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公开选聘研究生助管试行办法 下载本文

安徽医科大学公开选聘研究生助管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调动研究生参与管理的积极性,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创新能力,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岗位设置

研究生助管不占学校编制,主要从我校在读研究生中招聘。研究生助管岗位主要包括管理岗位、技术服务岗位、兼职班主任等。助管岗位由用人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来设置。

第三条 聘任条件

(一)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在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学习的全日制研究生,一般应为硕士研究生。

(二)应聘助管岗位的研究生须态度端正,遵守时间,工作责任心强,学有余力,身心健康。

(三) 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助管岗位的聘任:1.受到各类处分的研究生;2.存在诚信危机者,包括不能按时缴纳学费、住宿费的研究生,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研究生;3.参加非法组织或活动的研究生;4.有课程考试不及格的研究生。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中共党员、学生干部或经济困难研究生。

第四条 选聘工作程序

(一)本人自愿申请,并填写《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助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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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

(二)由所在院(系、所)审核、研究,报研究生学院批准备案。

第五条 岗位职责

(一)协助做好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等各环节教育管理的相关工作;

(二)协助完成部门布置的各项具体任务;

(三)协助开展理论与实践学习、学术研讨与文化交流等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四)协助做好会务工作、集体活动等。 第六条 考核与管理

(一)对符合聘任条件,经批准上岗的助管研究生,由研究生学院发给聘任证书。

(二)研究生助管岗位由设岗部门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情况书面报研究生学院。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助管岗位工作职责履行情况、敬业精神和工作业绩、综合评价等。

(三)研究生助管实行动态管理。考核合格者,方可续聘并享受聘期有关待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随时解聘、停聘:(1)违反校纪校规或课程考试不及格;(2)无故不参加助管工作考核,或考核不合格;(3)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担任助管,应提前提出申请。

第七条 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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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生助管一般享受每月300元的岗位津贴,由设岗单位支付。

(二)研究生助管岗位津贴一般按月发放,聘期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定。

(三)研究生助管是为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调动研究生参与管理的积极性,提高研究生的实践创新能力而设立,研究生在读期间助管岗位受聘情况将纳入毕业考核。助管工作优异者,授予“优秀研究生助管”荣誉称号,优先推荐就业。

(四)解聘或停聘研究生助管从停聘下月起不再发给津贴。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助管工作申请表

主题词:教学 聘任 办法 通知

安徽医科大学办公室 2011年6月2日印发 拟稿人:汪 娟 校对人:王 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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