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79-2002)。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第2章 监理工作范围及任务
2.1.监理工作范围:
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所涉及的土建基础、钢构主体、装饰、管线安装及道路工程等工作内容; 2.2.主要监理工作任务:
按委托人和监理人约定的监理范围,在施工阶段对承包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其主要工作是控制工程的质量,施工安全管理,建设工期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第3章 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
注:本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适时调整监理人员,保证工程现场人员及时到位。 3.1.监理人员汇总表: 专业安排 人员名单 专业监理工程师 执业资格 总 监 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监 理 员 人数 全面负责 说明 3.2.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3.2.1.项目总监:
(1)总监是监理公司委派履行监理合同的全权负责人,行使监理合同授予的权限,对监理工作有最后的决定权限。
(2)执行公司的指令和交办的任务,组织领导监理工程师开展监理工作,负责编制监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保持与建设单位的密切联系,弄清其要求与愿望,并负责与施工单位负责人联系,确定工作中相互配合问题及有关需提供的资料或需协商解决问题。 (4)审查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
(5)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6)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开工准备工作,审签开工报告。 (7)参加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会议。
(8)参加与所建项目有关的生产、技术、安全、质量进度等会议或检查。 (9)签发工程质量通知单、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及处理报告、返工或停工命令,审签往事公及函件及报送的各类综合报表。
(10)按监理合同权限签署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的审查意见。 (11)审查、签署月、季、年验工计价汇总表及备用费的使用情况。 (12)检查驻工地监理人员对隐蔽工程检查签证的执行情况。 (13)参加竣工验收、审查工程初验报告。 (14)督促、整理各种技术档案资料。 (15)审查工程计算(按监理合同执行)。
(16)定期、及时向公司和业主进行例行和例外报告。
(17)分析监理工作状况,不断总结经验,按时完成工程竣工各阶段的监理工
作总结。
3.2.2.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
(1)专业监理工程师是本监理组驻施工现场的本专业负责人,在总监的领导下,对本专业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
(2)执行总监的指令和交办的任务,编制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并实施、领导、组织本专业相关监理人员开展工作,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3)组织本专业监理人员进行质量监督、检查,要求根据各类工程施工规范和验评标准定期检查施工单位执行承包合同情况。提出限期改进的督导意见,避免影响验收。
(4)组织研究处理本专业监理工作的问题,归口审查各类变更设计和技术核定,提出审查意见后呈报总监。
(5)提出本专业范围内的返工、停工命令报告,报总监审批。 (6)对分项、分总工程进行抽验和参加监理组织的竣工初验。 (7)组织本专业监理人员进行监理技术业务学习及交流经验。
(8)参加有关例会、会议,每月小结监理组织工作,定期向总监汇报监理实施情况。
(9)检查监理工作日志,执行总监拟订的管理制度。 (10)向总监提供“监理月报”、“工作总结素材”。 3.2.3.现场监理员的职责权限
(1)现场监理员在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做好个人分管范围内的一切有关部份监理工作及监理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2)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复核检测试验数据,核实所有工程所需材料的采购供应情况,检查进场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3)检查施工工艺是否存在缺陷,提出意见。 (4)关键部位做好旁站监理工作。
(5)收集施工过程中的资料,对照合同、设计、规范、标准检查,做好记录。 (6)做好监理工作的计划、小结、汇报及报表、资料、文件、监理日志的管理。
(7)深入现场掌握工程质量、进度、施工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情况,及时填写监理日志,研究分析处理监理工作中的问题。
(8)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报告上述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第4章 监理工作程序及制度
4.1.主要监理工作程序
为了切实搞好该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按建设单位和监理规范的要求,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该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程序。将“四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贯穿于各个阶段,其主要程序如下:
图1:工程项目实施监理的总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