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工程管理制度大全修正版 下载本文

第二十五条 严禁在空白的信笺、介绍信、合同上用印,严禁不经审批直接用印及利用职务之便越权盖章行为,一经发现,责任人做换岗处理,并追究有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印章保管人须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用印,严禁人情关系用印,不能因受到胁迫而放松用印。各级领导不得利用职权,违反法律和企业制度胁迫用印,如有发生,报集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严肃处理。

第二十七条 严禁私刻、伪造印章行为,一经发现,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节 办公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行政办公管理主要指工作计划及总结、办公例会沟通机制、公函处理反馈机制、任务督办督查落实、工作成果的收集汇总等。

第二十九条 工作计划与总结

(一)公司要求各级单位及个人对工作有计划,落实有步骤,结果有记录,要求通过OA平台进行工作记录,对工作要有计划安排,每天工作内容必须填写工作日志,做到事前计划、事中控制、事后分析。

(二)公司总部各部门要求进行周总结,每周六上午由部门负责人在OA平台上按照要求格式填报,撰写本部门本周工作总结和下周工作计划,并报领导审核。 由办公室指定秘书收集整理好各部门周总结交集团相关领导,供其安排公司的整体工作计划与内容。

(三)各分(子)公司要求进行周工作总结,由分(子)公司行政办事员在OA 平台上发起流程,各科室(业务口)填报,并报领导审核。

(四)各分(子)公司每月要进行工作总结汇报,区域公司总经理、各条线主管副总裁、以及其他分管业务副总经理要就相关工作进行总结汇报。由办公室指定秘书收集整理好交集团相关领导,供其安排公司的整体工作计划与内容。

(五)要求每名员工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在每年的12月15日前完成;总部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进行年度工作述职。

(六)工作总结与计划作为各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 办公例会沟通机制

(一)集团公司总部每周召开月工作例会、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及以上经理班子成员每月参加经理班子月工作例会,对工作进行总分析结及计划部署。

(二)集团公司要求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内部定期召开工作学习例会,加强工作沟通。

(三)各业务条线根据实际需要,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条线工作例会,加强学习交流。

第三十一条 公函处理反馈机制

1、集团公司就收到的公函进行分拣、阅办,及时传递给相关单位或责任部门办理,以便形成良好的内部联系机制。

2、责任人必须严格认真、不打折扣处理公函事宜,办理情况及结果必须在收到办理指示

3、日内书面反馈。

第三十二条 任务督办督促落实

(一)办公室根据上级要求,对各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跟踪、督办催办,保障公司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决议、有关文件精神及领导批示工作等得以及时有效落实。 (二)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集团日常发出各项指令及工作任务的督办,分(子)公司办公室负责对应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办。重要或紧急的工作任务,视情况由分管行政副总裁负责督办;特别重要或紧急的工作任务,由常务副总裁直接负责督办。

(三)督办部门或责任人,及时将督办事项通知到承办单位(承办人)办理。通知要做到要求清楚、时限具体、责任明确。

(四)对于办理情况或结果,要及时告知相关领导,由领导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任务督办情况也要作为对各单位绩效考核的依据。

(五)其他与工作状态面貌有关的督办事项包括工作日志上网情况、工作出勤纪律及会议出勤纪律的执行情况、各部门包干区域的办公环境卫生、员工着装及工作面貌、工作流办理的时间效率、各级单位对公司VI的执行情况等,由对口责任部门进行按照领导要求不定期督促,就情况进行汇总汇报。

第六节 新闻、信息报送及发布制度

第三十三条 各级单位必须及时记录公司的重大活动和历史发 展,传递经营管理相关信息,真实反映公司各项工作状态及成果。

第三十四条 新闻及信息的分类。根据性质及重要性,分为公司大事记、公司新闻、内部信息等。

第三十五条 公司大事记

(一)公司董事长、总裁召开的重要会议及其参加重要政务、商务、社会活动。

(二)公司重要政务、商务、社会、公益活动,及集体或个人所获国家级成果及荣誉等。

(三)公司经营方针、战略目标的调整,公司管理决策的出台及改进。

(四)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人事调整、组织机构变更。

(五)公司重大的项目投资、奠基、开业、招商活动等。

(六)省部级及以上领导到公司或现场视察项目工程的建设、参加庆典活动等信息。

第三十六条 公司新闻

(一)公司主要领导参加的政务、商务、社会活动。

(二)公司一般性的商务、社会、公益活动,及集体或个人所获省部级、市级成果及荣誉等。

(三)公司其他的项目投资、奠基、开业、招商活动等。

(四)市级及以上领导到公司或现场视察项目工程的建设、参加庆典活动、召开会议等信息。

第三十七条 内部信息

(一)各区域、各条线与公司市场开拓、经营管理、项目管理、队伍管理相关的各类活动、事件。

(二)公司内部的好人好事、先进典型等。

第三十八条 报送责任人要求

集团总部办公室为牵头责任人,组织或承办活动部门及领导秘书为新闻、信息记载的第一责任人;区域公司总经理、分(子)公司负责人为所在单位信息报送第一责任人,分(子)公司指定专人通讯员,项目部指定兼职通讯员。

第三十九条 记载及报送要求

要求本着客观真实,表述准确的原则及时报送新闻、信息,做到大事突出、要事不漏、一事一条、文字简洁,同时尽量保存图片、声像信息,做到图文并茂。

第四十条 新闻、信息的收集

集团公司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汇总及发布工作,新闻、信息发布按照OA 平台办公新闻信息发布相关工作流程审批发布;根据不同信息情况,分为仅 OA平台发布;OA平台及网站同时发布;通过社会传媒对外发布等。

第七节 员工保密制度

第四十一条 各级单位必须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做好所有保密事项的管理。

第四十二条 公司秘密是指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人员知悉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