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发票给公司带来的威海 下载本文

虚假发票会给企业造成哪些危害呢?

发布时间:2014-01-20 14:07 来源:高顿网校 [字号:大 中 小]

作为“造假大国”,造假渗透到各个领域,正所谓“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造假现象之所以层出不穷一方面是因为造假者的利益需求,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庞大的市场“需求”,在财会领域,发票造假可以说无孔不入,这从各地火车站附近兜售虚假发票的现象就可见一斑。虚假发票的流通为财务造假、逃税骗税、贪污贿赂、挥霍公款、侵吞国家资财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条件,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财经纪律,故每年国家均会组织发票专项检查,部署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各级税务机关每年也均查处众多发票违法企业。

本文仅以受票企业的角度,分析相关的税务问题,减少企业的虚假发票涉税风险:

一、常见现象

主要分为三种情况,一种为企业主动故意,第二种是被动故意,第三是被动被骗,有以下几方面:

1、有的公司存在以虚假业务、开具并取得虚假发票报销业务经费套取“现金”虚报冒领;有的企业利用假发票将一些补贴、奖励等个人收入费用化,以帮助员工逃避个人所得税,还有企业利用假发票将招待费、奖金等转换成会议费、公杂费等,达到多计成本、少交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2、有的企业从个体工厂等购买商品,如手艺品等,或者是购买企业日常的耗用品,本身无法取得发票,由于在报销时无合法有效凭证,不得已从所谓的“开票公司”购买发票顶替入账。

3、有的企业在购买一些金额较低商品时图便宜随便寻找卖家,售货方本身的发票即假发票,加上购货方企业财务核算不规范,财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只看领导签字,不仔细审核后附单据,不对取得发票进行发票真假进行审核和验证,造成错收虚假发票入账,在日后的税务检查中被发现的情况。

二、现象分析及对策

对第一种情况,明显属于违法行为,显然企业也明白在报销时没有发票是明显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行为,故采用了更为隐蔽的方式,即发票为真发票但无真实业务,即虚构经济业务,仅从表面来看是看不出问题的,但在一些内部人员矛盾而对其举报的案件中,一旦这些情况被深入检查,虚构的资料很容易被发现,这种情况也往往定性为企业的故意行为,不仅要补税款和滞纳金,往往会面临罚款,影响企业的形象,也会给企业带来恶劣影响,故企业应杜绝这类行为。

对第二种情况,尤其容易被税务机关检查。原因有二,一是专门从事发票买卖的开票公

司很容易被公安抓获,根据相关线索很容易追踪到企业;二是很多人包括税务机关都很清楚,像购买这些东西本身就不容易取得发票,因为最原始的出售该类商品的卖家绝大多数是没有发票的,故企业计入成本的发票来源很成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进行核定征收是最有力的,因为核定征收企业不容易列入税务机关的检查范围,企业也不必为成本的事情购买虚假发票入账增加涉税风险。

第三种情况,即使是企业是受骗方,税务机关在认定时也顶多是认为是“善意”取得,但该发票是不允许企业进行税前扣除,也会给企业带来损失。故企业应制定严格的费用报销内控制度,加强对财务的监督管理。财会人员要严格把关:一方面财务人员应审查发票的基本构成要素是否正确填写,主要包括:开票时间、经济内容、单价、规格、数量、金额、开具发票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字、收款人签字、发票使用有效期限等;另一方面审查发票的逻辑关系是否合理,如普通发票中发票专用章上的名称与其纳税号应存在对应关系;根据发票上记载的经济内容,审查发生业务的真实性;根据发票上的单价、数量,查验总金额的正确性等。对虚假的、内容不完整的发票应拒绝入账列支。对有疑问的还可以通过网站与电话12366查询发票真伪。

企业使用假发票面临极大的涉税风险

2010-7-8 9:02:42来源: 博客转载作者:【大中小】

全国税务系统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视频会议日前在北京召开,由此在全国掀起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高潮。此次打假活动要求进一步加大对虚假发票买方市场的整治力度,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从根本上铲除假发票的生存土壤。笔者提醒企业,使用假发票面临极大的涉税风险。 使用假发票面临严查

根据全国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整治虚假发票买方市场是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各地税务机关要将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与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区域税收专项整治、重点税源检查、专案检查工作一同布置、一同组织、一同进行,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要检查一批重点行业,对房地产与建筑安装、药品经销、交通运输、金融保险、商业销售、餐饮娱乐、营利性医疗机构与教育、培训机构等重点行业的发票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要整治一批重点区域,各地税务机关要结合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

内发票违法行为比较集中的地区和领域组织开展发票专项整治工作。要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各地税务机关要结合制售假发票大要案查办工作,认真梳理虚假发票线索和信息,深入追查购买、使用虚假发票的企业,同时密切关注发票违法犯罪新动向,对购买使用新类型假发票案件进行解剖式检查,查办一批典型案件。税务机关、公安机关一旦发现虚假发票线索和信息,必定深入追查购买、使用虚假发票的企业单位,对购买使用情况进行解剖式检查。因此,对接受虚假发票的企业单位来说无疑存在着极大地被检查涉税风险。结果可想而知,追缴税款、没收非法所得以及被处以重罚是其一,引发经济犯罪锒铛入狱是其二,得不偿失。 增值税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一是虚开代开的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明确了虚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处罚规定,对纳税人虚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律按票面所列货物的适用税率全额征补税款,并按《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给予处罚;对纳税人取得虚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的抵扣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二是协查为假票的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税工程协查信息管理系统机外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3]129号)规定,对经协查确定为假发票或已作废发票,购货方不许抵扣。

三是比对不符的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对影响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货物运输业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及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的公告〉的通知》(国税发[2003]120号)规定,从2003年12月1日起,国税局将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所有运输发票与营业税纳税人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发票进行比对。此后,国家税务总局陆续发文明确并开发了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发票税控系统,进行数

据采集、比对,凡比对不符的,一律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对比对异常情况进行核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开具或取得货物运输业发票的单位进行处罚。

四是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对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偷税、骗税,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依法进行追缴税款等行政处理,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成本不得所得税前列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40号)明确提出要整治不合法发票的买方市场,并将此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要求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其他凭证,包括虚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均不得用于税前扣除、出口退税、抵扣税款。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据此,在我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在销售产品、商品和提供劳务服务以及从事其他业务活动取得收入时提供给付款方的各种收款票据,以及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开具给收款方的各种付款票据,都属于发票的范围。对取得虚假发票行为,无论是善意还是恶意,其列支的成本费用均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也就是说,对这部分支出要全额调增计税所得额,按照25%的适用税率补缴企业所得税,同时按照《发票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违反发票管理规定将受罚

对企业单位的财会人员来说,应当对发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全面审核。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假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发票管理办法》在罚则中明确将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作为违法行为,除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外,可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