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其生存地点的法律行为仍然有效。④被宣告死亡人之重新出现(P74-75)
3)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关系:①宣告失踪不是宣告
死亡的必经程序。如果自然人下落不明满4年,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人民法院仍然只能作出失踪宣告,而不能作出死亡宣告;②若利害人中有申请宣告失踪,也有申请宣告死亡的,法院则宣告死亡。
第五章:法人
1、概述:1)法人的概念和特征:①概念: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
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②特征:A是集合性的主体;B拥有独立的财产;C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D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活动。
2)民事主体制度的历史沿革:(略)
3)法人的分类:①大陆法系:A公法人和私法人、B民法法人和商法
法人、C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D公益法人和营利法人。②英美法系:A集体法人、B独任法人。③我国:A以所有制分类、B以是否含有外资进行分类、C以活动性质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捐献法人(基金会法人)。
2、法人的成立:1)法人成立条件:①依法成立、②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③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④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法人成立的程序:①概述:A三种主义:特许主义、准则主
义和核准主义(主要程序);B企业自由。②程序:A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命令成立、B通过核准登记成立(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基金会法人的程序各不相同)
3、法人的能力:1)权利能力:①概念:国家赋予社会组织和目的性财产参加
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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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的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权利能力的区别(2点P84)
2)行为能力:①概念:国家赋予社会组织和目的性财产独立
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②特点:A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一起发生和消灭;B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范围完全一致;C法人的行为能力由其机关或代表实现
4、法人的机关和民事责任:1)机关:①概念:根据法律或法人章程的规定,
对内管理法人事务,对外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行使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个人或集体。②特征:A有自主的意志、B由个人或集体组成、C有权代表法人进行活动、D活动具有连续性。③分类:A意思机关、B执行机关、C代表机关、D监察机关。
2)责任:①概述:A概念:法人以什么财产来
承担自己的债务的问题、B特点: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C法人承担有限责任的前提条件:只在法人能独立支配的财产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D“撩开法人的面纱”理论(P86)。②社团法人内部的责任划分:A法人机关与法人责任的划分、B法人与法人成员的责任划分、C法人与其雇员的责任划分。
5、法人的变更、消灭和清算:1)变更:①概念:法人在存续期内,法人的
组织和其他重要事项发生变化;②变更类型:A合并、B分立、C责任形式变更
2)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P88)
3)消灭:①概念:法人丧失民事主体资格,
导致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终止。②原因:A依法被撤销、B解散、C破产、 D其他原因(经济政策调整、发生战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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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清算:①概念:法人消灭时,由依法成立
的清算组织依据其职权清理并消灭法人的全部财产关系。②分类:A非破产清算、B破产清算。③清算组织:清算事务的执行者(P89)
第六章:合伙
1、概述:1)“两户一伙”的共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承认合伙为第三民事主体的理由:(4点P91)
2、合伙:1)合伙的概念:①概念: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出资、合伙
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②种类:A民事合伙、B商事合伙、C隐名合伙和有限合伙、D法人合伙和个人合伙、E家庭合伙。
2)合伙的成立:①概念:合伙创设人具备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向国家
有关机关提出设立合伙的申请,经后者审查合格,颁发营业执照,合伙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过程。(合伙创设人与合伙的登记机关) ②条件:A合伙人达到法定人数,且全体合伙人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有书面的合伙协议(协议内容P93-94)C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D有合伙企业的名称、E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事业必要的条件。
3)合伙的能力和责任:①概述:A概念:国家赋予合伙的权利能力
和行为能力,合伙凭借这些能力参与民事法律关系。②特殊性:合伙超越其经营范围所为的法律行为原则上无效。③财产基础:合伙的财产构成合伙能力的物质基础。④合伙能力行使:A全体合伙人行使合伙能力、B合伙事务执行人行使合伙能力(P95)、C聘请第三人行使合伙能力。⑤责任承担:对债务的担保;合伙以合伙财产和合伙人的个人财产作为该种债务的担保,称为团体的或连带无限责任。
4)合伙的变更、终止和清算:①变更:A定义:合伙在存续期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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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或由于法律的规定,合伙协议重要事项发生改变、B合伙协议的主体变更:入伙和退伙(P96)、C合伙企业形式的变更:(P97)、D合伙协议的其他变更。②合伙的终止:A定义:合伙的法律人格的消灭(破产和解散)、B解散:原因七点P97、C破产:不能承担到期的债务,适用《破产法》。③合伙的清算:A概念:P97、B程序:清算人、清算事务(6点)、剩余的财产分配、C清算终止:P98。
3、家庭合伙:1) 概述:(P98-99)
2)家庭合伙的特殊法律问题:①合伙协议:(一般不存在,参
照婚姻法中的法定财产制P99)②执行人:一般为户主或经营者;③退伙:办理退伙手续;④责任承担:P100。
第七章:法律行为
1、概述:1)概念和特征:①概念:A名称问题,民通54条:民事法律行为
是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性为、 B法律行为制度的历史发展:P102-103。②特征:A人为的法律事实、B表意行为、C以意思表示为要素、D大部分是合法行为。
2)分类:①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②有偿
法律行为和无偿法律行为;③要式法律行为和略式法律行为;
④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⑤诺成法律行为和实践法律行为; ⑥独立的法律行为和辅助的法律行为;⑦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 ⑧财产行为和身份行为;⑨有因行为和无因行为;⑩生前行为
和死因行为。
3)形式:①口头形式;②书面形式:A一般书面形式、B特殊书
面形式(公证、鉴证、审核登记);③推定形式;④沉默方式。
2、法律行为的成立:1)概述:法律行为具备其构成要件的状态。 2)成立要件:①一般:(P108)②特别:(P108) 3、法律行为的有效:1)有效要件:①一般:A行为人要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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