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作为表现人对自然能动关系的范畴,其特征显现出独特的辩证性质:
● 固有属性上的自然性和社会性——任何技术都首先具有自然性,
具有客观实在性。技术实践活动必须符合自然物质的运动规律,现代技术更是人类自觉利用自然科学知识的结果。技术作为变革自然的手段,必须服务于人类的目的、满足社会的需要才能为社会所接受。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对技术的制约使技术活动只有在社会的共同整合下才能产生和实现。
●存在形态上的物质性和精神性——技术作为“人对自然的活动方式”或“能动关系”,它不仅表现在物质生产过程中,是实践中改造自然的资料和手段,包含着物质因素;同时,技术还是“运用于实践的科学”,是“怎样生产”的“特殊的方式和方法”或“操作方法的知识”,即实践的知识体
价值负载上的中立性与价值性——技术中立论与技术价值论。前者认为技术仅仅是方法论意义上的工具和手段,在政治、文化、伦理上没有正确与错误之分,其本身是价值中立的。后者则认为,任何技术本身都蕴含着一定的善恶、对错甚至好坏的价值取向。 外在体现上的主体性和客体性——技术是人对自然的能动过程,人们的知识、技能和经验这些主体要素有重要的作用;然而,仅仅是主体的能力和知识还不能实现技术功能,技术还是精神向物质转化,知识转化为物质手段和实体的过程。因此技术是主体的知识、经验、技能与客体要素(工具、机器设备等)的统一。
● ●●演化变迁上的跃迁性和累积性——技术首先是发展变化的,
在人类的不同历史时期占主导地位的技术不同,技术体系的更替就反映了近代以来技术体系的发展及演化过程。同时,技术又具有累积性。新的技术(群)出现后,原来的技术并非全部被否定掉,而是经过一个扬弃的过程,从而形成技术的多层次性和多种技术的相互融合特征。
技术是自然性和社会性、物质性和精神性、中立性与价值性、主体性和客体性、跃迁性和累 积性的统一。
二、科学技术的体系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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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把握马克思、恩格斯对科学技术体系结构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