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标函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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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四川鼎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799号2栋7层17号 网址: / 电话: 028-87636998 传真: 028-87636998 邮政编码: 610031
2016 年 9 月 27 日
条款名称 项目经理 工期 缺陷责任期 分包 合同条款号 1.1.2.4 1.1.4.3 1.1.4.5 4.3.4 约定内容 姓名: 冯文焰 天数: 300个 日历天 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专业工程分包 / / / / 备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四川鼎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799号2栋7层17号
成立时间:2008 年 10 月 17 日
经营期限: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七日 至 长期
姓名: 杨春平 系四川鼎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董事长 电话13348888885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四川鼎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16年10月25 日
注:(1)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杨春平(姓名)系四川鼎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瞿刚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内江市第十三小学高新校区建设项目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另行授权),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结束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四川鼎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028-87606938(固定电话)18181942696(移动电话)
2016年10月27日
注:(1)法定代表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四、施工组织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