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05) 土建 下载本文

土建工程 说明

(一)江苏省建筑工程概算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配套执行。

(二)为了切实保护人民生产生活的安全,保证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标准列入概算,不得任意压低。 (三)不可竞争费包括: 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 3、安全生产监督费: 4、劳动保险费: 5、税金:

6、有权部门批准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以上不可竞争费在编制设计概算时均应按规定计算,不得随意调整计算标准。

(四)措施项目费原则上由设计概算编制单位根据本费用计算规则,并考虑工程实际情况分别计算。

(五)管理费和利润统一以人工费加机械费为计算基础。 二、费用项目与标准

建筑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1、人工费:指应列入定额的直接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人(包括现场内水平、垂直运输等辅助工人)利附属辅助生产单位(非独立经济核算单位)二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被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人工工资标准分为三类:一类工标准为32.00元/工日;二类工标准为30.00元/工日;三类工标准为27.00元/工日。

2、材料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材料、构件和半成品材料的用量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量乘以相应的预算价格计算的费用。

3、机械费:指应列入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按相应的我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的建筑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和进(退)场费。

4、管理费:包括企业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远地施工增加费、非甲方所为四小时以内的临时停水停电费。 (1)企业管理费:指企业管理层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内容包括: ①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②差旅交通费:指企业职工因公出差、工作调动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及交通工具油料、燃料、牌照、养路费等。

③办公费:指企业办公用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燃煤、燃气等费用。

④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指企业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及维修费用。 ⑤低值易耗品摊销费:指企业管理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家具、交通工具、检验、试验、消防等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⑥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⑦职工:待业保险费: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待业保险费用。 ⑧保险费:指企业财产保险、管理用车辆等保险费用。

⑨税金: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及土地使用费等。 ⑩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联防费等。

(2)现场管理费:指现场管理人员组织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内容包括: ①现场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②办公费:指现场管理办公用的工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燃煤(气)等费用。

⑧差旅交通费:指职工因公出差的旅费、住勤费、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职工离退休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现场管理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牌照费等。

④固定资产使用费:指现场管理及试验部门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理、维修和租赁费等。

⑤低值易耗品摊销费:指现场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⑥保险费:指施工管理用财产和车辆保险、高空作业等特殊工种的安全保险等费用。 ⑦其他费用。

(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在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费用。包括冬季作业、临时取暖、建筑物门窗洞口封闭及防雨措施、排水、工效降低等费用。

(4)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检验用具、仪器仪表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 (5)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

(6)远地施工增加费:指远离基地施工所发生的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的调迁旅费、工人在途工资,中小型施工机具、工具仪器、周转性材料、办公和生活用具等的运杂费。

对包工包料工程,不论施工单位基地与工程所在地之间的距离远近,均由施工单位包干使用。 (7)非甲方所为四小时以内的临时停水停电费用。 5、利润:指按国家规定应计入建筑工程造价的利润。

建筑工程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标准:建筑工程管理费分工程类别按下表中规定计算,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中的管理费是以一类工程的标准列入子目,其计算基础为人工费加机械费。利润不分工程类别按下表中规定计算。 建筑工程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表 序号 一 二 三 建筑工程 制作兼打桩 打预制桩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15 13 11 6 19 16.5 14 8 工程名称 计算基础 35 管理费费率(%) 一类工程 二类工程 三类工程 30 25 利润费率(%) 12 械费 四

(二)措施项目费

1、环境保护费:指正常施工条件下,环保部门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收取的噪音、扬尘、排污等费用。环境保护费按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计算。 ,

2、临时设施费:指施工单位为进行建筑与装饰工程施工所必需的生产和生活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等费用。

临时设施费内容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摊销等费用。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2%计算。由建设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3、夜间施工增加费:指规范、规程要求正常作业而发生的照明设施、夜餐补助和工效降低等费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4、二次搬运费:指因施工场地狭小而发生的二次搬运所需费用。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1%计算。

5、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转至施工场地,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运输转移费用。按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中第十四章计算。

6、混凝土、钢筋棍凝土模板及支架:指模板及支架制作、安装、拆除、维护、运输、周转材料摊销等费用。按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中第十二章计算。

7、脚手架费:指脚手架搭设、加固、拆除、周转材料摊销等费用。按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中第十一章计算。

8、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指对己施工完成的工程和设备采取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9、施工排水、降水:指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排水、降水费用。

建筑物超高措施增加费:凡建筑物设计室外地面至檐口的高度(不包括女儿墙、屋顶水箱、突出屋面的电梯间、楼梯间等的高度)超过20米时,应计算超高措施增加费。

超高措施增加费内容包括:脚手架使用周期延长摊销、脚手架加固、高压水泵摊销、临时垃圾管道等全部所需费用。

基坑支护、施工排水、降水、建筑物超高措施增加费:按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中第十三章计算。 10、垂直运输机械费:指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单位工程全部项目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费用。按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中第十四章计算。

11、室内空气污染测试:指对室内空气相关参数进行检测发生的人工和检测设备的摊销等费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12、检验试验费:是指施工单位根据有关国家标准或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物工程质量检测检验发生的费用。除此以外发生的检验试验费,如已有质保书材料,而建设单位或质监部门另行要求检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及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试验费等由建设单位另行列支。

检验试验费根据有关国家标准或施工验收规范要求,施工单位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物工程质量检测检验发生的费用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0.18%计算。

13、赶工措施费:若建设单位对工期有特殊要求,则施工单位必须增加的施工成本费。 我省现行定额工期按苏建定(2000)283号《关于贯彻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机械施工大型土石方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7 6 5 4 的通知》执行,该费用根据工程工期提前的幅度,按照下列标准计算。

住宅工程:比我省现行定额工期提前20%以内,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2%~3.5%计取。 高层建筑工程:比我省现行定额工期提前25%以内,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3%~4.5%计取。 一般框架、工业厂房等其他工程:比我省现行定额工期提前20%以内,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2.5%~4%计取。

14、工程按质论价:指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完成的单位工程质量达到经有权部门鉴定为优良工程所必须增加的施工成本费。根据工程质量标准加以确定。 住宅工程:被评为优质工程增加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5%~2.5%。 一般工业与公共建筑:被评为优质工程增加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2%。 15、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

(1)地下不明障碍物、铁路、航空、航运等交通干扰而发生的施工降效费用。

(2)在有毒有害气体和有放射性物质区域范围内的施工人员的保健费,与建设单位职工享受同等特殊保健津贴,享受人数,根据现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区域外加工的制品不应计入)的计价表耗工数,并加计百分之十的现场管理人员的人工数确定。 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三)其他项目费 1、总承包服务费

(1)总承包:指对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进行全过程承包的行为,建设项目从立项开始至竣工投产全过程承包的“交钥匙”方式。

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总承包的范围、深度,按工程总造价的2%~3%计算。 (2)施工总分包

建没单位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配合费,需由建设单位支出的费用。该项费用按照分包部分造价的2%~5%计算。

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为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工健康生活所发生的费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用组成如下: 安全生产方面:

(1)安全资料的编制、安全警示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 (2)“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的费用;

(3)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电箱标准化、电气保护装置、外电防护措施:

(4)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措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5)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检验检测费用;

(6)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7)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通道的费用; (8)工人的防护用品、用具购置费用; (9)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费用; (10)电气保护、安全照明设施费; (11)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文明施工方面:

(1)大门、五牌一图、工人胸卡、企业标识的费用;

(2)围挡的墙面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等)、压顶装饰费用:现场厕所便槽刷白、贴面砖,水泥砂浆地面或地砖费用,建筑物内临时便溺设施费用;其他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装

饰装修、美化措施费用;

(3)现场生活卫生设施费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设备、淋浴、消毒等设施费用;生活用洁净燃料费用;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费用; (4)施工现场操作场地的硬化费用;

(5)现场污染源的控制、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清理外运、场地排水排污措施的费用;市政工程防扬尘洒水费用;

(6)现场绿化费用、治安综合治理费用、现场电子监控设备费用; (7)现场配备医药保健器材、物品费用和急救人员培训费用; (8)用于现场工人的防暑降温费、电风扇、空调等设备及用电费用; (9)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防噪音、防扰民措施费用; (10)其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我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 基本费为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

现场考评费是指施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考评组织现场核查打分和动态评价获取的安全文明措施增加费。

奖励费是指施工单位根据与建设单位的约定,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奖励费。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作为计费基础。具体费率标准见下表。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 序号 一 二 三

(四)规费

1、工程定额测定费:包括预算定额编制管理费和劳动定额测定费。应按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房(1999)13号、苏财综(1999)5号《关于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劳动定额测定费合并为工程(劳动)定额测定费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收取工程定额测定费。该费用列入工程造价,由施工单位代收代缴,上交工程所在地的定额或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工程定额测定费应按工程不含税造价的1‰收取。

2、安全生产监督费:指有权部门批准的由施工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收取的安全生产监督费。 安全生产监督费应按各市的规定执行,以不含税工程造价为计算基础。

3、劳动保险费:指施工单位支付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价格补贴、医药费、职工退职金及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退休干部的各项经费;以及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费用等。 建筑工程劳动保险费取费标准按下表执行。 建筑工程劳动保险费取费表 序号 工程名称 计算基础 劳动保险费率(%) 不实行建筑行业劳保统筹的市实行建筑行业劳保统筹的市(县) 工程名称 建筑工程 桩基工程 机械施工大型土石方工程 基本费率(%) 现场考评费率(%) 奖励费(获市级文明工地/获省级文明工地) (%) 2.0 1.0 1.0 1.1 0.6 0.6 0.4/0.7 0.2/0.4 —— (县) 一 二 三 四 建筑工程 制作兼打桩 打预制桩 机械施工大型土石方工程

(五)税金: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税金按各市规定的税率计算,计算基础为不含税工程造价。 三、工程类别划分

(一)建筑:工程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表 类 别 项目 工业建筑 单层 多层 民用 建筑 公共 建筑 构筑物 烟囱 水塔 筒仓 贮池 大型机械 吊装工程 桩基础工程 层 数 檐口高度 建筑面积 层 数 砼结构高度 砖结构高度 高 度 容 积 高 度 容积(单体) 檐口高度 跨 度 预制砼(钢板)桩长 灌注砼桩长 单独土(石)方工程 大型土(石)方工挖或填 土(石)方容量 m m3 ≥50 ≥10000 ≥30 ≥5000 <30 <5000 层 m ? 层 m m m m3 m m3 m m m ≥22 ≥56 ≥10000 ≥18 ≥100 ≥50 ≥40 ≥80 ≥30 ≥2000 ≥20 ≥24 ≥30 ≥12 ≥30 ≥6000 ≥10 ≥50 ≥30 ≥30 ≥60 ≥20 ≥1000 ≥16 ≥18 ≥20 <12 <30 <6000 <10 <50 <30 <30 <60 <20 <1000 <16 <18 <20 住宅 檐口高度 跨 度 檐口高度 建筑面积 檐口高度 建筑面积 m m m ? m ? ≥20 ≥24 ≥30 ≥8000 ≥62 ≥10000 ≥1 ≥18 ≥18 ≥5000 ≥34 ≥6000 <16 <18 <18 <5000 <34 <6000 单位 一类 二类 三类 不含税工程造价 1.60 不含税工程造价 1.60 不含税工程造价 0.66 不含税工程造价 1.60 2.96 2.96 1.22 2.96 程 (二)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1、工程类别划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历年来的实际施工项目确定的。

2、不同层数组成的单位工程,当高层部分的面积(竖向切分)占总面积30%以上时,按高层的指标确定工程类别,不足30%的按低层指标确定工程类别。

3、以建筑面积、檐高、跨度确定工程类别时,如该工程指标达不到高类别的指标,但工程施工难度很大的(如建筑复杂、有地下室、基础要求高、采用新的施工工艺的工程等),其类别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核定。

4、单独地下室工程按二类标准取费,如地下室建筑面积指标达到一类标准的则按一类标准取费。

5、建筑物、构筑物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面标高至檐口顶标高(不包括女儿墙,高出屋面电梯间、楼梯间、水箱间等的高度),跨度系指轴线之间的宽度。

6、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生产(加工)车间、实验车间、仓库、独立实验室、化验室、民用锅炉房、变电所和其他生产用建筑工程。 7、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主要包括:商住楼、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宾馆、宿舍及其他民用建筑工程。

8、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相配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工程,主要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9、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构筑物和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桩。

10、强夯法加固地基、基础钢管支撑均按二类标准执行。深层搅拌桩、粉喷桩、基坑锚喷护壁按打灌注桩基础工程三类标准执行。专业预应力张拉施工如主体为一类工程按一类工程取费;主体为二、三类工程均按二类工程取费。

11、轻钢结构的单层厂房按单层厂房的类别降低一类标准计算。

12、大型土石方和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单独编制概预算或在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方或填方在5000立方米(不含5000立方米)以上的工民建土石方工程。包括士石方挖或填等。 13、预制构件制作工程类别划分按相应的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执行。

14、与建筑物配套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分户围墙按相应的主体建筑工程类别标准确定外,其余如厂区围墙、道路、下水道、挡士墙等零星项目,均按三类标准执行。 15、关于建筑物加层扩建时套用类别的方法:

(1)当选用面积和跨度指标时,以新增的实际面积和跨度套用类别标准。 (2)当选用檐高和层数指标时,要与原建筑物一并考虑套用类别标准。 16、在计算层数指标时,半地下室和层高小于2.2米的均不计算层数。

17、凡工程类别标准中,有两个指标控制的,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指标即可按该指标确定工程类别:有三个指标控制的,必须满足二个及二个以上指标才可按该指标确定工程类别。 18、工程类别标准中未包括的特殊工程,如影剧院、体育馆、游泳馆、别墅、别墅群等,由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报省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四、工程造价计算程序

(一)建筑工程概算造价计算程序 序号 费用名称 一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 计算公式 综合单价×工程量 备 注 按《概算定额》及《计价表》 其中 2、材料费 3、机械费 二 三 四 4、管理费 5、利 润 4、管理费 5、利 润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 其他项目费用 规 费 其中 五 六

(二)机械施工大型土石方工程、单独基础打桩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同建筑工程造价计算程序。

第一章土方工程说明

一、本定额机械土方适用于挖地下室等大型土方工程和单独编制概算的机械土方工程。 二、本定额不包括人工土方和石方工程。如发生,可按《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规定执行。

三、强夯定额中均考虑了各夯的布点程序和间隔距离及有关辅助机械和材料,以及夯坑就地取材填平内容。如需外运材料填坑及设计要求试夯,费用另行计算。

四、本定额中综合考虑了常规施工工艺装备水平及其他有关因素,执行过程不再调整。 五、本章节不包括大型机械进(退)场费,该项费用按本定额第十四章大型机械进(退)场费定额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挖土方工程量不分土方类别按自然密实体积计算,填土工程量按夯实后的体积计算。 二、挖土深度以自然地面标高为准,填土深度以设计室外标高为准。 三、土方机械的运距按下列规定执行:

1、推土机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重心的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运距按铲土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3、自卸汽车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重心之间的最短行驶距离计算。 四、场地原土碾压,按图示尺寸碾压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工程定额测定费 2、安全生产监督费 3、劳动保险费 税 金 工程造价 (一+二+三+四)×费率 一+二+三+四+五 1、人工费 计价表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 计价表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 计价表机械消耗量×机械单价 (1+3)×费率 (1+3)×费率 (1+3)×费率 (1+3)×费率 分部分项工程费×费率 或综合单价×工程量 (一+二+三)×费率 按《概算定额》或概算费用计算规则 根据规定和工程具体情况计取 按规定计取 按规定计取 按各市规定计取 按各市规定计取 按《概算定额》及《计价表》 五、强夯法加固地基,按设计强夯处理有效面积计算,并根据设计要求的夯击能量和每点夯击次数,执行相应的定额。 第二章基础工程说明

一、本定额所有基础均综合考虑了:挖土、运土、回填土、基础防潮层、垫层;砼及钢筋砼基础还综合了钢筋制安。

二、设备基础定额除包括本说明第一条综合内容外,还综合了二次灌浆、铁件及地脚螺栓固定架和螺栓套内容。

三、基础土方已综合考虑了土方的放坡系数、土方的类别比例等因素。但不包括挖淤泥、流砂、井点降水以及土方外运费用,发生时,可执行《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的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四、打桩工程:

1、各类打桩定额(砂桩、砂石桩、灰土挤密桩、碎石桩除外)均包括了截桩费用。

2、除砂桩、砂石桩、灰土挤密桩、碎石桩、深层搅拌桩外,其他各打桩定额均包括了钢筋,钢筋笼制安内容。

3、打各类预制桩、离心管桩包括了制桩、打桩、接桩、送桩,送桩后隆起土平整和桩孔回填土已包括在定额中,打(静压)预制离心管桩未包括管桩打入后的空心部分填孔材料费,这部分费用另行计算。

4、打桩机打现场灌注砼、砂、石和砂石桩,均考虑了复打费用,打孔夯扩桩综合了一次、二次夯扩;钻孔桩考虑了泥浆场外运输15㎞,弃土场地费用未计,发生时另行计算;人工挖孔桩综合了挖土和风化石的开挖:砖砌井壁考虑了砂浆填缝。

5、每个单位工程打(灌)桩工程量小于下表规定数量时其人工、机械按相应定额子目乘系数1.25。 项 目 预制钢筋砼方桩 预制钢筋砼离心管桩 打孔灌注砼桩 打孔灌注砂(碎石)桩 钻孔灌注砼桩

五、强风化岩均作为土层考虑。

六、本章在执行过程中除有注明外,均不得换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基础与墙身的划分:以设计室内地坪标高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设计室内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二、基础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长度计算规定: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墙基:砖石墙基按内墙净长度计算,内外墙基接头的重叠部分及防潮层所占体积不扣;砼及钢筋砼墙基:基础垂直面部分按其净长度,斜面部分按斜面中心线长度计算,通过墙基的孔洞,其洞口面积每个在0.3?以内者不扣。 三、打桩:

1、打、压预制钢筋砼方桩、离心管桩的体积,均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

工程量(m3) 150 50 60 100 60 乘以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离心管桩的空心体积应扣除)。

2、打孔灌注砼桩、砂桩、碎石桩、砂石桩、灰土挤密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另加0.25m乘以设计桩管标准外径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3、打孔灌注夯扩桩的体积,按设计规定的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虚体积)另加0.25m和设计夯扩投料长度乘以设计桩管标准外径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4、钻孔灌注桩

钻孔:钻土孔与钻岩石孔工程量应分别计算,土与岩石地层分类详见附表。钻土孔自自然地面至岩石表面之深度乘以设计桩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钻岩石孔以入岩深度乘以设计桩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砼灌入量:以设计桩长另加1个桩直径(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要求)乘以桩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地下室基础超灌高度按具体情况另行处理。

5、深层搅拌法加固地基,其单体体积按设计长度另加0.25m乘以设计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6、长螺旋或旋挖法钻孔灌注桩的单桩体积,按设计桩长另加0.25m再乘以设计螺旋外径或设计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7、人工挖孔灌注桩的工程量:按井壁内的灌注砼的图示断面积乘以设计桩长计算。 附表:地层分类表 地层级别 代表性地层 Ⅰ Ⅱ Ⅲ Ⅳ Ⅴ Ⅵ Ⅶ Ⅷ Ⅸ Ⅹ Ⅺ Ⅻ 泥炭、植物层、耕植土、粉砂层、细砂层 黄土层、泥层砂层、火成岩风化层 泥灰层、硬粘土、白垩软层、砾石层 页岩、致密泥灰层、泥质砂岩、岩盐、石膏 泥质页岩、石灰岩、硬煤层、卵石层 长石砂岩、石英、石灰质砂岩、泥质及砂质片岩 云母片岩、石英砂岩、硅化石灰岩 片麻岩、轻风化的火成岩、玄武岩 硅化页岩及砂岩、粗粒花岗岩、花岗片麻岩 细粒花岗岩、花岗片麻岩、石英脉 刚玉岩、石英岩、含赤铁矿及磁铁矿的碧玉石 没有风化均质的石英岩、辉石及遂石碧玉

注:钻入岩石以Ⅳ类为准,如钻入岩石Ⅴ类及以上时,钻机台班及人工另行增加计算。 第三章墙体工程说明

一、本定额包括一般砖墙、框架墙、排架墙、现浇钢筋砼墙、现浇钢筋砼地下室墙、玻璃幕墙、间壁墙等及各种内外墙面装饰、墙面保温。

二、各种墙体项目综合《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子目内容如下:

1、一般砖墙外墙包括砌墙、现浇钢筋砼构造柱、圈梁、过梁、墙内钢筋加固、内墙面粉刷、乳胶漆;内墙包括砌墙、双面抹灰、乳胶漆、钢筋砼圈梁、构造柱、过梁、墙内钢筋加固。 2、框架外墙包括砌墙、钢筋砼过梁、内墙面抹灰、乳胶漆;排架外墙包括钢筋砼过梁、圈梁、内墙面抹灰、乳胶漆。框架、排架内墙均包括砌墙、双面抹灰、刷浆、钢筋砼过梁。排

架内墙并包括钢筋砼圈梁。

3、钢筋砼墙、钢筋砼地下室墙,包括墙体砼、钢筋、内墙面粉刷、乳胶漆。 4、间壁墙包括间壁龙骨、面层、抹灰、油漆。

三、定额中的砌筑砂浆等级、抹灰砂浆厚度及配合比综合考虑取定,设计与定额不同时,不予调整,但品种不同时,需调整。

四、墙面装饰包括外墙面抹灰、贴砖、石材;内墙面抹灰、木材面、贴砖、石材;抹灰面油漆、乳胶漆。

五、各种墙面装饰项目综合《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子目内容如下:

1、外墙面抹灰、贴砖包括了外墙面、门窗洞口侧面、窗台线、腰线、勒脚抹灰、贴砖。 2、内墙面抹灰、贴面包括了内墙面抹灰、贴砖。

3、内墙面抹灰、贴面项目中均扣除了墙体项目所综合的内墙抹灰数量。

六、在圆弧形墙面、梁面抹灰或块料面层,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1.18(工程量按弧形面积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墙身与砖基础的划分:以室内设计地坪标高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设计室内地面为界),以上为墙身。 二、一般砖墙

1、长度:外墙按墙中心线长度,内墙按净长计算。

2、外墙高度:坡屋面算至墙中心线的屋面底。现浇平屋面和预制平屋面均算至板顶面。女儿墙已含压顶在内,应自板顶面算至压顶面。

3、内墙高度:内墙位于屋架下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再加120㎜。平、坡屋面和有楼层者均算至梁(板)底面。如同一墙高度不同时按平均高度计算,前后墙高度不同时,按平均高度计算。

4、计算墙身工程量时,应扣除门窗洞口、空圈、过人洞、嵌入墙身的砼柱、梁所占面积,不扣除构造柱、圈过梁、过梁板、0.3?以内的孔洞、梁头、垫块、外墙板头、檩头、木砖、木楞头、檐掾木、门窗走头、砌体内的钢筋加固、木筋、铁件、壁龛所占面积,突出墙面的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三皮砖以内的腰线、挑檐等面积亦不增加。 三、框架墙

1、墙身面积计算:外墙按框架墙中心线长乘高度,其高度同“一般砖墙”高度计算方法。内墙按墙面间的净长乘高度,其高度指从板顶面算至上一层梁(板)底面。

2、框架墙身面积不扣除框架柱、梁、过梁所占面积,应扣除窗洞口和0.3?以上的洞孔所占面积。

3、框架的柱、梁按第四章柱、梁的相应子目计算。

4、框架外墙,如在柱、梁外砌砖墙时,按排架墙定额子目计算。 四、排架墙

1、墙身面积计算:外墙按中心线长乘高度,综合了钢筋砼圈、过梁的含量,其高度同“一般砖墙”高

度计算方法。内墙以净长乘高度计算,并应扣除门窗洞口和0.3?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高度计算方法同框架墙。

2、排架墙如在柱间砌墙时,按框架墙定额子目计算。 五、钢筋砼墙:

1、墙面积按墙身净长度乘以净高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和0.3?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墙身

厚度与定额子目厚度不同时,可按相应项目调整。

2、砼突出墙面柱以实体积按柱定额计算。相同厚度的柱与梁并入墙内计算,钢筋调整在定额第十章中考虑。

六、间壁墙按净面积计算,不扣除0.3?以内的孔洞面积。

七、柱、梁面贴块料面层:附墙柱、梁工程量以展开面积并入墙面内计算,独立柱以实贴展开面积按墙面镶贴面层定额基准价乘系数1.20(定额无规定的项目)计算。

八、墙面装饰工程量同墙身工程量计算方法。但大理石、花岗岩外墙贴面按净面积计算。

第四章柱、梁工程说明

一、柱、梁工程包括:砖、石柱,钢筋砼柱、梁,钢柱、梁等项目。 二、定额项目综合内容:

1、砖、石柱包括了挖土、运土、回填土,柱砌筑、柱面抹灰、勾缝,刷乳胶漆。 2、现浇钢筋砼柱、梁包括了砼、钢筋,柱梁室内抹灰,刷乳胶漆。

3、现场预制钢筋砼柱、梁包括了钢筋、预埋铁件、构件预制、安装,柱与基础接头灌缝、场内运输和刷乳胶漆。

4、钢柱、梁综合了构件制作、安装、场外运输、场内运输,油漆。

三、柱、梁包括了抹灰和刷乳胶漆,如柱、梁面设计镶贴块料面层,则按第三章墙体工程的装饰面层定额执行。

四、现场预制构件已包括了场内500m以内的运输,加工厂预制的钢柱已包括了场外15㎞的运输和场内500m以内的运输,如运距不同均不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砖、石柱按图示尺寸砌体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

砖、石柱不分柱身和柱基,其工程量合并计算,执行砖、石柱定额,附墙垛折算为平方米并入所依附的墙身面积计算。

二、砼柱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柱高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柱高按下列规定计算: l、与柱基的划分:基础扩大顶面以下为柱基,以上为柱身。

2、有梁板的柱高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3、无梁板的柱高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4、有预制板的框架柱的高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三、砼梁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梁长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梁长和梁高按下列规定确定: 1、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内侧面。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内侧面。梁高自梁底算至梁顶面。有梁板的肋梁(包括主梁、次梁)高度应自梁底算至楼板底面。 梁与墙交接时,伸入墙内的梁头应包括在梁的长度内计算,梁头处如有捣制垫块者,其体积并入梁内一起计算。

2、现浇悬臂梁压入墙身部分与圈梁连接者,则压入部分不计算,悬挑部分按悬臂梁计算;如压入墙身部分不与圈梁连接者,则该梁全部按悬臂梁计算。

3、现浇阳台、雨蓬嵌入墙身的梁不计算,伸出墙外的牛腿包括在雨蓬、阳台定额内。 4、带挑耳的梁,其挑耳在墙的内侧并作填充楼板用,挑耳的体积已包括在楼板砼含量内,计算梁工程量时,不包括挑耳的体积;但该梁应套用异形梁定额。如挑耳在墙的外侧,其挑耳部分的体积应包括在梁工程量内合并计算,仍执行异形梁定额。

5、预制砼柱、梁均应按图示尺寸实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预应力钢筋灌浆孔所占的体积及小于0.3?以内孔洞面积所占的体积。

6、钢柱、梁按构件重量以吨为单位计算。

钢柱、梁制作按设计图纸的尺寸计算重量,多边形钢板按矩形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肢、切边、切角的重量,电焊条、螺栓等重量已包括在定额中,不另行计算。

实腹柱、吊车梁按图示尺寸计算,其中吊车梁腹板及翼板宽度按图示尺寸每边各增加8㎜计算;依附于钢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的重量应并入柱身重量计算;吊车梁及制动梁应分别计算;制动梁和制动板的重量应合并计算,执行制动梁定额。

7、风道梁由预制风道梁侧板、预制底板、预制顶板三部分组成,均以立方米实体积为计量单位;风道梁、底板、顶板的体积应合并计算,执行风道梁定额。

第五章楼地面、天棚工程说明

一、本定额包括:地面、楼板、楼面、楼梯、阳台、雨蓬、天棚、台阶、散水、明沟等项目。 二、定额综合内容:

1、地面:参照省标准图苏J0l-2005中常用做法编制。综合了平整场地、人工挖运土方、地面夯填土、

垫层、砼基层、面层、踢脚线。地面工程室内外高差按±300㎜考虑。

2、楼板:包括了现浇钢筋砼有梁板、平板、无梁板,预制圆孔板、平板、槽形板。现浇钢筋砼楼板综合了砼、钢筋,水泥砂浆找平层、水泥砂浆面层、水泥砂浆踢脚线,板底面(天棚)抹灰、刷乳胶漆。

3、楼面:面层参照苏J01-2005按照常用做法编制。综合了:水泥砂浆找平层、面层、踢脚线,同时扣除了楼板项目中综合的找平层、面层、踢脚线。

4、天棚:综合了天棚龙骨、面层、油漆,同时扣除了楼板项目中综合的板底面(天棚)抹灰,刷乳胶漆。

5、楼梯包括了现浇钢筋砼楼梯和简易钢梯。

钢筋砼楼梯综合了:砼、钢筋,水泥砂浆找平层、面层、踢脚线,楼梯底面抹灰、刷乳胶漆,楼梯栏杆、扶手。

钢梯:综合了制作、运输、安装、油漆。 6、阳台、雨蓬仅考虑现浇钢筋砼的做法。

阳台:综合了阳台底板、梁、栏板的砼、钢筋,阳台地面水泥砂浆找平层、水泥砂浆面层,栏板抹灰、面层,阳台底面抹灰、刷乳胶漆。

雨蓬:综合了雨蓬底板及翻边的砼、钢筋,表面的找平、抹灰、板底面刷乳胶漆。 7、散水、明沟、台阶:综合了素土夯实、碎石垫层、砼垫层、面层。

三、阳台、雨蓬挑出超过1.5米或柱式雨蓬,应该按相应的有梁板、柱等定额项目计算。 四、定额项目中钢筋消耗量为计价表中相应项目含量,实际消耗量不同,可按第十章另行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水泥砂浆、水磨石、块料面层、木地板的工程量均按墙中心线面积计算。计算时应该扣除突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地沟、浴缸、大小便槽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0.3?以内孔洞所占面积;但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开口的部分也不增加。

二、天棚(含龙骨)的工程量按墙中心线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柱、垛、检查洞、通风洞、间壁墙、附墙烟囱及0.3?以内孔洞所占面积;但门洞、空圈开口的部分也不增加。 三、现浇钢筋砼有梁板分两种情况:

1、当肋梁数量尺寸明确时,有梁板按墙中心线面积计算,套用有梁板定额,凸出板底面的肋梁以立方米计算,套用第四章肋梁定额。

2、当图中次要肋梁的数量、尺寸不明确时,有梁板按墙中心线计算,套用有梁板(含次肋梁)定额;柱与柱之间的肋梁,仍按照凸出板底面以下的体积计算,套用第四章的肋梁定额。 四、现浇平板按墙中心线计算,无梁板按外围面积计算,柱帽体积已经折算到板体积内。 五、预制圆孔板、槽形板按墙中心线面积计算,圆孔板搁置在墙上和花篮梁上已经综合考虑,圆孔板堵头、灌缝,场内运输已经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槽形板灌缝、场内运输已经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六、现浇钢筋砼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包括楼梯段、中间休息平台、平台梁、楼梯与楼板连接的梁,不扣除宽度小于200㎜的楼梯井。深入墙内的部分不另增加。 七、踏步式钢扶梯按斜面积计算,U形爬梯按垂直高度延长米计算。

八、现浇钢筋砼阳台、雨蓬均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包括伸出墙外的梁、封口梁、栏板和雨蓬翻边。

九、明沟以延长米计算,散水以平方米计算,台阶、斜坡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第六章屋盖工程说明

一、本定额包括屋架、瓦材屋面、钢筋砼屋面,钢筋砼檐沟、天沟、屋面防水层、保温隔热层、变形缝、屋面排水等项目。

二、金属构件均考虑在现场加工制作,场内运输按l㎞内构件运输定额乘系数0.65;预制钢筋砼构件场外运输按15㎞考虑,钢筋砼屋架按现场预制,场内运输运距按150m考虑;运距不同时均不换算。

三、预制钢筋砼构件、金属构件安装过程中及现浇钢筋砼构件浇筑砼所需搭设的脚手架费用未包括在本定额中,其应根据第十一章规定执行。

四、钢筋砼屋面、檐沟、天沟已综合了钢筋砼基层,水泥砂浆找平层或细石砼找平层、保温层、防水层、板底抹灰等(檐沟、天沟无保温层),其中保温层为沥青珍珠岩块、防水层为SBS沥青卷材,如设计保温层、防水层的品种不同时,可以按不同品种项目定额差价进行调整。

五、保温层、防水层定额差价即:各品种的保温层、防水层与“沥青珍珠岩块保温层”,“SBS沥青卷材防水层”的差价。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筋砼屋架、天窗架、天窗端壁、屋架间钢筋砼支撑、钢筋砼檩条工程量按立方米计算。钢屋架、钢托架、屋架间钢支撑、钢挡风架、钢墙架、钢檩条工程量按吨计算。

二、瓦材屋面(不包括檩条)按屋面水平投影面积乘屋面坡度系数(详见附表),工程量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风道、风帽底座和小气窗所占面积,屋顶小气窗(天窗)出檐与屋面重叠部分面积并入屋面工程量内。

三、钢筋砼屋面包括屋面基层、找平层、保温层、防水层及板底抹灰,刷乳胶漆,工程量按墙中心线

面积计算,计算工程量时应扣除超过0.3?的孔洞、突出屋面楼梯间、屋面水箱等面积,但不扣除出气孔,风帽底座所占面积。

四、大型屋面板工程量按板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现浇钢筋砼斜平板、斜有梁板工程量按斜外围面积计算,无梁板工程量按外围面积计算。

五、现浇钢筋砼有梁板屋面,其突出板底部分的肋梁按第四章肋梁定额执行:突出板底部分的次肋梁尺寸,如设计没有明确规定时,按“含次肋梁”定额执行。

六、钢筋砼檐沟、天沟包括了找坡、水泥砂浆抹面、防水层等,工程量按檐沟内口长度以延长米计算,天沟按设计长度计算。 七、屋面变形缝按延长米计算。

八、落水管按檐口滴水处至设计室外地坪的高度以延长米计算,檐口处伸长部分(即马腿弯伸长)、勒脚和泄水口的弯起部分均不增加,但落水管遇到外墙腰线(需弯起的),按每条腰线增加长度250㎜计算。玻璃钢檐沟按图示延长米计算。铁皮斜沟、泛水按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斜沟长度按水平长度乘以隅延尺系数(详见附表)计算。 附表:屋面坡度系数表 坡度比例 1/2 坡度角度(α) 45° 36°52′ 35° 1/3 33°40′ 33°01′ 30°58′ 30° 28°49′ 1/4 1/5 1/10 26°34′ 24°14′ 21°48′ 19°17′ 16°42′ 14°02′ 11°19′ 8°32′ 7°8′ 1/20 1/30

注:“延尺系数C”指两坡屋面坡度系数,“隅延尺系数D”指四坡屋面斜脊长度系数。 第七章门窗工程说明

一、铝合金门窗按购入构件成品安装考虑,除地弹簧、闭门器、管子拉手等特殊五金外,玻璃及一般五金已包括在相应的成品单价中,一般五金的安装人工已包括在定额内,特殊五金和安装人工应按“门特殊五金安装”的相应子目执行。

二、普通木门窗综合了制作、安装、油漆、五金。如门窗设计要求安装管子拉手,弹簧铰链(除自由门外)等特殊五金,安装人工不变,五金费另行增加。

三、普通木门不分有亮、无亮,木窗不分单扇、双扇、多扇均按本定额执行。普通木门窗均

5°42′ 4°45′ 3°49′ 延尺系数C 1.4142 1.2500 1.2207 1.2015 1.1926 1.1662 1.1547 1.1413 1.1180 1.0966 21°48′ 1.0594 1.0440 1.0308 1.0198 1.0112 1.0078 1.0050 1.0035 1.0022 隅延尺系数D 1.7321 1.6008 1.6008 1.5620 1.5564 1.5362 1.5270 1.5170 1.5000 1.4839 1.4697 1.4569 1.4457 1.4362 1.4283 1.4221 1.4191 1.4177 1.4166 1.4157 按无纱窗

考虑,如设计带纱窗,按相应的定额子目乘系数1.2。门锁安装(执手锁)及门贴脸已综合考虑在定额中。

四、木门窗及木装修均以一、二类材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材种时,分别乘以下系数:木门窗制作

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系数1.3,木门窗安装,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系数1.15,;其它项目人工、机械乘系数1.35。

五、本定额木门窗除注明者外均是按苏J73-2图集Ⅲ断面取用,如设计要求断面与定额木门窗框、扇取定断面不同时,框、扇用料按比例换算,换算公式为: 设计断面(加刨光磨损)

设计断面材积=───────────×相应项目定额材积 定额断面积

调整材积(m3/10?)=设计(断面)材积-定额取定材积

计算结果为“+”值,增加材积;计算结果为“-”值,减少材积。 以上断面积均以10?为计量单位。

六、定额材积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图纸注明的断面或厚度为净料时,应增加刨光损耗,板方材单面刨光增加3㎜,双面刨光增加5㎜。

胶合板门的基价是按四八尺(1.22×2.44m)胶合板编制的,剩余的边角料残值已考虑回收。 八、冷藏门、保温门、金属防火门、变电室门等特种门未列入本定额,如工程中遇有特种门,按市场价加安装费计取,并计取相应的间接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类门窗制作、安装工程量均按门窗洞口面积计算。无框门、厂库房大门按设计门扇外围面积计算。

二、购入成品的各种铝合金门窗安装,按门窗洞口面积计算。

三、各种卷帘门按洞口高度加600㎜乘卷帘门实际宽度的面积计算,卷帘门上有小门时,其卷帘门工程量应扣除小门面积。卷帘门上小门按扇计算,卷帘门上电动提升装置以套计算,手动装置的材料、安装人工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增加。

四、连门窗的工程量应分别计算,套用相应的门、窗定额,窗的宽度算至门框外侧。 五、普通窗上部带有半圆窗的工程量应按普通窗和半圆窗分别计算,其分界线以普通窗和半圆窗之间的横框上边线为分界线。 六、砼漏空花格窗按洞口尺寸计算面积。

七、筒子板、门窗套按面层展开尺寸以平方米计算。窗台板按平方米计算。如图纸未注明窗台长度时,可按窗框外围两边共加lOO㎜计算;窗口凸出墙面的宽度,按抹灰面另加30㎜计算。

八、窗帘盒(含窗帘轨道)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如图纸未注明尺寸可按洞口尺寸加30㎝计算。

九、暖气罩按外框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第八章构筑物工程说明

一、本定额包括烟囱、水塔、贮水(油)池、贮仓和地沟等项目。 二、烟囱、水塔基础已综合土方项目,土方含量不同,不作调整。

三、砖砌烟道是按省通用图集苏G8009编制的,已综合土方、基础、砖烟道及内衬等项目。 四、本定额涉及的钢筋砼项目均已包括钢筋和砼工程,含钢量不同,可以按“钢筋、铁件、

套管接头增减调整表”调整。

五、钢筋砼柱式水塔塔身、钢筋砼水柜及池类、仓类定额项目是按省通用图编制的,图集中所示的砼、钢筋外的金属构件、抹灰等项目也均已包括在内。

六、砼地沟项目已综合土方、垫层及砼项目,设计地沟断面不同,可按定额规定调整。 七、本章项目中必须的脚手架费、垂直运输机械费、模板制作安装拆除等均属措施项目费,未包括在内,应按其他章相关项目及规定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烟囱

1、基础:烟囱基础包括基础底板和筒座,筒座以上为筒身。

2、不同高度的滑升模板钢筋砼烟囱及其内衬、烟道均以立方米计算,烟囱、烟道内涂刷层,按定额规定另行计算。烟囱所需的铁爬梯、围栏、预制钢筋砼构件按省计价表相关的子目执行。

3、本定额烟道是按省通用图苏G8009砖砌烟道编入,区别不同入口面积按长度套用定额项目,钢筋砼烟道套省计价表,地沟项目以延长米计算。

4、烟囱筒身与内衬之间,需要填充隔热材料,以筒身与内衬之间的体积计算,扣除各种孔洞所占的体积,但不扣连接横砖(防沉带)的体积。每m3各种填料用量:矿渣1.5m3或石棉灰50kg,硅藻土730kg,根据设计要求选用一种,填料人工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二、水塔

l、钢筋砼柱式塔身以柱脚与基础底板或梁交界处为分界线,与基础底板相连接的梁并入基础内。

2、钢筋砼柱式塔身按省通用图集苏G8008-4编入,按“座”计算。

3、设计采用液压滑升模板施工的钢筋砼筒式塔身可按倒锥形水塔塔身液压滑升钢模子目执行。

4、钢筋砼水柜,按省通用图集苏G8008-2编入,按“只”计算。

5、倒锥壳的钢筋砼水塔:滑升钢模水塔塔身分不同高度,水箱制作分不同体积、水柜提升按不同容积,不同提升高度,以“座”计算,钢筋砼环梁以立方米计算。 三、贮水(油)池

1、池底不分平底、锥底,套用池底定额子目,池壁下部的扩大部分并入池底工程量内。 2、锥形或坡形池底应算至壁基梁底面。壁基梁的高度应为梁底至池壁下部的底面。壁基梁单列项目计算。

3、不分无梁池盖和肋形池盖,均执行肋形池盖定额子目。无梁池盖的砼柱的柱高应由池底上表面算至池盖下表面,并包括柱帽、柱垫在内。

4、无梁盖包括与池壁相连的扩大部分处的体积;肋形盖包括主、次梁及盖部分的体积;球形盖自池壁顶部以上,包括边侧梁在内的体积。 5、池壁分圆形、矩形,分别按定额执行。

6、池壁应按不同厚度分别计算,套用定额。其高度不包括池壁上下处的扩大部分,无扩大部分时,则自池底上表面算至池盖下表面。

7、各类池盖中的进水孔、透气管、水泥盖及盖相连的结构,均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8、沉淀池水槽系指池壁上的环形溢水槽及纵横U型水槽,但不包括与水槽相连的矩形梁,该矩形梁按壁基梁定额执行。 四、贮仓

1、矩形仓分立壁和漏斗,分别不同体积按立方米计算。立壁和漏斗按相互交点的水平线为

分界线,壁上圈梁并入漏斗工程量内计算。基础、支承漏斗的柱和柱间连系梁按框架设备基础定额执行。

2、圆形筒仓底板、顶板合并计算。圆形仓壁分别不同内径套用定额。圆仓的基础板及其与仓底板之间的柱梁套框架设备基础定额执行。

3、圆仓壁高度指自仓壁底表面至仓顶板面的高度;扣除0.3?以外孔洞所占体积。 五、地沟

砖砌地沟和砼地沟均包括了土方、垫层、沟体、盖板、抹灰等,以延长米计算。

第九章附属工程及零星工程说明

一、本定额包括围墙及大门、道路,室外排水管道铺设、窨井,化粪池,汽车洗车台,修理坑等附属工程。

二、附属:工程是按省标准图集编制的,定额中已包括了完成该产品的全部施工过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如设计采用的图集或设计的规格尺寸与定额注明的图集不同时,可以按其面积或体积的比例调整。

三、编制工程概算时,对壁柜、厨房和厕所配件等零星项目,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2.0%~3.0%加入分部分项工程费中。

四、本定额内潜水泵Φ100㎜的单价中已包含了一类工程标准的管理费及利润。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砖砌围墙大门柱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面到顶面,包括挖土、垫层,柱基和压顶,门柱墩按砌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围墙按延长米计算,围墙大门按门的净面积计算。

二、道路包括挖土、运土、整理路床、路肩,铺垫层,铺预制砼路牙,路沿,按道路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三、室外排水管道,应扣去窨井部分所占去的长度,以延长米计算,包括挖土和垫层在内。 四、窨井、化粪池、汽车洗车台、汽车修理坑等项目,包括挖土、垫层、砖砌体、砼及钢筋砼构件、金属件、面层抹灰等,按“座”计算。

五、成品烟气道按照设计安放高度,以延长米计算,楼(屋)面板厚度不扣除。成品风帽按照设计数量,以“套”计算。

第十章钢筋、铁件、套管接头调整表、建筑物超高人工降效费说明 一、钢筋、铁件、套管接头调整表

1、各章工程项目中的钢筋含量,若与设计不同时,应按照本表调整。

2、调整时,应按普通钢筋,先张法和后张法预应力钢筋、高强钢丝、钢绞线,铁件分别调整。

3、如设计要求采用套管接头时,按套管接头定额另加。

4、调整办法:按设计图纸计算的钢筋、铁件用量另加损耗,与定额含量比较,其超出或不足部分按表进行调整。

5、钢筋损耗率:普通钢筋2%,先张法预应力钢筋Φ5以内9%、Φ5以外5%,后张法预应力钢筋13%、高强钢丝7%,钢绞线7%,铁件损耗率l%。 二、建筑物超高人工降效费

1、建筑物设计室外地面至檐口的高度(不包括女儿墙、屋顶水箱、突出屋面的电梯间、楼梯间等的高度)超过20m时,应计算超高人工降效费。

2、超高人工降效费包干使用,不论实际发生多少,均按本定额执行,不调整。 3、超高人工降效费按下列规定计算

(1)檐高超过20m部分的建筑物应按其超过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

(2)层高超过3.6m时,以每增高1m(不足0.1按0.1计算)按相应子目的20%计算,并随高度变化按比例递增。

(3)建筑物檐高高度超过20m,但其最高一层或其中一层楼面末超过20m时,则该楼层在20m以上部分仅能计算每增高1m的层高超高人工降效费。

(4)同一建筑物中有2个或2个以上的不同檐口高度时,应分别按不同高度竖向切面的建筑面积套用定额。

(5)单层建筑物(无楼隔层者)高度超过20m,其超过部分除构件安装按定额各章规定执行外,另再按本章相应项目计算每增高1m的层高超高人工降效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筋、铁件按设计与定额含量的差数以t计算,进行调整。如设计有套管接头,应按每吨有套管接头的钢筋量以t计算,增加本章规定费用。

二、建筑物超高人工降效费以高度超过20m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 第十一章脚手架工程说明

一、凡工业与民用建筑、构筑物所需搭设的脚手架,均按本定额执行。

二、本定额适用于檐高(不包括女儿墙、屋顶水箱、突出主体建筑的楼梯间等高度)在20m以内的建筑物;前后檐高不同,按平均高度计算。檐高在20m以上的建筑物脚手架除按本定额计算外,其超过部分所需要增加的脚手架加固措施等费用,已包含在第十三章相应定额项目内,不另计算。烟囱、水塔、电梯井等按其相应子目执行。

三、本章脚手架分为建筑工程脚手架、构筑物工程脚手架二部分。建筑工程脚手架分成地面以上工程、地下室二节;地面以上工程分别按照不同檐高、不同层高,不同结构型式、电梯井脚手架,高压线防护架、金属过道防护棚等划分项目。

四、本章脚手架项目采用综合脚手架形式表现,除另有说明者外不作调整。

五、本定额已按扣件钢管脚手架与竹脚手架综合编制,实际施工中不论使用何种脚手架材料,均按本定额执行。

六、本章11-1至11-15定额项目脚手费已包括了砌墙脚手架、粉刷脚手架、满堂脚手架、砼浇捣脚手架、构件吊装脚手费等,但电梯井脚手架应另列项目计算。 七、层高在2.20米以内的技术层脚手架按相应定额乘系数0.5计算。

八、施工现场需搭设高压线防护架、金属过道防护棚脚手架,应按定额单独套用。 九、未计算建筑面积的室外柱、梁等,其高度超过3.60米时,应另按计价表单项脚手架相应项目计算。

十、第九章检查井、化粪池等项目的脚手架费,应按照该项目中的标准套用计算。 十一、围墙、支架等附属工程及零星项目搭设脚手架,按计价表单项脚手架相应项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综合脚手架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位工程中不同层高的建筑面积应分别计算。 二、高压线防护架按搭设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三、金属过道防护棚按搭设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四、采用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锥形水塔、筒形、圆形仓壁,其脚手架费用已包括在滑模定额内,不另计算脚手架。内壁抹灰若搭设脚手架,其费用按计价表相应满堂脚手架定额执行,人工增加20%,其余不变。

五、高度超过3.60米的贮水(油)池,其砼浇捣脚手架按外壁周长乘以池的壁高以平方米计算,按池壁砼浇捣脚手架定额执行,抹灰者按抹灰脚手架另计。

第十二章模板工程说明

一、本章子目按照定额各分部工程项目进行设置,子目名称与砼及钢筋砼构件名称基本一致,使用时应分别套用。

二、模板工作内容包括清理、场内运输、安装、刷隔离剂、浇灌砼时模板维护、拆模、集中堆放、场外运输。木模板包括制作(预制构件包括刨光、现浇构件不包括刨光);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包括装箱。

三、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梁、墙、板的支模高度以净高(底层无地下室者高度需另加室内外高差)在3.6m以内为准,净高超过3.6m的构件其钢支撑、零星卡具及模板人工应另行增加费用。支模高度的净高是指:

1、柱:无地下室底层是指设计室外地面至上层板底面、楼面板顶面至上层板底面; 2、梁:无地下室底层是指设计室外地面至上层板底面、楼面板顶面至上层板底面; 3、板:无地下室底层是指设计室外地面至上层板底面、楼面板顶面至上层板底面; 4、墙:无地下室底层是指设计室外地面至上层板底面、楼面板顶面至上层板底面; 四、T、L、+字形柱其单面每边宽在1m内按T、L、+形柱相应子目执行,每根柱两边宽之和超过2m,则按直形墙相应定额执行。

五、有梁板中的弧形梁模板按弧形梁定额执行,其弧形板部分的模板按板定额执行。 六、砼底板面积在1000?内,有梁式满堂基础的反梁或地下室墙侧面的模板如用砖侧模时,砖侧模的费用应另外增加,同时扣除相应的模板面积(总量不得超过总含模量);超过1000?时,反梁用砖侧模,则砖侧模及边模模板分别另列项目计算。

七、带形基础、设备基础、栏板、地沟如遇圆弧形,除按相应定额的复合模板执行外,其人工、复合木模板乘系数1.30,其他不变(其他弧形构件按相应定额执行)。

八、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贮仓使用的钢提升杆是按Φ25一次性用量编制的,设计要求不同时,另行换算。施工是按无井架计算的,并综合了操作平台,不再计算脚手架和竖井架。

九、烟囱钢滑升模板项目均已包括烟囱筒身、牛腿、烟道口;水塔钢滑升模板均已包括直筒、门窗洞口等模板用量。

十、倒锥壳水塔塔身钢滑升模板项目,也适用于一般水塔塔身滑升模板工程。

十一、栈桥子目适用于现浇矩形柱、矩形梁、有梁斜板栈桥,其超过3.6m支撑按本章有关说明执行。

十二、现浇有梁板、无梁板、平板、楼梯、雨蓬及阳台,底面设计不抹灰者,增加模板缝贴胶带纸人工0.27工日/10?,计8.10元。 工程量计算规则

砼及钢筋砼构件模板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均与砼及钢筋砼构件砼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及计量单位相一致。

第十三章基坑支护、施工排水、降水、建筑物超高措施增加费说明 一、基坑支护

1、对地质条件好、周边场地空旷、基坑可放坡的工程项目不得使用本定额。

2、本定额对目前不常用的支护方法未考虑,如地下连续墙和咬合桩(切接桩)等,发生时另行计算。

3、根据工程周边环境的不同,基坑支护可划分为:一般、较复杂、复杂三种情况,“一般”是指基坑周边有较大的空间,且无重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底下管线;“较复杂”是指基坑周边有一定的空间,但附近有较重要的建筑物、构筑物或管线;“复杂”是指基坑周边空间

很小,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地下管线分布,也可指基坑周边虽然有一定的空间,但附近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管线要么非常重要,要么基础或地基太差,对变形、沉降很敏感。

4、本定额工作内容包含了基坑坑壁支护系统,坑内水平支撑系统、坑内降(排)水、坑外回灌水等项目,但不包括基坑内土方项目(人工挖孔桩挖井坑土除外)。

5、本定额按复杂情况设置子目,当为较复杂情况时定额基价乘系数0.75,一般情况时定额基价乘系数0.55。 二、施工排水、降水

1、人工土方施工排水是在人工开挖湿土、淤泥、流沙等施工过程中的地下水排放发生的机械排水台班费用。

2、基坑排水是指地下常水位以下、基坑底面积超过20?(两个条件同时具备)土方开挖以后,在基础或地下室施工期间所发生的排水包干费用(不包括±0.00以上有设计要求待框架、墙体完成以后再回填基坑土方期间的排水)。

3、井点降水项目适用于地下水位较高的粉砂土、砂质粉土或淤泥质夹薄层砂性土的地层。一般情况下,降水深度在6m以内。井点降水使用时间可参照国家工期定额确定。井点降水材料使用摊销量中已包括井点拆除时材料损耗量。井点间距根据地质和降水要求确定,一般轻型井点管间距为1.2m。井点降水成孔工程中产生的泥水处理及挖沟排水工作应另行计算。 4、强夯法加固地基坑内排水是指击点坑内的积水排抽台班费用。

5、机械土方工作面中的排水费已包含在土方中,但地下水位以下的施工排水费用不包括,如发生,排水人工、机械费用另行计算。

6、单位工程已计算基坑支护费用时,则不再计算施工排水、降水费用。 三、建筑物超高措施增加费

1、建筑物设计室外地面至檐口的高度(不包括女儿墙、屋顶水箱、突出屋面的电梯间、楼梯间等的高度)超过20米时,应计算超高措施增加费。

2、超高措施增加费内容包括:脚手架使用周期延长摊销、脚手架加固、高压水泵摊销、临时垃圾管道等全部所需费用。超高措施增加费包干使用,不论实际发生多少均不调整。 3、超高费按下列规定计算

(1)檐高超过20米部分的建筑物应按其超过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

(2)层高超过3.6m时,以每增高1m(不足0.1按0.1计算)按相应子目的20%计算,并随高度变化按比例递增。

(3)建筑物檐高高度超过20m,但其最高一层或其中一层楼面末超过20m时,则该楼层在20m以上部分仅能计算每增高1m的层高超高措施增加费。

(4)同一建筑物中有2个及以上的不同檐口高度时,应分别按不同高度竖向切面的建筑面积套用定额。

(5)单层建筑物(无楼隔层者)高度超过20m,其超过部分除构件安装按定额各章规定执行外,另再按本章相应项目计算每增高1m的层高超高措施增加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基坑支护

以基坑底边四周(含工作面)延长米乘以设计室外标高至基础垫层底面高度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基坑高度不同时应分别计算。 二、施工排水、降水

l、人工土方施工排水不分土壤类别、挖土深度,按挖湿土工程量以立方米计算。 2、人工挖淤泥、流沙施工排水按挖淤泥、流沙工程量以立方米计算。

3、基坑、地下室排水按土方基坑的底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4、强夯法加固地基坑内排水,按强夯法加固地基工程量以平方米计算。

5、井点降水50根为一套,累计根数不足一套者按一套计算,井点使用定额单位为套天,一天按24小时计算,井管的安装、拆除以“根”计算。 三、建筑物超高措施增加费

建筑物超高措施增加费以超过20米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 第十四章建筑工程垂直运输、大型机械进(退)场费说明 一、建筑物垂直运输

1、“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物顶的女儿墙、电梯间、楼梯间、水箱等不计入檐口高度以内;“层数”指地面以上建筑物的层数。

2、本定额工程内容包括在我省调整后的国家工期定额内完成单位工程全部工程项目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不包括机械的场外运输、一次安装、拆卸、路基铺垫和轨道铺拆等费用、施工塔吊与电梯基础、施工塔吊和电梯与建筑物连接的费用等。

3、本定额项目划分是以建筑物“檐高”、“层数”两个指标界定的,只要其中一个指标达到定额规定,即可套用该定额子目。

4、当建筑物垂直运输机械数量与定额不同时,可按比例调整定额含量。本定额按卷扬机施工配两台卷扬机,塔式起重机施工配一台塔吊一台卷扬机(施工电梯)考虑。 5、檐高3.60米以内的单层建筑物和围墙,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台班。 6、垂直运输高度小于3.6米的一层地下室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台班。 7、预制混凝土平板、空心板、小型构件的吊装机械费用已包括在本定额中。

8、本定额中现浇框架系指柱、梁、板全部为现浇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如部分现浇,部分预制,按现浇框架乘系数0.96。

9、柱、梁、墙、板构件全部现浇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框剪结构按现浇框架执行;简体结构按剪力墙(滑模施工)执行。

10、预制或现浇钢筋混凝土柱,预制屋架的单层厂房,按预制排架定额计算。 11、单独地下室工程项目定额工期按不含打桩工期,自基础挖土开始考虑。

12、混凝土构件,使用泵送混凝土浇注者,卷扬机施工定额台班乘系数0.96;塔式起重机施工定额中的塔式起重机台班含量乘系数0.92。

13、建筑物高度超过定额取定高度,每增加20m,人工、机械按最上两档之差递增。不足20m者,按20m计算。

14、采用履带式、轮胎式、汽车式起重机(除塔式起重机外)吊(安)装预制大型构件的工程,除按本章规定计算垂直运输费外,另按本定额各章有关规定计算构件吊(安)装费。 二、烟囱、水塔、筒仓垂直运输

烟囱、水塔、筒仓的“高度”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构筑物的顶面高度,突出构筑物主体顶的机房等高度,不计入构筑物高度内。 三、大型机械进退场费

1、本定额机械进(退)场费中包括机械一次组装、拆卸费用,施工塔吊、电梯基础,塔吊及电梯与建筑物连接件等费用。 2、各类建筑物的划分如下:

(1)单层装配式结构指属于这类结构的工业建筑、影剧院、食堂、仓(机)库等。 (2)多层混合结构指属于这类结构的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公共建筑等。

(3)多(高)层框架结构指属于这类结构的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公共建筑(医院、宾馆、图书

馆、影剧院、商场等)。

3、大型机械进退场费中已含组装、拆卸费在内,建筑物机械进退场费中还综合了施工塔吊、电梯砼基础及塔吊、电梯与建筑物连接支撑在内。

4、进场机械(含组装、拆卸)以单位工程为准,一个工程地点只计算一次大型机械进退场费。 5、大型施工机械在施工现场内单位工程幢号之间需拆、卸转移的,其安装、拆卸费按实际发生次数计算,转移费按25公里内进(退)场费的75%计算;不需拆卸安装、自身能开行的机械(如自行式铲运机、平地机、轮胎式转载机等),其场外运输费按1个台班计算。 6、本定额按地面以下部分浇筑砼采用砼输送泵车、地面以上部分浇筑砼采用砼输送泵进行考虑,工程实际不使用泵送商品砼时,应扣除砼输送泵车的进(退)场费。 7、本定额机械进退场费单价中已包含了一类工程标准的管理费及利润。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建筑物垂直运输机械台班用量,区分不同结构类型、檐口高度(层数)按国家工期定额(含我省文件规定的凋整系数)以单项工程日历天计算。单独地下室工程垂直运输机械台班用量,区分不同层数按国家工期定额(含我省文件规定的调整系数)以±0.00以下结构工程工期日历天计算。

二、烟囱、水塔、筒仓垂直运输机械台班,以“座”计算。超过定额规定高度时,按每增高1m定额项目计算。高度不足1m,按lm计算。 三、大型机械进退场费

1、土方机械进退场费分别按土方量大小,以每个单位工程计算。

2、打桩机械进退场费分别按不同桩的长度,以每个单位工程计算(一个单位工程中,设计桩长不等时,按最长桩计算)。单位工程或幢号之间的转移,其费用乘系数0.75。

3、建筑物机械进退场费按每个单位工程不同的结构跨度、高度分别计算。单位工程或幢号之间转移,装配式结构的费用乘系数0.30,现浇结构和混合结构乘系数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