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图文 下载本文

江西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试行)

江西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二○○八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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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项目管理职责 ............................................. 1 第三章 项目申报与审查 ........................................... 2 第四章 设计书编制与审查 ......................................... 4 第五章 项目任务变更与报告制度 ................................... 5 第六章 项目质量管理与野外验收 ................................... 5 第七章 成果报告编写与审查 ....................................... 6 第八章 项目成果资料汇交与竣工决算 ............................... 7 第九章 附 则 .................................................... 7 附件1 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立项申请书编写要求....................... 8 附件2 项目初步审查、专家论证、任务书与合同书格式.............. 15 附件3 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设计书编写要求.......................... 29 附件4 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设计审查要求............................ 66 附件5 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工作报告编写要求........................ 75 附件6 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质量检查要求............................ 79 附件7 地质勘查基金项目野外验收要求........................... 116 附件8 地质调查项目成果报告编写与审查要求..................... 140 附件9 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资料汇交管理办法及要求................. 162

江西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试 行) 2008年9月1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西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地质勘查基金项目,有效使用地勘基金,保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的顺利实施,依据江西省赣府发[2007]2号文和赣财建 [2007]260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江西省地质勘查基金全额出资和合作投资的各类地质勘查基金项目。

第三条 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原则

(一)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招标产生; (二)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实行法人单位负责制; (三)承担勘查项目者必须具有相应的勘查资质; (四)各类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实行合同制; (五)项目管理与项目运行分开。 第四条 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内容

按年度发布地质勘查基金项目投资指南、项目申报、项目审查与确定、项目设计的审批、项目合同签定、项目技术质量监督管理、野外验收、成果报告审批、成果资料汇交、项目竣工决算等地质矿产勘查全过程。

第二章 项目管理职责

第五条 江西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由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委托省地勘基金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其职责如下:

(一)组织制订有关项目管理制度和办法; (二)组建省级地勘基金项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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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编制发布立项指南和有关招标文件; (四)组建评标专家组,组织协调招投标事宜; (五)组织评标专家组按照评标规则开展工作; (六)指导和组织项目设计审查,对项目进行检查; (七)组建地质矿产、物化探、经济等方面专家库; (八)对项目监理人员进行评聘、考核和管理; (九)组织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野外验收; 第六条 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专家组职责

(一)对年度新开项目进行技术论证和经费概算; (二)审查项目设计并提交审查意见;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野外验收; (四)项目成果评审验收;

(五)完成省地质勘查基金中心委托的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七条 项目承担单位主要职责 (一)编制立项申请书; (二)编制项目设计;

(三)组织项目具体实施与质量管理; (四)按时报送月报、半年报、年报;

(五)为野外检查或野外验收工作提供所需资料; (六)提交项目成果报告及相关资料;

(七)汇交项目成果资料与规定的原始资料,保管项目原始资料与实物资料;

(八)完成省地质勘查基金中心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 项目申报与审查

第八条 省地勘基金中心根据《江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其配套的专项规划和江西省赣府发[2007]2号文精神,建立省级地勘基金项目库,拟订年度工作总体部署方案。

第九条 省地勘查基金中心每年年底向社会发布下一年度《江西省地质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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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投资(立项)指南》。项目原则上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勘查项目承担单位,本着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 立项自上而下的和自下而上的不同说)

第十条 勘查项目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法人,勘查资格按核定的等级实行分等级管理,重大项目要由取得甲级资质的单位承担。中标者不得将勘查项目转包给他人。

第十一条 项目申报按照《江西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立项指南》的要求,编写立项申请书和有关申报材料。新立项目的申报材料包括下列内容:

(一)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1);

(二)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立项申请表(见附件1-2); (三)项目申请单位对项目申请书的初审意见; (四)勘查资质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五)合作投资的地勘基金项目应提交勘查许可证复印件;

(六)拥有探矿权的投标人应提交按出资比例共享探矿权出让收益的承诺; (七)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投标的,需提交合作协议; (八)按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纸质一式五份,电子文档一份,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1。 第十二条 跨年度的续作项目提交项目年度工作方案及其它相关材料。纸质一式五份,电子文档一份,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1。

第十三条 项目受理与初步审查

省地勘查基金中心按提交申报材料先后顺序受理项目申请报告,并在微机中录入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表。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省地勘查基金中心对所受理的项目进行初步审查,提出书面意见。初步审查意见内容包括: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申报单位以往承担的省地质矿产勘查任务完成情况,包括质量、审计、成果资料汇交等;项目承担单位资质认证及矿权登记等项内容。初步审查意见书见附件2-1。并对经初审的项目纳入省级地勘基金项目库。

第十四条 项目评审(评标)

省地勘查基金中心聘请有关专家根据年度立项指南要求和年度总体工作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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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方案对省地勘基金库项目进行筛选,进行技术论证,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方可确定为推荐项目,填报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专家论证意见书,其具体格式见附件2-2

评审专家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实行签字制度,并承担个人责任。评审专家应尽量涵盖各个专业,与本人或本单位有关系的项目要实行回避。参加评审的专家对立项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十五条 项目审批与公示

省地勘查基金中心将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库并经评审专家组推荐的项目,报省财政厅和省国土资源厅,确定本批勘查项目与勘查中标单位,并在省级报刊上公示。省财政厅根据中标结果和公示结果下达预算指标。

第十六条 签定合同与下达任务书

省地勘查基金中心根据中标结果、公示结果以及财政厅的预算指标编写项目任务书,并下达到项目承担单位,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与项目承担单位签定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合同书。任务书、合同书格式内容见附件2-3、2-4。

第四章 设计书编制与审查

第十七条 项目承担单位收到项目任务书后,在要求的期限内向省地勘查基金中心提交项目设计书送审稿纸质一式五份,设计书包括技术部分和经费预算部分,项目设计书要经过本单位初审。项目设计书编写要求见附件3。省地勘查基金中心自收到设计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设计书审查。

第十八条 省地勘查基金中心根据设计书的专业特点,从专家库中抽取熟悉相关专业领域及项目情况的专家进行项目评审。专家组一般由5-7人组成,其中经济监审专家1-2人。评审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第十九条 设计书评审采取会审或函审形式

会审要在广泛交流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专家评审意见,省地勘查基金中心分批向设计书提交单位下发评审意见书。

特殊情况,可以进行函审,省地勘查基金中心负责专家函审意见整理,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向设计书提交单位下发评审意见书。设计书审查要求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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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二十条 设计提交单位自收到设计评审意见书之日起10日内,完成设计书修改工作,向省地勘查基金中心提交设计书纸质一式三份、电子文档一份。 省地勘查基金中心转呈国土资源厅审批后,下达批复意见。

第五章 项目任务变更与报告制度

第二十一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名称、工作年限、主要实物工作量、目标任务、工作地区、工作程度、预期成果、经费预算等需要进行调整的属重大变更,由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监理正式行文报省地勘查基金中心,由省国土资源厅审批。批准同意调整的项目要提交补充设计书。

第二十二条 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实行工作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单位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向省地勘查基金中心报送月报、半年报、年报和专报,具体要求见附件5。月报应在当月的20日前报出;半年报与6月份月报合并编写,于6月20日前报出;年报与12月份月报合并编写,于当年12月20日前报出。项目重要进展成果或其他重要情况以不定期专报形式随时报告。

第六章 项目质量管理与野外验收

第二十三条 省地勘查基金中心负责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质量检查、野外验收工作的管理、组织与协调。组织项目监理专家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项目监理工作包括项目质量检查与野外验收,质量检查包括技术检查和经费检查,质量检查要求见附件6。

第二十四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建立健全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承担单位的检查工作包括项目组自检(100%)、互检(100%)和承担单位抽检(30%以上)。各项检查均应作好文字记录。

第二十五条 省地勘查基金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可随时组织专家对项目质量进行检查。负责对项目重大质量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报国土资源厅批准。

第二十六条 有野外实物工作量的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应在现场进行野外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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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项目承担单位在野外工作结束前30日,向省地勘查基金中心提出野外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野外验收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7。

第二十八条 省地勘查基金中心收到野外验收申请10日内,确定验收方式和专家组成员,并与承担单位协商确定验收时间、地点。

野外验收专家组一般由5—7人组成,组成人员应覆盖野外工作涉及的主要专业。野外验收专家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该项目的参加人员和顾问,以及其他有可能影响验收工作公正进行的人员应当回避。

第二十九条 野外验收结束后,野外验收组应提交验收意见书,省地勘查基金中心对验收意见书进行审核,签署意见,通知被验收单位。

第三十条 验收意见书明确的野外补课工作,承担单位应按要求及时补课和完善野外工作,并向省地勘查基金中心提交补课工作总结,经省地勘查基金中心认可后,方可转入最终成果报告的编写。

第七章 成果报告编写与审查

第三十一条 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在野外验收结束后,应按照有关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写最终成果报告。视项目复杂程度,在80—120日内,项目承担单位向省地勘查基金中心提交送审报告纸质一式五份、电子文档一份,项目成果报告的编写与评审要求,见附件8。

第三十二条 省地勘查基金中心根据成果报告与项目情况确定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一般由5—7人组成,实行回避制度,评审形式分为会审与函审两种。

第三十三条 成果报告评审依据主要为项目任务书、设计书、设计评审意见书和有关技术要求标准、规程规范。

第三十四条 省地勘查基金中心在收到成果报告20日内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成果报告,评审专家组应形成评审意见,省地勘查基金中心据此签署评审意见书,下发项目成果报告提交单位,同时存留成果报告一份。对审查不合格的报告,通知提交单位限期修改完成。

第三十五条 成果报告提交单位在收到评审意见书30日内按照评审意见书对成果报告进行修改后,报送省地勘查基金中心审查。探明矿产资源储量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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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报告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办理查明登记手续。

第八章 项目成果资料汇交与竣工决算

第三十六条 项目承担单位在成果报告审查意见书下发之日起120日内,向省地勘查基金中心汇交成果资料纸介质一式5套,电子文档2套,由省地勘查基金中心统一向省国土资料管理部门上缴。成果资料汇交要求及电子文档格式见附件9。

第三十七条 所有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均应进行竣工决算,以工作项目为单元,由工作单位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编制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审查报批。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项目承担单位发生伪造资料、弄虚作假、不汇交地质勘查基金项目成果资料或不提交项目工作报告、截留挪用项目资金、项目管理混乱、质量检查不合格以及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不受理新申请项目、停止新开项目、终止续作项目、追缴勘查资金等处罚。

第三十九条 省地勘查基金中心管理人员在项目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或处分。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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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立项申请书编写要求

附件1-1 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1-2 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立项申请表 附件1-3 续作项目评估报告

附件1-4

各类文档用纸、字体、装订要求 8

附件1-1: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立项申请书封面

江西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申请材料(楷体,小四,加粗,左对齐,置顶)

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立项申请书

(宋体, 二号, 加粗)

项 目 名 称: (宋体,小三号,项目负责人:

承担单位名称 : 主管单位名称 :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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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同) (盖章)(盖章)新开项目立项申请书编写提纲

一、概况

(一)项目名称、承担单位

(二)项目工作范围及起止时间(包括拐点) 二、地质背景及立项依据

三、以往工作研究程度及综合分析 四、申请区矿业权设置情况 五、目标任务及实现的可行性论述

六、技术路线、技术方法、工作标准和具体的实施方案 七、预期成果 八、主要实物工作量

九、经费预算(按总预算和各年度预算分别编制) 十、组织管理与质量保证

(一)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已承担项目及完成情况) (二)项目组织管理(项目负责人主要工作业绩、主要技术人员名单及分工)

(三)质量保证 十一、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十二、附件

勘查资格证、矿权登记(复印件)等相关证明

十三、附图(区域地质图、矿区地质矿产图、工作程度图、相关剖面图等) (附初审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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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立项申请表

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立项申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 单位 承担 单位 工作范围 面积(拐点坐标) (km2) 预期成果 起止 经费预算 时间 (万元) 矿权设置情况 备注 立项申请表用EXCEL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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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3:续作项目评估报告封面

续作项目评估报告

(宋体 二号 粗黑)

项 目 名 称 :(宋体项目负责人:

承担单位名称 : 主管单位名称 : 日 期 :

小三号 下同)(盖章) (盖章) 12

续作项目评估报告编写提纲

一、项目执行情况 1.实物工作量完成情况 2.取得主要进展与成果

3.质量评述 4、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成(控)矿地质条件分析

按地层、岩石、构造、岩浆岩、地球物理、地球化学等几方面进行叙述(根据专业及矿种取舍)。并指出成矿的可能性。 三、项目安排方案评估 1.项目续作的必要性

2.技术路线或方案的可行性 3.实物工作量安排的合理性 4.年度经费预算安排的合理性 5.预期成果

四、结论(同意续作及其理由、调整后可以续作和调整建议、不同意续作及其理由)

五、附图(说明成矿地质条件的必要图件、与实物工作量有直接关系的图件)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适当增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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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4:各类文档用纸、字体、装订要求

立项申请书、续作项目评估报告、项目设计书、项目工作报告(年报、半年报、月报)一律使用A4纸,一级标题为小三宋体加粗,二级标题为四号宋体加粗,三级标题为小四号黑体,正文为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目录小四号宋体计算机自动提取。插表表头为小四黑体,表内为5号宋体,插图图名为小四黑体,采用“表序(图序)+表名(图名)”,如“表1-1 设计工作量一览表”。正文双面打印,封面70克以上纸。所有文档资料不得使用塑料拉杆装订,对于立 项申请书、续作项目评估报告、项目设计书、年报需要归档,必须线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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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项目初步审查、专家论证、任务书与合同书格式

附件2-1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立项初步审查意见书 附件2-2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专家论证意见书

附件2-3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任务书 附件2-4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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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1

江西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初步审查意见书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承担单位 申报资料是否齐 全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专业分组 审核人: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以往完 成任务、质量、 审计、成果汇交等情况 审核人: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资质 审核人: 年 月 日 审核人: 年 月 日 矿权拥有情况 初审结论意见 (符合要求、基 本符合要求、不 符合要求) 审核人: 年 月 日 主任签署意见 年 月 日 此表由省地勘查基金中心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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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

江西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专家论证意见书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项目编号 申报单位 技术审查意见 (内容包括:立项依据是否充分、目标任务是否恰当、技术路线是否先进、实施方案与工作量是否可行、建议调整工作内容和主要工作量等,给出能否立项结论。) 经审意见: 投票结果 评委签名 总票数 同意立项 调整后立项 不同意 立项 主审签名 专家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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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3

江西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任务书

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主管单位: 工作起止年限: 工作区范围:

承担单位: 合作单位:

总体目标任务:

××××年工作任务:

××××年主要实物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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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成果:

提交报告时间:

经费预算:项目总经费

附件2-4

(项目管理专用章)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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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年度经费万元。

江西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

合同编号:JXJJ 2008—

项 目 合 同 书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二○○六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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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书(参考范本)

甲方: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地址:南昌市市呼伦南路147号 邮编:010020 电话:0471- 传真:0471-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授权委托书编号: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授权委托书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和资金管理办法》(内政办字 [2004] 149号)及江西省地质勘查项目招标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

甲方通过招标或委托确定乙方承担 项目。 第二条 项目任务技术指标与质量要求

1.项目任务要求。详见项目任务书(附件1)和甲方审查认定后的项目设计书(附件2)。

2.项目的技术指标、质量要求。执行省地质勘查招标委员会办公室编制的\江西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本专业国家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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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

其特殊要求按照项目设计书和项目设计审查意见书(附件3)及项目设计评审意见书的批复(附件4)执行。 3.项目工作周期详见附件1。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审定的项目设计组织项目的实施。 2.甲方有权对项目的工作进度、质量、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乙方有义务解答甲方提出的与项目有关的合理询问,并按甲方有关项目管理要求按时编报项目进展情况、提供项目财务统计等相关资料,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4.甲方应按认定的项目设计书中载明的项目年度预算和项目总价款向乙方拨付项目进度款;乙方应遵照甲方规定及要求,保证项目经费合理使用,接受甲方的监督与审计,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 5.乙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现行技术与质量标准和甲乙双方约定的标准。

6.项目成果报告完成后,乙方应按照甲方项目管理要求及时提出最终成果验收申请书;甲方收到乙方最终成果验收申请书后,应及时组织审查验收,并将审查意见书告知乙方。

7.乙方对项目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经甲方同意,分包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乙方不得对项目主体、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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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经甲方同意的项目分包工作,乙方应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副本送甲方备案。分包合同不得与本合同发生抵触;分包合同不解除乙方对甲方的任何义务与责任。

乙方应对经甲方批准的分包工程实行监督管理,保证合同的履行。

9.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保证安全,如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负经济或法律责任。

10.经甲方验收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工作内容,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重新工作,返工或重新工作所形成的支出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1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列项目转包给第三方。 第四条 项目价款及其支付与结算

1.项目价款包括中标设计任务书中确定的既定地质勘查的全部价款。本项目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 设计任务书或招标文件之外的地质勘查工作任务的价款,根据项目办公室批准认定的工作量,以及公布的价格标准计算确定。 2.中标设计任务书中确定的既定区域地质勘查的工作任务如有变动的,按照中国地调局《项目设计预算暂行标准》和甲方计算的项目价款与本条第l项项目价款相比,其变动幅度在5%范围之内的,项目价款不作调整和变动;若其变动幅度超过5%范围的,其超过部分由甲方按照中国地调局《项目设计预算暂行标准》和甲方计算调整本条第1项项目价款,并确定项目新的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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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计算应调减项目价款时,甲方可充分考虑乙方已实施的项目进度和工作规模,从优调减项目价款。

3.甲方根据认定的项目设计书的项目价款、年度预算和工作任务,按江西省财政部门的拨款进度向乙方分批拨付项目进度款。 4.乙方在年度工作验收后,应将年度完工预(结)算文件随年度项目决算送交甲方;项目竣工验收后20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甲方,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竣工结算文件应包括经甲方指定的审计机构对项目经费使用的审计报告。

5.甲方对乙方预(结)算文件如有异议,应及时通知乙方。 6.甲方按项目设计书中年度预算或项目总价款的90%拨付进度款,其余10%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待甲方对全部项目成果验收合格、乙方按有关规定提交成果资料后全部付清。 第五条 成果和资料的保密与归属

1.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原始资料、成果报告、数字化成果归甲方所有。但设计任务书之外由乙方自行进行的新技术和新方法实验专利权不归甲方所有。

2.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新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其探矿权、采矿权归甲方所有。

3.乙方应对项目所获得的资料及最终成果、矿产信息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向第三者披露或提供,也不得接待第三人查阅原始记录、图片和实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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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凡涉及本合同成果的原始资料,如重要地质找矿发现、各类测试分析数据等,其成果报告在甲方未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前,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以任何形式发表披露。

5.乙方应按甲方有关规定和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规定向甲方汇交地质资料。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签章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2.在项目实施中,如遇突发情况,为避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乙方可先采取合理措施,并将突发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及时通知甲方。如需甲方确认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的材料和依据,供甲方审查;甲方审查同意后,应向乙方提供确认意见。 3.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地质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必须修改项目设计,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的,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进行协商并补签书面协议,此书面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份。

4.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5.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实际地质、矿产情况与项目设计不符或认为此项目确无矿产调查前景时,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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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并提出对项目原设计的变更或终止意见;经甲方书面认可后,可修改项目设计或终止项目设计任务。

6.甲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实际地质、矿产情况与项目设计不符或认为此项目确无矿产调查前景时,可对项目原设计提出变更或终止意见,经与乙方协商后,变更或终止项目。

7.依据本条第5项、第6项的变更或终止项目设计和项目工作,其项目价款的调整按照第四条第2项的规定调整;并可根据项目规模、实际工作进展和造成损失情况,另给予乙方适当的经济补偿。 8.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索赔权利。

9.乙方提交的项目成果经甲方全部验收合格,项目竣工手续办理完毕并按规定完成项目成果资料汇交,甲方应将应付乙方的项目款全部付清,合同即告完成和终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经济处罚。 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返工及合同终止,由甲方承担责任。

2.甲方未按规定支付或拖欠乙方项目款,每延迟一个月,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拖欠项目款2%的违约金;由此给项目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因政府有关部门没有及时拨款和其它正当理由造成拖欠的除外。

3.乙方截留、挪用和挤占项目款以及擅自出包工程或工作,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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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或暂停向乙方的拨款,情节严重的,可解除合同。

4.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并可扣取部分或全部质量保证金,直至解除合同。 5.乙方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矿产线索隐瞒不报、卖与或赠与他人,甲方可扣取乙方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直至解除合同,并可对乙方卖与或赠与他人矿权行为有诉讼乙方的权利,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6.乙方未按设计或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和质量要求完成任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做和完成工作,并可扣取部分或全部质量保证金,直至解除合同。

7.乙方将项目转包或未经甲方许可,将项目部分工作分包给第三人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或解除合同,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未能按时提交成果,每延迟一个月,应向甲方支付项目总价款2%的违约金。

9.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所有资料成果应真实可靠;否则,甲方有权追回项目款,解除合同并追究赔偿责任。

10.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关证明后,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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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仲裁地点在南昌市市。 第九条 合同附件 1.项目任务书(附件1);

2.新增工作任务价格标准和计算方法(附件2)。

项目设计书、项目设计评审意见书、项目设计评审意见书的批复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江西省地质勘查项目招标委员会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南昌市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南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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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设计书编写要求

项目设计书是项目承担单位开展项目工作的依据。为保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目标任务的完成,规范设计的编写,特制定本要求。

一、设计编写总体要求

(一)适用范围

本技术标准适用于江西省政府出资的地质勘查基金项目。 (二)设计分类

1.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设计按专业类别分为: (1)1:50000区域地质矿产调查 (2)物化探异常查证 (3)固体矿产勘查 (4)地下水资源勘查 (5)矿产地球物理勘查 (6)矿产地球化学勘查 (7)地质找矿综合研究类项目 (8)其它项目

2.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设计按工作阶段分为: (1)新开项目总体设计 (2)续作项目年度工作方案 (三)工作程序

设计编写的工作程序包括:明确任务、资料收集、现场踏勘、设计编写、设计初审等。

1.明确任务

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江西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招投标委员下达的《江西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任务书》,认真研究项目的目标任务,落实设计编写的具体方案,并做好设计编写的相关准备工作。

2.收集资料和野外踏勘

设计编写前要系统收集工作区内已有的相关地质工作成果与资料。并在综合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根据设计编写的需要,进行必要的野外踏勘。

3.设计文字及图件编制

设计编写时,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任务书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及时组织设计编写,按时保质完成设计及附图、表的编制。

4.设计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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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初稿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组织有关专家对其进行初审。初审的重点是设计的内容是否真实可靠,实施方案能否满足项目任务书的有关要求。设计编写单位应根据初审意见认真进行修改完善,提交设计的送审稿。

(四)基本要求

1.设计应充分体现地质矿产勘查的工作阶段和工作性质,并按不同阶段和性质编写设计:属于跨年度的新开项目必须编写项目总体设计,续作项目只须编写年度工作方案。

总体设计按不同专业设计书编写提纲编制,并在综述以往地质工作程度和充分收集、分析前人工作成果资料的基础上,明确本年度工作方案(作为总体工作部署的一部分)。

年度工作方案应对项目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和分析,详细说明项目任务书下达的总体工作任务和已完成的主要实物工作量,上一年度批准的设计工作量以及实际完成情况(含工作量完成百分比)。对没有完成的工作量应说明具体原因,并将未完成工作量纳入本年度统筹安排。同时,对照本项目任务书下达的目标任务和预期成果,重点阐明上一年度工作取得的主要进展和成果,简述项目实施以来累计取得的成果,并客观评述项目取得的主要进展和存在的不足,及时总结经验,确保年度工作方案有充分依据并具有可操作性,为本年度工作安排提供借鉴。

2.设计编写应按照各专业设计编写技术要求执行,根据任务书要求以及项目具体内容,可做适当增删、调整,未列出的专业类别可参照中国地质调查局管理制度汇编以及相关专业的编写要求。

3.设计的工作方案应充分运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加强技术方法的有效性试验,实现优化组合,力争用最经济的工作量实现最佳工作成果,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必要时,可以设计多方案供专家论证确定最佳方案。

4.设计必须符合任务书的要求,如有较大变更,按规定报批,根据批准编写设计。

5.设计编写前必须充分收集前人资料,并进行综合研究,使设计有充分的依据和可操作性。进行必要的野外踏勘,取得的认识应在设计中反映。设计书要符合有关标准和要求,要求内容完整、文字精炼、思路清晰、重点突出、附图附表齐全美观。

6.项目设计预算必须由专业人员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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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书封面格式:

设计书名称

(新开项目:××项目总体设计) (续作项目:××项目××年度工作方案)

(宋体,二号,粗体居中)

主管部门:(仿宋体,三号,粗体,居中) 承担单位:(仿宋体,三号,粗体,居中) 协作单位:(仿宋体,三号,粗体,居中)

年 月 日(仿宋体,小三号,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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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书扉页格式:

设计书名称

(仿宋体,二号,居中)

任务书编号:(仿宋体,四号) 项目编号:(仿宋体,四号)

编写单位:(仿宋体,四号) 项目负责人:(仿宋体,四号) 编 写 人:(仿宋体,四号) 单位负责人:(仿宋体,四号) 总工程师:(仿宋体,四号) 提交单位:(仿宋体,四号)(盖章) 提交时间:(仿宋体,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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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专业设计编写技术要求

(一)1:50000区域地质矿产调查设计编写要求

1:50000区域地质矿产调查项目设计编写技术要求按照中国地质调查局颁发的DD2004—4《战略性矿产资源远景调查技术要求(试行)》(2004年12月)执行。

(二)物化探异常查证设计编写要求

物探、化探异常查证工作,主要指开展矿产资源预查、普查评价中,对已发现的区域化探,区域物探和中大比例尺物探、化探各类异常进行检查验证。在其异常检查阶段使用的方法技术和仪器设备与矿产物探、化探勘查基本相似。因此,《物探化探异常查证设计编写要求》可以分别参照《矿产地球物理勘查设计编写要求》和《矿产地球化学设计编写要求》等执行。 附:物探化探异常查证设计书编写提纲

第一章 前言 1.目的任务

主要包括项目来源、任务、工作时间、提交成果及有关要求。 2.工作区范围及地理条件

主要包括地理位置(附交通位置图)、行政区划、坐标范围、自然地理、气候概况等。

第二章 以往地质工作程度

主要是物探、化探面积性工作和异常检查的情况。 第三章 工作区地质概况 1.地质概况

主要包括地层、构造、岩浆岩、矿产等。 2.地球物理特征

主要是区域构造、地层、岩性特征和岩矿石的物性参数。 3.地球化学特征 元素分布及含量。 4.异常特征

按工作区总的异常和拟检查的异常分别描述。 第四章 工作方法与技术要求

根据任务要求分别按踏勘检查(三级查证)、详细检查(二级查证)、工程验证(一级查证)要求确定工作方法,明确主要技术(精度)指标。

踏勘检查:主要说明剖面性测量的方法、工作量及剖面选择的依据。 详细检查:主要说明大比例尺面积性物探、化探测量;地质、物探、化探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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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剖面及地质草图测制;山地工程等。

工程验证(一级查证):主要说明验证工程的方法及补充的物探、化探工作。 第五章 工作部署

根据目的任务、工作区的以往工作程度和地质概况,制定不同的路线调查方案和工作程序,编制工作进度与工作流程(附工作进度表)。编制总体工作计划和分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工作部署图。

第六章 实物工作量

根据任务要求分别按踏勘检查(三级查证)、详细检查(二级查证)、工程验证(一级查证)的要求,编制工作计划,设计实物工作量(附实物工作量一览表)。

第七章 预期提交的成果 第八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 1.组织管理。

2.列表说明项目组成员姓名、年龄、技术职务、从事专业、工作单位及在项目中分工和每年参加项目工作时间等。

第九章 经费预算

见附件3—1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设计预算编写要求,包括编制说明和设计预算表。

第十章 质量保障与安全措施

1.保障任务完成,提高工作质量的具体措施。含技术措施,各种新技术方法的应用,提高工作人员水平所采用的技术培训措施等。

2.安全及劳动保护措施。

3.项目全面质量管理办法及措施。 附图:

地质矿产图、物化探异常图、工作部署图等(可综合成图)。

(三)矿产普查设计编写要求 矿产普查评价,是指对已发现的矿床或矿体及具有较大找矿潜力地区,或经异常查证说明具有进一步工作价值的矿产地,通过露头检查、地质填图、物化探工作及相应的探矿工程,探求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和经工程验证的预测资源量(334)的矿产资源评价工作。

工作目标:

(1)大致查明普查区内地层、构造、岩浆岩特征,矿床地质特征、类型、分布规律及成矿远景。

(2)大致查明矿体(层)的形态、规模、产状和矿石质量。

(3)进行矿石的加工选冶性能类比或实验室流程试验研究,作出是否具有工业价值的评价。

(4)大致查明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及其他开采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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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完成上述工作要求基础上,估算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和经工程验证的预测资源量(334),提出是否具有进一步详查的价值,圈出详查区范围。

主要工作内容:

(1)系统收集矿区内已有的地质、物探、化探、遥感资料,矿点、矿化点资料,以及综合研究等资料,全面掌握以往工作程度。

(2)开展地质填图和物、化探工作,测制大比例尺(1:2000—1:10000)矿区地形地质简图和相应的物探、化探图件。

(3)对矿层、矿带(矿化带)进行较系统的地表工程揭露和采样分析,圈出矿体、矿化体、矿化蚀变带以及氧化带的空间形态或分布范围。

(4)选择主要矿体,布置深部工程控制剖面,并进行工程施工。

(5)采集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试验研究及选矿试验,如有同类型矿石的相关资料可进行类比研究。

(6)根据工作需要,可在普查矿区外围开展中大比例尺物、化探和矿点检查工作,以发现新的矿产地或同类矿床。

(7)通过上述工作,对普查区的资源量进行估算,并作出总体评价,提出可否进一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相关规范与规定:

GB/T13908—2002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

DZ/T0033—2002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 DZ/T0199—2002铀矿地质勘查规范 DZ/T0200—2002铁、锰、铬矿地质勘查规范 DZ/T0201—2002 钨、锡、汞、锑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DZ/T0202—2002铝土矿、冶镁菱镁矿地质勘查规范 DZ/T0203—2002稀有金属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DZ/T0204—2002稀土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DZ/T0205—2002岩金矿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DZ/T0206—2002高岭土、膨润土、耐火粘土矿地质勘查规范

DZ/T0207—2002玻璃硅质原料、饰面石材、石膏、温石棉、硅灰石、滑石、石墨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DZ/T0208—2002砂矿(金属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DZ/T0209—2002磷矿地质勘查规范 DZ/T0210—2002硫铁矿地质勘查规范

DZ/T0211—2002重晶石、毒重石、萤石、硼矿地质勘查规范 DZ/T0212—2002盐湖和盐类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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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T0213—2002冶金、化工石灰岩及白云岩、水泥原料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DZ/T0214—2002铜、铅、锌、银、镍、钼矿地质勘查规范 DZ/T0215—2002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 GB/T17766—1999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DZ/T0216—2002煤层气资源/储量规范

DZ/T0175—1997煤田地质填图规程(1:5万、1:2.5万、1:1万、1:5千)

DZ/T0080—93煤田地球物理测井规范 GB12719—91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 DZ/T0032—92地质勘查钻探岩矿管理通则 DZ/T0131—94固体矿产勘查报告格式规定 DZ 0141—94地质勘查坑探规程

DZ 0078—93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定

DZ 0079—93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规定 中煤总地地字[1991]第380号煤田地质报告提纲 (87)煤地字第746号煤田勘探钻孔工程质量标准 金属非金属矿产地质普查勘探采样规定及方法 其它有关规范、规定

附:矿产普查项目设计书编写提纲

第一章 前言

1.目的任务:主要包括任务来源、任务书的主要内容、工作周期及成果提交时间等。

2.工作区范围和地理条件:主要包括工作区的地理位置、坐标范围、涉及图幅及编号、行政区划、自然地理环境、气候概况、交通条件、供水、供电情况以及社会经济概况等。

3.矿权登记情况:包括调查区内探矿权登记范围、面积等,视情况附区块图,必要时还需表述区内采矿权登记的范围及有关情况。

第二章 以往地质工作程度

1.以往区域工作情况:主要是各种比例尺区域地质调查、区域化探、区域物探(包括区域重力、磁法、航空电法、航空能谱测量等)、遥感地质等(根据矿种不同可取舍),并对其成果作简要叙述。

2.以往矿产地质工作:已进行矿产勘查地区的工作性质、工作程度、投入的主要实物工作量及取得的主要成果。与本次普查工作有关的矿区,应附已完成的主要实物工作量表及主要工程分布图。对已提交的成果应确切地予以表达。对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予以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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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已经涉及本次矿产普查的科研工作,要重点说明其工作成果和重要结论(如对成因认识的改变并涉及对矿床远景评价的应扼要地予以叙述)。

4.对以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影响区内找矿突破的关键性地质问题和可能的解决途径,应结合本次工作的目标任务加以详述。

第三章 区域地质背景及成矿条件分析

主要从地质构造背景和成矿条件分析说明工作部署的依据。

1.区域成矿条件:重点阐明区域地质背景、区域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学特征、遥感地质特征、区域矿产分布及成矿规律。

2.矿区地质特征:重点放在与成矿有关的地层、构造、岩浆作用和变质作用等地质特征上。若为沉积矿床,应将重点放在与沉积作用有关的沉积类型、沉积相模式及沉积成矿作用;如矿床主要受构造控制,应重点分析控矿构造类型及性质特点,如韧、脆性变形的特征、规模、产状、构造剥离面或拆离面、不整合等;若为岩浆型矿床,要从岩浆岩岩性岩相分带、侵入特征、侵入模式等方面进行叙述;对成矿条件较复杂的矿床,要分别叙述其主要成矿特征。同时,阐述普查区内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异常及其与成矿作用的关系。

3.矿体地质特征:包括矿体的形态、规模、产状、空间位置、分布特征,矿物共生组合,矿石品位、矿物成分、化学成分、围岩蚀变等特征。

4.矿石的选冶情况及经济技术评价。 第四章 工作方法及技术要求 1.测量工作

普查阶段的测量工作是地质填图、物探、化探等工作的基础,底图比例尺应满足上述工作的要求。要充分利用GPS定位及航测资料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2.地质填图

通过地质填图,大致查明矿区内地层构造、岩石与各类物化探异常、矿化带及矿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围岩蚀变及分布等主要控矿因素。研究地表矿体的产状及其变化。

视普查区大小和矿床的复杂程度,确定矿区填图类型(大部分矿区进行草测,个别情况较复杂的进行简测)及比例尺,说明填图范围、面积、剖面测制地点的确定、填图精度的要求及方法的选择。要说明和矿化带、含矿层、与矿体有关的岩石、围岩蚀变、含矿构造带及其它地质现象的观察内容,图示方法。

3.槽井探工作

槽井探工作主要用于系统揭露圈定地表矿体、构造、重要地质界线及各类异常。重点说明各类槽井探工程布置原则,工程间距、规格、工作量、施工顺序、质量要求。

4.钻探工作

普查阶段布置的钻探工程,主要用于控制矿体,了解矿带的深部延伸。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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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钻探工程布置原则,工程间距,工作量,施工顺序及质量要求。

5.坑探工程

普查阶段一般不使用坑探工程,确因条件限制不宜布置钻探工程的,可布设坑探工程。设计中应说明坑探工程的技术质量要求及施工目的。

6.物化探工作

物探工作应根据已有物探资料、普查矿种及围岩的物性特征布署,比例尺按普查面积及矿床大小选择;化探工作采用的比例尺及取样分析方法,要根据普查区特点进行选择。

物化探工作部署要有的放矢,按有关规范要求执行,必要时,可单独编写设计,做为总体设计的附件。物化探工作采用的比例尺应尽可能与地质填图比例尺一致,并确定有效的成图方法,做好物化探资料的综合解释。

7.取样化验工作

应详细说明拟采集的岩矿样、化学样、光谱样、选矿试验样和同位素样等各类样品的采集目的、采样原则、数量、分析测试项目等。

8.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工作

说明在评价工作中应进行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工作。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工作技术要求如下:

(1)区域水文地质条件调查:初步查明或了解矿区含(隔)水层,主要构造破碎带、风化带、岩溶发育带的水文地质特征、发育程度和分布规律;主要水体分布范围和平水期、洪水期、枯水期的水位、流速、流量、水质、历年最高洪水位及其淹没范围;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地表水与含水层间的水力联系;确定矿床主要充水因素、充水方式及途径。提出矿床水文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的初步分析意见。

(2)初步了解可供利用的供水水源的水量、水质和利用条件,提出供水方向的初步意见。对有热害或有热水的矿区,要初步查明或了解地热水的赋存条件、补给来源,初步分析地热水对矿床开采影响及其利用的可能性。

(3)初步查明或了解矿区的工程地质条件。划分岩(土)体工程地质岩组,测定主要岩、矿力学强度,初步查明或了解构造、岩溶发育程度、分布规律和岩体风化、蚀变强度以及软岩和软弱夹层分布规律及其工程地质特征,调查老窿和生产井的分布情况,大致指出采空区分布情况,对砂矿区要初步了解砂矿顶板和底板基岩的可挖性;对矿区工程地质条件进行初步评价或了解,提出矿床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

(4)收集矿床开采地质环境评价有关的资料。包括矿区(井田)及其附近地震活动和各种不良自然地质现象及地质灾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岩溶塌陷等)、地表水和地下水质量及有害物质含量的资料。结合矿区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对矿床开采前的地质环境质量提出初步分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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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供的主要资料:对于提交可供进一步详查的矿产地的普查项目,要求编制矿区水文地质图;文字报告中要求编写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的专门章节。

9.矿石选(冶)性能试验与评价

说明普查中对矿石可选性资料获取方法。对于组分复杂,矿物颗粒较细,在国内尚无工业利用成熟经验的矿产,应进行选冶性试验或实验室流程试验。

10.矿床可行性评价

在普查评价过程中应做可行性评价的概略研究。 11.编录、室内整理工作

说明野外工作阶段及室内整理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执行DZ/T0078─93和DZ/T0079─93),说明对经过普查工作,估算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和经工程验证的预测资源量(334)可能采用的方法。

12.专题研究

说明结合普查工作所确定的科研课题、研究任务和研究方法。科研必须与普查工作密切结合,解决普查中需要解决的关键命题。

第五章 工作部署 1.工作部署原则

根据任务书的要求,有针对性的总体工作思路和部署原则,说明各项工作间的衔接及施工顺序。

2.总体工作部署

根据项目的要求和上述部署原则,对不同层次及各类地区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并视具体情况分年度作出各工作阶段的主要任务,并附相应的工作部署图。

3.年度工作安排

说明年度工作安排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尤其是当年的工作安排。 第六章 实物工作量

为完成目标任务设计实物工作量(附实物工作量一览表)。 第七章 预期提交成果

1.普查工作报告及相关图件、附表。

普查报告提交的资源量,主要是按照GB/T17766─1999规定的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和经工程验证的预测资源量(334),要求333级别以上资源量所占资源量的比例在70%以上。重点是通过普查评价,确定可否转入下一阶段地质工作。

2.提交成果时间

第八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 1.组织管理。

2.列表说明项目组成员姓名、年龄、技术职务、从事专业、工作单位及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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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中分工和每年参加项目工作时间等。

第九章 经费预算

见附件3—1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设计预算编写要求, 第十章 质量保障与安全措施

1.保障任务完成,提高工作质量的具体措施。含技术措施,各种新技术方法的应用,提高工作人员水平所采用的技术培训措施等。

2.安全及劳动保护措施。

3.项目全面质量管理办法及措施。 附图:

1.交通位置图(可附插图) 2.以往地质研究程度图

3.勘查开发登记范围图(如图面允许可与其他图件合并) 4.1:200000─1:50000区域地质图 5.1:200000─1:5000物化探异常图 6.1:10000─1:2000矿区地质图 7.大比例尺典型剖面图(附工程布置) 8.总体工作部署图及其分图

矿产勘查续做项目年度工作方案编写提纲 第一章 概述 1. 目的任务 2. 位置交通 3. 矿权变动情况 4. 区域地质背景简述

第二章 ××××年工作情况

(注:××××指上年度年份,如“2005年工作情况”) 1. 完成主要工作量 2. 取得的主要成果 3.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存在的主要问题 (2)解决问题的措施

第三章 ××××年施工方案

(注:××××指本年度年份,如“2006年施工方案”) 1. 设计工作量 2. 工作部署方案 3. 技术方法与技术手段

第四章 预期成果及质量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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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预期成果 2. 质量保证措施 第五章 经费预算 附图、附件、附表

(四)矿产地球化学勘查设计编写要求

矿产地球化学勘查,即中大比例尺化探工作,包括地球化学普查(1:50000~1:25000,简称普查化探)和地球化学详查(1:10000-1:5000,简称详查化探),属矿产地质勘查范畴,根据其工作性质和达到目标,对设计书编写要求如下:

1.选区

矿产地球化学勘查以发现和圈定具有一定规模成矿远景区、矿集区、矿产地及中大型以上矿床为目的,正确选择测区极为重要,设计书应对选区提出充分依据。地球化学普查选区主要依据是:(1)区域化探发现区域性或局部异常;(2)地质为主综合圈定找矿远景区带。地球化学详查选区主要依据是:(1)区域化探或普查化探发现局部异常;(2)矿床或矿田地质为主综合方法圈定找矿有利地段。

2.资料收集

应全面系统地收集测区地质、物探、化探及遥感等资料,对以往地质工作程度专门立章加以叙述;对所有资料进行综合研究,对选区提出有说服力的依据,并选择最合适的方法技术或方法技术组合。

3.方法技术

矿产地球化学勘查项目一经确定,应首先考虑选择有效的方法技术,内蒙古地域辽阔,景观地球化学条件复杂,从西向东宏观上分为干旱荒漠区、半荒漠草原区、森林沼泽区。因此针对工作区的景观条件,及时收集同类景观区最新的方法技术试验成果,确定方法技术。必要时要进行方法技术有效性试验,设计书应对试验结果进行论述,依据景观特点及成矿类型因地制宜地制定方法技术。一般在普查化探中应尽量以一种方法为主,当测区地质地理条件差异明显,单一方法难以取得效果时,可以采用其他方法。对于详查化探则应考虑合适的方法组合。

4.工作部署

设计书应提出正确工作部署。对于普查化探:要点是测区范围主要部署在区域性化探异常或找矿远景区带内,面积一般数十至数百平方公里(不要求按完整图幅扫面),采取逐步缩小靶区方式,以现场测试手段为指导,对新发现或新分解异常源区进行追踪查证。对于详查化探:要点是测区范围主要布置在局部性化探异常或找矿有利地段,面积一般1平方公里左右至数十平方公里,以现场测试手段为指导,查明矿床赋存位置及远景规模。

5.分析指标选择

选择分析指标为主要成矿元素及其伴生元素,普查化探通常几种至十几种,详查化探目标更为明确和接近,以几种为宜,设计书应阐明所选指标意义,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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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度要求等。

6.成果目标

地球化学勘查优势在于通过多元素特别是微量、痕量元素测试,解决那些隐伏的、难识别的矿产以及复杂地质地理条件下找矿方向问题,为此设计中应明确成果目标,对于普查化探:要点是通过分析研究元素地球化学分布与异常特征,结合地质等资料进行综合研究、解释和推断,对筛选出重要异常进行检查,对异常找矿潜力进行预测,对找矿前景及下一步工作部署与工作方法等提出意见。对于详查化探:要点是通过工作提出可供进一步勘查矿产地或勘查基地。

7.措施

(1)注意配备必要取样工具、野外分析设备及有关地质方法手段等; (2)强调综合研究,包括多元素综合处理及地质、物探、遥感等资料综合分析;

(3)技术人员多专业组合。 8.质量要求

可参照区域化探设计编写要求有关部分,其中关键环节:(1)选区依据;(2)工作部署或布置;(3)野外工作方法选择;(4)研究思路和方法。

9.参照规范、规定

(1)区域地球化学勘查规范 比例尺1:200000(DZ/T 0167-1995) (2)地球化学普查规范 比例尺1:50000(DZ/T 0011-91) (3)土壤地球化学测量规范(DZ/T 0145-94) (4)汞蒸气测量规范(DZ 0003-91) (5)地球化学勘查术语(GB/T 14496-93) (6)地球化学勘查技术符号(GB/T 14839-93)

(7)地球化学勘查图图示图例及用色标准(DZ/T 0075-93) (8)战略性矿产远景调查技术要求(试行)(DD2004-04) (9)物化探工程测量规范(DZ/T0153-95) (10)其它有关规范、规定

附:矿产地球化学勘查项目设计书编写提纲

第一章 前言 1.目的任务

简述项目来源、任务、工作起止时间及有关要求。 2.工作区范围及自然地理景观条件

简述工作区地理位置、行政区划、坐标范围、自然地理、气候、交通等(附工作区交通位置图)。

第二章 工作区选择依据及地质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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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区选择依据:详细阐述工作区选择依据和拟解决的主要地质矿产问题等。

2.以往地质工作程度:简述工作区以往区域地质调查、矿产普查、物探、化探、遥感调查等工作程度,并对其主要成果和存在问题予以评述。

3.工作区地质矿产、地球物理及地球化学特征:简述工作区主要地层、构造、岩浆岩和矿产及区域地球物理、区域地球化学特征等,并重点阐述区域化探扫面的异常特征及异常检查结果等。

第三章 野外工作方法及技术要求 1.野外工作方法及质量要求

包括野外工作布置(附野外采样点位布置图),采样介质、深度、粒级、样品重量及样品加工等方法技术和质量要求。

2.野外质量检查 3.样品管理及送样分析

(1)样品制备:室内样品加工、制备等;

(2)分析指标及分析方法:包括拟分析的指标及选择依据、分析方法等; (3)分析质量要求:包括检出限、报出率、精密度等,以及分析质量检查及质量监控方案。

第四章异常的评价和查证 1.异常查证方法及查证程度问题

包括异常筛选、评价方法的选择,异常查证的目的、查证方法及查证程度和最终成果等。

2.提交的异常查证图件及简报等 第五章 综合研究及报告编写 1.数据处理方法 2.图件编制方法 3.报告编写 第六章 实物工作量

为完成目标任务设计实物工作量(附实物工作量一览表)。 第七章 预期提交成果

包括提交的阶段性和最终成果内容、类型(报告、图件、数据等)及提交时间和新发现矿产地等。

第八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 1.组织管理。

2.列表说明项目组成员姓名、年龄、技术职务、从事专业、工作单位及在项目中分工和每年参加项目工作时间等。

第九章 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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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3—1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设计预算编写要求,包括编制说明和设计预算表。

第十章 质量保障与安全措施

1.保障任务完成,提高工作质量的具体措施。含技术措施,各种新技术方法的应用,提高工作人员水平所采用的技术培训措施等。

2.安全及劳动保护措施。

3.项目全面质量管理办法及措施。 附图:

工作布置图、地质矿产图及其他必要图件等。

(五)矿产地球物理勘查设计编写要求

本要求适用于 1:50000及更大比例尺矿产地球物理勘查任务设计书的编写。

1.设计书编写的准备工作

(1)充分收集、分析与任务有关的资料,含以往地质、物探(含物性)、化探、遥感等资料。做到充分利用以往资料,不做重复工作;分析在以往工作成果基础上获得新成果的可能性和新成果的价值;分析方法的有效性;充分利用先进适用的方法技术获取最大的地质找矿成果。

(2)认真领会任务书的各项要求,特别是有关地质效果的要求。若认为任务书中某些要求不明确,应及时向下达任务书的单位进一步阐明。若认为任务书中某些要求难以达到或不甚合理,应与任务书下达单位协商调整。

(3)必要时,应在设计前进行现场踏勘和方法有效性试验。 2.设计书编写的依据 (1)项目任务书

(2)承担单位现有的方法技术 (3)有关质量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 大比例尺重力勘查规范(DZ/T0171-96) 地面高精度磁测技术规程(DZ/T0071-93) 时间域激发极化法技术规定(DZ/T0070-93) 电阻率测深法技术规程(DZ/T0072-93) 电阻率剖面法技术规程(DZ/T0073-93) 自然电场法技术规程(DZ/T0081-93) 地面甚低频电磁法技术规程(DZ/T0084-93) 井中激发激化法技术规程(DZ/T0204-99) 煤田地球物理测井规范(DZ/T0080—93) 地面瞬变电磁法技术规程(DZ/T0187—97) 直流充电法技术规程(DZ/T018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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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电磁测深法技术规程(DZ/T0173—97) 浅层地震勘查技术规范(DZ/T0170—97) 物化探工程测量规范(DZ/T0153—95) 地球物理勘查技术符号(GB/T14499-93)

地球物理勘查图式图例及用色标准(DZ/T0069-93) 其它有关规范、规定 3.设计书编写遵循的原则 (1)符合任务书要求;

(2)方法技术选择及工作量安排兼顾有效、先进、经济三方面要求; (3)允许并鼓励提供多方案,以便对比。 附:矿产地球物理勘查项目设计书编写提纲 第一章 前言 1.目的任务

简述项目来源、任务、工作起止时间及有关要求。

2.工作区交通位置及自然、人文地理概况;仅叙述与野外作业、生活有关的部分。要特别说明野外作业的通行和森林条件,自然与人文障碍物、干扰源和与作业有关的地方法规(如青苗、牧场和森林赔偿等)。

第二章 工作区选择依据及以往工作程度

1.工作区选择依据:详细阐述工作区选择依据和拟解决的主要地质矿产问题等。

2.以往地质工作程度:简述工作区以往区域地质调查、矿产普查、物探、化探、遥感调查等工作程度,并对其主要成果和存在问题予以评述。

第三章 工作区地质概况及地球物理特点

1.简述区域地质特点(大地构造位置、地区、岩浆岩、构造、矿产); 2.详述待查矿产的矿床、矿体特征(埋深、大小、产状、方位等)和控矿因素;

3.详列以往或邻近地区或类似条件的物性资料和干扰因素。并分析方法的有效性(能解决什么地质-矿产问题及解决到何种程度和存在什么天然和人工干扰);

4.若工作区以往进行过相同或类似方法的勘查工作,应描述矿体异常特征及干扰体异常特征。

第四章 工作部署、方法选择及技术指标

1.工作部署及依据:含测区选择/比例尺和测网选择/精测剖面布置等。测区选择要满足有足够正常场和在最小冗余原则下尽量规整的要求。比例尺和测网选择要满足发现最小有意义及测线垂直主构造线方向等要求。精测剖面要布置在异常地段且满足定性、定量反演的要求。还应说明与地质工作、化探工作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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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或配合关系。

2.进度安排:含野外、室内各项工作的进度安排。

3.工作方法技术选择及依据:根据任务要求、不同岩矿物性特点、测区自然景观条件等选择先进适用的物探方法和测地方法。单方法定性难度大时,应投入综合物探方法或与化探方法综合。综合方法可以同测网、同面积测量,也可以一种方法为主,其他方法只查证主方法发现的异常。

当方法的有效性不能确认或某些技术不能肯定时,应在设计过程中进行试验或写明开工前进行试验,依据实验结果选择方法与技术。

技术指标、技术要求选择及依据:凡有行业技术规范和中国地质调查局技术规范的,可直接引用规范中规定的技术指标和技术要求。尚没有行业技术规范和中国地质调查局技术规范的,或有特殊要求的,应设定技术指标和技术要求。技术指标应列全,并说明其依据。

物性工作:应满足异常定性、定量反演的要求。在照顾到均匀分布的情况下,凡能采集到标本时,都应在主要异常中心部位采集标本。磁法应采集定向标本。物性工作除部署标本采集与测定外,有条件时应通过其它方法获取物性资料,例如收集测井资料、井旁测深等。

质量检查方法与要求:含均匀(时间、空间)分布,检查比例、检查方式(一同三不同等)、超差处理原则等。

第五章 资料整理、处理与解释推断

1.资料整理方法与要求:含资料整理、图标方法与要求、室内质量控制办法等。

2.数据处理方法的选择、要求及依据:每一种处理方法应有明确的目的;应有资料处理后的质量控制和质量检查要求。

3.解释推断:含定性、定量反演。定性解释应贯彻每一个编号异常都要解释的原则和室内对比与野外现场踏勘相结合的原则。凡有定量反演可能性的资料,均应进行定量反演。定量反演方法的选择应列出依据。应有定性、定量反演质量控制与质量检查要求。

4.报告编写:含报告编写要求、报告内容格式(参见相应规范)及预计提交成果。

第六章 实物工作量

为完成目标任务设计实物工作量(附实物工作量一览表)。 第七章 预期提交成果

主要阶段性和最终成果内容(报告、图件、数据等)及提交时间。 第八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 1.组织管理。

2.列表说明项目组成员姓名、年龄、技术职务、从事专业、工作单位及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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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中分工和每年参加项目工作时间等。

第九章 经费预算

见附件3—1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设计预算编写要求,包括编制说明和设计预算表。

第十章 质量保障与安全措施

1.保障任务完成,提高工作质量的具体措施。含技术措施,各种新技术方法的应用,提高工作人员水平所采用的技术培训措施等。

2.安全及劳动保护措施。

3.项目全面质量管理办法及措施。 附图:

工作布置图及其他必要图件等。

(六)地下水资源勘查项目设计编写要求

地下水资源勘查是为地下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提供依据而进行的地质勘查,其成果可作为水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基础。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部署地下水资源勘查项目应在区域水文地质调查的基础上进行,按照水文地质单元开展区域地下水资源勘查。

1.地下水资源勘查的目标和任务

(1)基本查明区域主要含水层的空间分布、地质结构、导水性,各含水层之间的水力联系,含水层的边界特征。

(2)基本查明地下水与地表水之间相互的转化关系、控制因素及其转化量。 (3)在基本查明区域地下水的补给、径流和排泄和边界条件的基础上,通过野外试验、地下水动态监测和室内测试计算水文地质参数。

(4)采用水均衡法、解析法或数值法评价地下水资源。按照地下水系统评价区域地下水的天然补给资源、储存资源和可开采资源。

(5)初步建立区域地下水资源信息系统。 2.地下水资源勘查项目参照执行的技术标准 GB15218-94 地下水资源分类分级标准 GB50027-2001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GB/T 14848-93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5218-94 地下水资源分类分级标准 GB14497-93 地下水资源管理模型工作要求 DZ/T 0148-94 水文地质钻探工程 DZ/T 0133-94 地下水动态监测规程 3.地下水资源勘查的主要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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