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6) 禁止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机密。通过互联网或其他公用信息网络传递国家秘密时,必需确保已经采取足够的保密措施。 (× )
7) “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是保密工作的重要原则。 (√ )
8) 配偶、子女和本人都是涉密人员,在家庭中互相谈论涉密事项没有关系。 (× )
9) 文件、资料汇编中有密件的,应当对各独立密件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作出标志,并在封面或者首页以其中的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作出标志。 (√ )
10) 企业的技术成果被确定为国家秘密后,在保密期限内不得擅自解密或对外提供宣传。 (√ )
11) U盘上的涉密信息,只要执行了删除程序,就不可恢复了,可以在任意计算机上使用。 (× )
12) 在保密通信措施不足或故障的情况下,允许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中传递国家机密。 (× )
13) 确因转移资料等紧急工作需要,可以使用私人计算机处理涉密文件,但
要与国际互联网断开连接,待处理完涉密信息后可与互联网相连。 (× )
14) 对参与国家秘密技术研制的科技人员,有关单位不得因其成果不宜公开
发表、交流、推广而影响其评奖、表彰和职称评定。 (√ )
15) 音像制品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按涉密资料保管。 (√ )
16) 核心涉密岗位是指产生、管理、掌握或者经常处理绝密级或较多机密级事项的工作岗位。 (× )
17) 经审查合格,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须按规定签订保密责任书或承诺书,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 (√ )
18) 涉密人员与境外人员通婚或者接受境外机构、组织资助的应当向单位报告。
(√ )
19) 涉密人员本人或者直系亲属获得境外永久居留权以及取得外国国籍的应当向单位报告。 (√ )
20) 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3年内不得在境外驻华机构或外商独资企业工作。
(√ )
21) 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不得在境外驻华机构或外商独资企业工作,但可以为境外组织或人员提供劳务咨询或其他服务。 (× )
22) 涉密人员因私出境应经所在单位同意,还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保密审批手续。 (√ )
23) 涉密人员脱密期内可以因私出境。 (× )
24) 涉密人员离开涉密岗位后,就不再对本人在原涉密岗位上知悉的国家秘密事项承担保密义务。 (× )
25) 对出境后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涉密人员,不得批准出境。 (√ )
26) 保密范围定得越宽,密级越高,越有利于国家秘密的安全。 (× )
27) 国家秘密的标志为★,★前标注密级,★后标注保密期限。 (√ )
28) 摘录、引用密件中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应当以其中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作出标志。
(√ )
29) 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一经确定,就不能改变。 (× )
30)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有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20年,机
密级事项不超过10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5年。 (× )
31) 单位内部复制涉密载体应当履行审批手续,复制机密级以上涉密载体须
经本部门或单位领导批准,加盖复制戳记,视同原件管理,并进行登记。 (× )
32) 普通手机处于关机状态下,不存在泄密隐患。 (× )
33) 因工作需要随身携带密件、密品外出时,不得进入购物、餐饮娱乐等公共场所。 (√ )
34) 密品是指直接含有国家秘密信息的设备或者产品。 (√ )
35) 涉密存储介质经文件删除并格式化处理后,仍不得作为非密介质使用。 (√ )
36) 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未经国家指定的专业销密点销密,不得自行淘汰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