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生命工学学院:生命资源工学系、食品工学系、系统生命工学系
6.工学学院:社会基础工程系统学系、建筑学系、化学新素材工学系、机械工学系、电子电器工学系、电子计算机工学系、融合工学系、能源系统工学系
7.经营经济学院:经济学系、经营学系、应用统计学系、广告宣传系、国际物流系、知识经营系
8.医学学院:医学系 9.药学学院:药学系
10.红十字护理学院:护理学系
11.艺术学院:公演影像创作系、美术系、设计系、音乐系、传统艺术系
12.体育学院:运动科系 (五)清州大学
1.商学院:经营系、会计系、经济系、贸易系、旅游管理系、酒店管理学系、中国通商系
2.社会科学学院:法学系、行政学系、土地管理系、社会学系、社会福利学系、新闻广播系、广告宣传系
3.人文学院:国语国文学系、历史文化系、信息管理系、文化产业系、英文系、日语系、中文系
4.理工学院:应用化学、生命科学、生物医疗学系、统计系、土木工程系、环境造景学系、环境工学系、建筑工学系、建筑工程系、建筑系(5年制)、电子工程系、半导体工程学系、计算机信息工程系、产业工程系、激光信息工程系、城市规划系、太阳光能源工学系、制药工程学系
5.师范学院:汉文教育系、数学教育系、音乐教育系、体育教育系
艺术大学:产业设计系、视觉设计系、工艺设计系、服装设计系、漫画动漫系、戏剧系、电影系、视觉艺术系
6.保健医疗学部:护理系、口腔卫生系、放射线系、物理治疗系、作业治疗系、临床病理系、医疗经营系、体育医学系
7.航空学院:航空飞行系、航空机器工学系 六、费用 1、学分费;
2、食宿费(包括餐费):约1800元/月 3、教材费:约800元;
4、保险费(约RMB860元/年);
5、交通费:广州到韩国飞机单程:约1800元 上海到韩国飞机单程:约1000元
6、其它费用 七、注意事项
1、经批准赴韩国交流学习的学生,应选择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就读,课程修读计划由相关专业学院会同对外联络处根据合作协议,结合学生所在专业实际制定学生课程修读计划,报教务处批准后组织实施;
2、交流生返校后应及时向所在学院提交课程学分及成绩转换申请(同时须附就读学校出具的正式成绩单),由学院领导审核后报教务处确认同意后,方可由各学院进行成绩录入;
3、获得赴韩国交流学习的学生,出国前需向学校缴清以下费用: (1)本专业我校当年应缴的学杂费;
(2)保证金1万RMB(完成学业回国后凭收据退还); (3)其他费用:可咨询我校对外联络处(电话:2396202)。 4、如需查询相关大学的具体信息,可登陆以下网页查阅: 忠北大学网页:http://chungbuk.ac.kr/
济州大学网页:http://www.jejunu.ac.kr/_2014/main.jsp 新罗大学网页:http://www.silla.ac.kr/ 中央大学网页:http://www.cau.ac.kr/index.php 清州大学网页:http://www.cju.ac.kr/web/chi/home 八、报名
符合条件并有意到韩国进行交流学习的学生,需提供如下材料: 1、填写《广东海洋大学本、专科交流生派出就读审批表》(可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教务科下载);
2、在校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证明; 3、加盖学院公章的学生成绩单;
各学院审核后于10月16日前将符合条件学生的材料交教务处教务科。
赴韩学习事宜请咨询:对外联络处,李老师,电话:2396202 选拔学生事宜请咨询:教务处,李老师,电话:2396022
教务处 201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