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指南
一、简易流程
(一)请务必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拍摄事故现场照片数张,所拍摄的照片能够反映事发现场道路标志、标线以及车辆碰撞部位等情况,并立即将车撤离现场。
(二)相互记录对方的姓名、车辆牌号、联系方式,立即向各自承保公司报案。
(三)请当事人驾驶事故车辆立即(或在事发后48小时内)前往成都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进行处理。
(四)当事双方前往成都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需携带有效行驶证、驾驶证,交强险保单或标志。
二、受理范围:
(一)案发地属成都市六城区道路。 (二)限机动车之间无人员受伤事故。 (三)事故发生时间在凌晨7时至21时之间。
(四)成都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9: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9:00-17:00 三、七个快速处理服务中心地址及联系电话
(一)锦江区服务中心:锦江区琉璃场麻柳湾村一组10号(成都天越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电话:86620212 、 86625223
(二)青羊区服务中心:青羊区清江中路62号(四川省通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内)电话:87335565、87337476
(三)金牛区服务中心: 金牛区金牛高科技产业园兴科北路89号(四川长江兴科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电话:65569666、65569777
(四)武侯区服务中心:武侯区武兴二路11号(成都倍特贸易有限公司)电话:85154999、85158899
(五)成华区万年路服务中心: 成华区成华大道一段禾田路4号(成都鑫万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内)电话:84377778、84339851
(六)成华区八里庄服务中心: 成华区八里庄路57号(成都市詹电器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内)电话:84121220、84121209
(七)高新区服务中心:火车南站西路2080号(成都和平蓉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内)电话:85133229、85198229
成都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协议书
事故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当事人 姓名: ……………………………………. 驾驶证号码: 事故当事……………………………………. 人 电话: 基本情况 ……………………………………. 事故地点 天气情况 当事人 姓名: ……………………………………. 驾驶证号码: 事故当事……………………………………. 人 电话: 基本情况 ……………………………………. 牌照号码: ……………………………………. 事故车辆 厂牌型号: ……………………………………. 公司名称: ……………………………………. 交强险保险单号: ……………………………………. 交强险保险公司报案号: 保险信息 ……………………………………. 商业三者险: 有□ 无□ 车损险: 有□ 无□ 牌照号码: ……………………………………. 事故车辆 厂牌型号: ……………………………………. 公司名称: ……………………………………. 交强险保险单号: ……………………………………. 交强险保险公司报案号: 保险信息 ……………………………………. 商业三者险: 有□ 无□ 车损险: 有□ 无□ 车损部位: □前保险杠 □后保险杠 □叶子板 □引擎盖 □前面罩 □车门 □灯具 □其他部位: 车损部位: □前保险杠 □后保险杠 □叶子板 □引擎盖 □前面罩 □车门 □灯具 □其他部位: 经协商一致,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为: 事故损害 当事人:□全责 □有责 □无责 □放弃索赔 当事人签字: 赔偿责任 当事人:□无责 □有责 □全责 □放弃索赔 当事人签字: 当事人双方约定于 年 月 日 时 分(应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共同到成都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 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服务中心地址及联系电话: ①青羊区服务中心 青羊区清江中路62号(四川省通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内) 电话:87335565、87337476 ②高新区服务中心 火车南站西路2080号(成都和平蓉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内) 电话:85133229、85198229 ③成华区万年路服务中心 成华区成华大道一段禾田路4号(成都鑫万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内)电话:84377778、84339851 ④成华区八里庄服务中心 成华区八里庄路57号(成都市詹电器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内) 电话:84121220、84121209 ⑤金牛区服务中心 金牛区金牛高科技产业园兴科北路89号(四川长江兴科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内) 电话:65569666、65569777 ⑥武侯区服务中心 武侯区武兴二路11号(成都倍特贸易有限公司内) 电话:85154999、85158899 ⑦锦江区服务中心 锦江区琉璃场麻柳湾村一组10号(成都天越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内) 电话:86620212、86625223 本人已认真阅读《成都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协议书》之内容,现郑重承诺:以上填写内容均为事实,如有不实,愿负法律责任。 当事人签字: 年 月 日 当事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栏:
注: 1、本协议书严禁涂改,如有涂改,协议书无效。为方便您快速理赔,《协议书》请随车携带。
2、如涉及多车事故,可使用多份协议书。使用多份协议书的,协议书表述内容必须一致,并在备注栏注明与此次事故相关联的其他事故车辆车牌号、行驶证车主及驾驶人员名称。各方当事人均需在备注栏签字确认。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
须 知
一、目的、依据:
为保障城市道路交通有序畅通,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推进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
结合成都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成都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办法》。 二、《成都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办法》适用范围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 事故车辆均在四川省范围内投保交强险;
② 在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道路上发生机动车之间道路交通事故; ③ 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车辆可自行移动; ④ 事故各方车辆损失不超过10000元。 三、处理程序:
1.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各方当事人均应采用摄像、拍照、标划事故位臵或其他方法固定事故现场证据后,立即将车辆撤离现场、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场所进行协商,并立即向各自的承保公司报案;
2.当事人按要求填写本协议书。相互签字确认后,各执一份。
3.事故发生后立即或48小时内约定具体时间共同前往“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四、注意事项: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当事人使用快撤快处快赔处理,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① 造成人员伤、亡的;
② 驾驶人未随身携带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③ 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④ 事故车辆不能自行移动的; ⑤ 一方肇事逃逸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当事人使用快撤快处快赔处理,但车辆可自行移动的,当事人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应对现场进行摄像或拍照或标划事故现场位臵后立即撤除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交警处理:
① 事故车辆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交强险保险标志的;
② 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事故车辆;
③ 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④ 四川省以外投保机动车辆保险的;
⑤ 每日21:00至次日07:00,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 五、填写说明:
1.应注意字迹工整、项目齐全,内容真实,严禁涂改,填写完毕后各执一份。 2.事故时间栏:须填写阿拉伯数字,精确到分钟。
3.事故地点栏:须填写事故发生在某区、某路(或路口)、某街的具体地点。 4.事故当事人栏:填写前须认真核对各方当事人证件信息并如实填写。 5.事故车辆栏:牌照号码应注明号牌种类,如:川A12345(黑牌)。
6.保险信息栏:公司名称填写保险公司简称;交强险保单号须如实完整填写。交强险报案号:在报案时向承保公司索要报案号并准确填写。
7.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栏:各方当事人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形进行勾划并签字。 8.签名栏:事故各方必须共同签名确认,一经签署即表明各方当事人对协议书所载全部内容无异议。
9.备注栏:在涉及多车事故、使用多份协议书的情况下,协议书表述内容必须一致,并在备注栏注明与此次事故相关联的其他事故车辆车牌号、行驶证车主及驾驶人员名称。各方当事人均需在备注栏签字确认。
六、成都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服务中心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9:00;周末及节假日: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