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致行动人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鉴于:
1、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法设立的有限公司,本协议签订时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万元,甲方、乙方均为公司的股东,分别持有公司XXX万元和XXX万元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XX%、XXX%。
2、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的共同认知及双方共同利益高度一致的基础上,为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性、规范运作和公司的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甲方、乙方就公司重大经营、管理决策等事项愿保持统一行动。
经充分沟通和协商,甲方、乙方对保持一致行动事宜作出如下约定: 第一条 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的事项及其他相关重大事项均应采取一致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协议双方事先确定的一致的投票意见对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行使表决权,向股东会行使提案权,行使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权。
2、 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为: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会行使提案权和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时采取相同的意思表示,保持充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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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一方拟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会提出议案时,须事先与协议另一方充分进行沟通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以本协议双方名义共同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4、 协议双方在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前须充分沟通协商,就行使何种表决权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该一致意见在股东会上对该等事项行使表决权。如果协议双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对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行使何种表决权达不成一致意见,本协议双方在股东会上对该等重大事项共同投弃权票。
5、 在本协议生效期限内,未经协议另一方全部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所持股份进行质押或设置其他第三方权益。
第二条 协议双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 双方承诺,任何一方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得通过协议、授权或其他约定委托他人代为持有。
2、 一致行动关系不得由协议的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或撤销;协议所述与一致行动关系相关的所有条款均为不可撤销条款。
3、 协议双方承诺,任何一方均不得与签署本协议之外的第三方签订与本协议内容相同、近似的协议或合同。
4、 协议双方承诺在其作为公司的股东期间,确保其(包括其代理人)全面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5、 协议各方均具有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订立和履行本协议,本协议对协议各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6、 各项声明、保证和承诺是根据本协议签署日存在的实施情况而做出的,协议各方声明,其在本协议中的所有声明和承诺均有不可撤销的。
第三条 一致行动的特别约定
1、 协议一方如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时应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协议另一方,协议另一方有优先受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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