专业方向,创业项目原则上应符合团队成员所学专业方向。申请入驻的项目成员必须有较好的项目相关专业基础,有强烈的创新创业意愿。项目指导教师必须是熟悉项目相关行业的发展动态,有开拓创新意识,并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本院专兼职教师或经众创空间主管部门认可的行业专家。

2.项目指导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研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2)参研完成市级科研项目1项; (3)主研完成厅局级科研项目1项; (4)主持完成院级科研项目1项; (5)获得过厅局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 (6)拥有实用新型专利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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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拥有外观专利1项; (8)拥有发明专利1项;

(9)以技术服务形式连续经营工作室等市场实体2年以上或拥有注册的微创企业。

二、组织认定

根据入驻学院众创空间的基本条件,由各二级学院(部)推荐,个人或团队负责人填报《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众创空间建设专项项目申请书》,由学院相关主管部门组织认定。经学院认定的众创空间,需编写年度创业创新或成果转化计划,作为学院绩效考评的依据。学院对入驻众创空间的团队或个人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负责提供专用场地,并配备办公桌、网络、公共软件等资源。

三、绩效管理

(一)教师创新创业项目

入驻学院众创空间的教师个人或团队,以三年为一个绩效考核期,在这三年内以我院为第一排名在中文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论文3篇或EI检索论文2篇(1篇SCI检索论文或1部专著可折算为3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EI检索或ISTP检索论文可折算为2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并完成下列7项任务中的3项:

1.获市级科技成果1项或厅局级科研成果2项; 2.完成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

3.获纵向科研经费和完成横向技术服务项目产值(学院配套经费除外)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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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持完成市级科研课题3项(其中市科委1项); 5.成果转化1项,并获得效益100万元以上; 6.新技术推广应用2项,并获得效益100万元以上; 7.学生参与创业创新人数5人以上,平均年收入在5万元以上。

(二)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入驻学院众创空间的学生创新团队以1-2年为一个绩效考核期。以1年为考核期的,考核期内应完成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2年为考核期的,1年内应拿出具有说服力的项目进展报告,2年内应完成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学生创业团队以1年为一个绩效考核期,满足以下年度考核目标的学生创业项目可在众创空间连续入驻,最长可达5年:

1.学生创业项目须在入驻后1年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 2.第1年后6个月,项目团队成员月均收入不少于2000元; 3.第2年企业工作人员年均收入不少于4万元; 4.第3年后,企业工作人员年均收入不少于5万元; 5.除原团队成员外,第2年入驻企业带动本院应届毕业生就业不少于5人,第3年带动本院应届毕业生就业不少于7人,第4年带动本院应届毕业生就业不少于10人。

四、退出机制

学院对入驻众创空间的团队或个人实行考评制度,对依托学院众创空间开展创新创业取得突出成绩的师生给予奖励;对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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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达标的项目给予帮扶指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称号,令其退出学院众创空间。

1.半年内未开展相关工作的; 2.违反法律犯规和院纪院规的;

3.教师创新创业项目连续2年考核不达标; 4.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年度考核不达标;

5.对未按规定使用资助资金的,将收回资助资金,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责任主体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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