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大兴安岭北段发现拓跋鲜卑祖庙嘎仙洞石室,这使得长期令人困惑的拓跋鲜卑发祥地“大鲜卑山”之谜得以廓清。石室发现者米文平有《鲜卑石室所关诸地理问题》(《民族研究》1982年第4期)、《鲜卑源流及族名初探》(《社会科学战线》1982年第3期)等考证性文章发表。
对魏晋南北朝时期南方历史有较大影响的少数民族是分布在东南地区的山越、长江中上游地区的蛮族、岭南及西南地区的僚族、赣南粤北地区的溪族、两广湖南地区的NFDBA族以及一度在巴蜀地区建立过政权的巴氐。相比较而言,学者对于南方少数民族的研究成果不多。除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史》、白翠琴《魏晋南北朝民族史》、万绳楠《魏晋南北朝史论稿》外,涉及这方面的论文,较早的有叶国庆《三国时山越分布之区域》(《禹贡》1934年第12期)、金宝祥《汉末至南北朝南方蛮夷的迁徙》(《禹贡》1936年第8期)、周一良《南朝境内之各种人及政府对待之政策》等。时间靠后的论文,主要有唐长孺《孙吴建国及汉末江南的宗部与山越》(《魏晋南北朝史论丛》)、施光明《山越非山民、宗部解》(《民族研究》1984年第1期)、刘琳《僚人入蜀考》(《中国史研究》1980年第2期)、张雄《南朝荆郢蛮的分布和族属试探》(《江汉论坛》1983年第5期)、张泽洪《魏晋南北朝蛮、僚、NFDBE族的迁徙》(《四川大学学报》1988年第4期)、陈再勤《南北朝时期峡中蛮的分布与活动》(《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99年第1期)、刘复生《入蜀僚人的民俗特征与语言遗存》(《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2期)等。
此外,还有著述探讨了柔然、高车、稽胡等族分布及族源的情况,主要是冯家升《蠕蠕国名考》(《禹贡》1937年第8、9期)、周一良《北朝的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燕京学报》1950年第39期)、周伟洲《关于柔然社会经济和政治制度的初步研究》(《中国史研究》1982年第2期)、曹永年《关于柔然人的民族成分》(《内蒙古师大学报》1985年第2期)、陈发源《柔然族源探讨》(《学术月刊》1985年第1期)、林干《稽胡略考》(《社会科学战线》1984年第1期)以及段连勤《丁零、高车与铁勒》(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等。
全面探讨十六国时期少数民族政权的建立、性质和历史作用的论文是唐长孺《晋代北境各族变乱的性质及五期政权在中国的统治》(《魏晋南北朝史论丛》)。唐文指出,晋末各族变乱源于种族和阶级的双重矛盾。各族统治者所建立的政权,一方面有种族报复的特点,另一方面又要同汉族上层分子合作。黄烈认为,不应该仅仅根据各民族政权上层统治者的族属来确定该政权的民族性质,对这一时期的民族战争和民族融合也要做这样的辨证分析。促进各少数民族走向迅速与汉族的融合是政权的建立,其民族共同体和政权是朝相反方向发展的,其政权越巩固,民族共同体越分散与衰落,从而迅速地向汉族全面转化(《魏晋南北朝民族关系的几个理论问题》,《历史研究》1985年第3期)。分论十六国史的著作有周伟洲《汉赵国史》(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南凉与西秦》(陕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蒋福亚《前秦史》、齐陈俊《五凉史略》(甘肃人民出版社,1988年)等。论文有邱久荣《十六国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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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的胡汉分治》(《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7年第3期)、王延武《后赵政权胡汉分治政策再认识》(《中国史研究》1988年第2期)、蒋福亚《论慕容鲜卑的封建化》(《历史论丛》1988年第3期)、《前秦政权的民族性》(《北朝研究》1990年第1期)、陆庆夫《略论五凉的民族分布及其融合途径》(《西北民族学院学报》1992年第1期)等。研究十六国时期制度史的文章是牟发松《十六国时期地方行政机构的军镇化》(《晋阳学刊》1985年第6期)、何兹全《十六国时期的兵制》(《燕园论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高敏《十六国前秦、后秦时期的护军制》(《中国史研究》1992年第2期)、张金龙《十六国“地方”护军制度补正》(《西北史地》1995年第4期)等。
淝水之战是十六国时期一次重要的南北战争。蒋福亚《淝水之战前夕北方的形势及淝水之战的性质》一文认为,战争发起方前秦是一个以氐族为主体的、民族性十分强烈的政权,属于一个不巩固的军事行政联合体(《北京师范学院学报》1981年第4期)。持相似看法的还有简修炜《关于淝水之战性质的商榷》,认为前秦发动的战争是非正义的(《学术月刊》1981年第5期)。黄烈则认为,前秦是一个继承了汉族封建政治传统的氐汉结合的政权,其民族性质不应该被看作是单一的。持此说的还有徐扬杰、赵文润等黄烈:《民族融合与淝水之战》,《中国史研究》1981年第4期;徐扬杰:《淝水之战的性质和前秦失败的原因》,《华中师院学报》1980年第1期;赵文润:《试论苻坚的治秦与伐晋》,《陕西师范大学学报》1981年第1期。。不过,在战争性质上,徐、赵认为前秦是正义的而东晋是非正义的。黄烈则反对简单地以正义非正义划分淝水之战的性质,认为这次战争实质上是南北封建集团之间的一场兼并统一战争。孙祚民认为,是战争的非正义的性质决定了前秦的失败。徐扬杰、黄烈则认为,前秦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发动战争的时机不成熟。赵文润指出,前秦是败于骄傲和战略的错误,持同样看法的还有曹永年、周增义等孙祚民:《试论淝水之战的性质及有关几个问题》,《中国史研究》1981年第2期;曹永年、周增义:《论淝水之战》,《内蒙古大学学报》1986年第1期。。田余庆则认为,在南北民族差异十分巨大、还不具备统一可能的情况下,苻坚过早地发动的以统一南北为目的的淝水之战,只能是一场民族灾难,在本质上仍然是一次民族入侵战争(《前秦民族关系和淝水之战的性质》,《中国史研究》1989年第1期)。
北朝史研究是从讨论拓跋鲜卑早期政权性质开始的。唐长孺《拓跋国家的建立及其封建化》认为拓跋部落早在猗卢统治时期即开始形成国家,其发展道路乃是由家长奴役制向封建制转化,在这个过程中,奴隶制不占主要地位(《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第193页);黄烈《拓跋鲜卑早期国家的形成》则认为从猗卢的祖父力微开始,拓跋鲜卑就已经开始国家化的进程,而且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个不典型和不发达的奴隶制阶段(《魏晋隋唐史论集》第2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杜士铎主编的《北魏史》则认为拓跋鲜卑经过了氏族公社、早期奴隶制和封建化国家三个阶段的历史演变,研究更趋细致(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1992年)。研究拓跋鲜卑社会性质和封建化的论文,还有孙钺《拓跋鲜卑在接受汉族文化过程中新旧势力的斗争》(《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3年第1期)、曹永年《早期拓跋鲜卑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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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况和国家的建立》(《内蒙古社会科学》1987年第4期)、曹文柱《论北魏初年都址的选择》(《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7年第1期)、高敏《论北魏的社会性质》(《中国经济史研究》1989年第4期)、田余庆《北魏平城政权的建立与封建化》(《文献》1990年第3期)、《贺兰部落离散问题——北魏“离散部落”个案考察之一》(《历史研究》1997年第2期)、《华北地区拓跋与乌桓的共生关系》(《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3、4期)等。
关于北魏前期的政治制度。严耀中认为,它的行政中枢包括外朝与内行两个部分。内朝的行政对象主要是京畿地区的拓跋人,外朝管理的是其他地区的臣民。其特点是内重外轻,以内制外。地方官制则是分任互督的州郡县三长官制。其武力核心是内行武官中领将军统率的中央禁军和驻扎在地方的八个军府。负责维持统治的还有由城民组成的地方兵。对于归附的其他游牧民族则实行领民酋长制(《北魏前期政治制度》)。陈琳国指出,北魏前期的鲜卑八部大人制居于主导地位,三省制无足轻重,孝文帝改制后尚书省成为中央行政中枢,这是一个由繁到简、由低到高的发展过程(《北魏前期中央官制述略》,《中华文史论丛》1985年第2期)。论述北魏官制早期的论文有严耕望《元魏北镇制度考略》(《现代学报》1947年第8期)、《北魏尚书制度考》(《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48年第9本)、周一良《领民酋长与六州都督》、《北魏镇戍制度及续考》(《魏晋南北朝史论集》),近年来主要有张金龙《北魏政治史研究》(甘肃人民出版社,1996年)、黄省非《略论北魏统治中原的几个问题》(《浙江学刊》1986年第6期)、曹文柱《北魏明元太武两朝的世子监国》(《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4期)、张旭华《试论北魏前期的奴隶主贵族官职世袭制》(《郑州大学学报》1997年第4期)等。北魏前制地方官主要通过宗主督护制间接行使权力。李凭《再论北魏的宗主督护制》(《晋阳学刊》1995年第6期)以及其他人的一些文章都具体地考察了这一基层管理制度。
关于北魏孝文帝改革,大多数学者给予高度评价。马德真《论北魏孝文帝》一文认为,孝文帝积极推进改革,促进了北魏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对于民族融合作出了贡献,既是鲜卑族杰出的政治家,也是我国历史上一位有远见卓识的改革家(《四川大学学报》1963年第1期)。很多断代史以及萧黎和刘精诚分别著述的《魏孝文帝传》都持此说。但陈汉玉认为,孝文帝改革的积极意义远不及消极作用为多,其文治和汉化路线,加速了北魏国家和鲜卑民族的衰亡。陈汉玉还主张把改革划分为两个阶段,前期是由冯太后领导的,主要进行了均田制和三长制的改革;后期由孝文帝主持,主要是确立儒家礼教的地位,以实现北魏的汉化(《也谈北魏孝文帝的改革》,《中国史研究》1982年第4期)。冯君实对此表示异议,认为孝文帝在立三长制、行均田制的时候即已参政,后期的改革也是冯太后改革的原班人马。因此后期的改革只是前期政策的延续和发展(《对近年来“孝文改制”研究的评议》,《东北师大学报》1985年第6期)。讨论类似题目的论文还有王景阳《北魏孝文帝的改革及其影响》(《中学历史教学》1982年第4期)、孙祚民《略论北魏太和改制的几个问题》(《山东社会科学》1987年第1期)以及蒋福亚《魏孝文帝迁都得失议》(《民族研究》198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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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如琦《孝文帝的改革并未完成北方的民族融合》(《杭州大学学报》1989年第4期)等。
关于北朝后期东西对峙的社会情况。刘精诚《北魏末年人民起义和东魏北齐西魏北周的改革》注意到东魏北齐和西魏北周两个地区同时发生了社会改革,认为这是北魏末年各族人民大起义的结果(《魏晋南北朝史研究》,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6年)。唐长孺认为,宇文泰的“赐姓”、“六官制”等复古措施,旨在打破原有的门阀体制。西魏北周的府兵制实际上只是十六国以来“部落兵”的继续(《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对西魏北周的府兵制,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岑仲勉《府兵制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谷霁光《府兵制度考释》(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高敏《魏晋南北朝兵制研究》等书皆有详细的论列。研究西魏北周的文章还有谷霁光《西魏北周统一与割据势力消涨的辩证关系》(《江西大学学报》1981年第2期)、《府兵制的确立与兵户部曲的趋于消失》(《江西师范大学学报》1983年第4期)、简修炜《论宇文泰改革西魏吏治兵制的历史时效》(《河北学刊》1986年第3期)、孔毅《西魏北周改革述评》(《晋阳学刊》1992年第3期)以及董克昌《北周武帝的统一》(《北方论丛》1981年第5期)等。学者注意到东魏北齐在民族融合问题上出现了曲折,相关的论文有缪钺《东魏北齐政治上汉人与鲜卑人之冲突》(《读史存稿》,三联书店,1963年)、周双林《从京畿都督府看东魏北齐的民族关系》(《史学月刊》1987年第6期)、严耀中《北齐政治与尚书并省》(《上海师范大学学报》1990年第4期)等。
魏晋南北朝时期,南方的民族融合经历了与北方不同的发展历程。朱绍侯《三国民族政策优劣论》一文认为,三国时期蜀汉对南中少数民族采取的安抚和怀柔政策最高明,曹魏对以匈奴为主的北方少数民族采取的先征服,后迁徙、拉拢的政策次之,孙吴对山越一贯的杀掠、役使的政策是最失败的(《河南师大学报》1981年第3期)。朱大渭《南方少数民族概况及其与汉族的融合》一文认为,南方汉族统治者对当地少数民族采取了攻势的态度,其政策主要是争取归降、敕封首领和武力讨伐。统治方式主要是直接统治、设立左郡左县和“以夷治夷”(《中国史研究》1980年第1期)。讨论同一课题的文章还有王延武《西晋南朝的治蛮机构与蛮族的活动》(《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83年第3期)、吴永章《南朝对蛮族统治与抚纳政策》(《江汉论坛》1983年第6期)、张泽洪《西晋南朝的蛮府与左郡县》(《四川师范学院学报》1990年第1期)等。
五 文化史与社会史
20世纪中国魏晋南北朝文化史的研究成果,主要表现在整体研究和专题研究两个方面。 系统研究魏晋南北朝文化现象,比较有代表性的著作是罗宏曾《魏晋南北朝文化史》(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年)、万绳楠《魏晋南北朝文化史》、熊铁基《汉唐文化史》(湖南出版社,1992年)、曹文柱主编《中国文化通史·魏晋南北朝卷》等。罗书长处是资料搜集的比较充分,同时又能广泛吸引学术界的研究成果。万书重点突出作者的研究心得,而不在意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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