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废旧轮胎环境污染和资源利用。
轮胎回收向低档行业发展:与废纸、废玻璃、废塑料等固体废弃物回收后可直接利用不同,废旧轮胎中除了旧轮胎可直接加工再利用外,废轮胎是不能被直接利用的特殊固体废弃物。由于废旧轮胎回收加工困难,长期没有回收主体。农民成为我国废旧轮胎回收的主体,目前在广东、浙江、山东、山西、河北、辽宁等省已经发展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废轮胎集散加工中心。这些废轮胎集散加工中心设备十分原始,环境污染严重,工作条件恶劣,资源浪费严重。近年随着国内外橡胶市场价格的大幅度暴涨,废旧轮胎集散加工农民开始投资建设小型普通再生胶厂,有的县一下子冒出几十家小型普通再生胶厂,受利益驱动,有些地方的农民利用废轮胎土法炼油,在橡胶资源再利用的同时,给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缺乏法规和循环利用政策:废轮胎散落在城乡各地,具有分散性大,运输成本高,价值低,不能直接利用、处理难度大的特点,既属于工业固体废弃物(运输生产车辆)又属于城市生活垃圾(个人生活代步消费品),既不能按照我国现行的工业固体废弃物防治管理办法处理,也不能按照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填埋或堆放来对待,是属于特殊固体废弃物。我国至今没有关于废旧轮胎回收利用方法的具体立法,“谁污染谁治理”在废旧轮胎的回收方面也没有具体的实施办法。2001年,国家经贸委等8个委、部、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环保产业的意见》,但是目前还没有落到实处,没有具体的、可操作的实施方案。
无补贴且赋税过重:在我国,回收利用废旧轮胎非但没有补贴,反而还要花钱去买。目前1吨废旧斜交胎的收购价要1200-1300元;1吨胎冠胶条的收购价高达1500-1800元;就是钢丝子午胎,每吨的收购价也要700-800元。在废旧轮胎回收利用企业的税收方面,虽可按10%抵扣进项税额,但是由于我国目前从事废旧轮胎收购业务折大多数是个体户,往往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致使废旧轮胎回收利用企业普遍享受不到这项税收优惠。
2.2 产品价格分析 (加入高级再生胶价格分析)
在国外市场,由于发达国家的轮胎生产、高速公路铺设、运动场馆、地铁建设、橡塑制品等行业大量掺用微细胶粉,其需求量远远超过我国。而因人工费和其它因素的影响,造成生产微细胶粉的成本较高,所以,至今形成规模化生产的厂家较少,为我国该项目产品的微细胶粉打入国际市场提供了有力的基础。据了解美国市场上,精细胶粉的价格已由去年的900美元/吨升至1300美元/吨。国际市场上,80目胶粉的价格,每吨900美元,是原料橡胶价格的三分之一左右。国内市场每吨40目2800元,80目3500元,120目4200元仅为原料胶的价格的六分之一。在东南亚海啸发生后,大片橡胶林被冲毁,致使进口天然橡胶价格飙升,由每吨13000元升至29000元。国内橡胶制品企业为降低成本,纷纷改变原料配比,在橡胶制品生产中,把胶粉的添加比由原先的30%提高到60%以上。另外,高级再生胶的产品性能在替代原生橡胶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已为市场所广泛认同,产品供不应求,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中国轮胎翻修和循环利用协会今年六月份提供的信息,不同品种的高级再生胶,市场销售价格目前处在7000-9000元/吨水平。
本项目按保守计算,200目微细胶粉预定售价为每吨7000元人民币,80目-120目精细胶粉每吨3000元人民币,高级再生胶每吨5000元人民币,每条翻新轿车轮胎预定售价230元人民币。
3 装置规模及产品方案
3.1装置规模
根据国内外市场精细胶粉的生产及需求情况,确定本项目年资源再生利用废旧轮胎(子午胎与斜交胎各为50%)9万吨,装置年操作时间为7200小时。
3.2产品方案及规格
根据市场分析,本项目计划的产品方案为年资源再生利用废旧轮胎(钢丝子午胎为主)9万吨,产品方案为:
主产品:200目微细胶粉,年产量2.25万吨 80-120目精细胶粉,年产量1.25万吨 其它产品:a.翻新轮胎 20 万条/年 b.高级再生胶 1.5万吨/年 c.精细胶粉改性沥青(研发试验) 附属产品:a.钢丝 1.8 万吨/年
b.纤维 1.59万吨/年
4 工艺技术方案
4.1工艺技术方案的选择
4.1.1国内外废旧轮胎资源利用技术概述
合理处置废旧轮胎,长期以来一直是环境保护的难题。在上世纪90年代,世界各国最普遍的做法是对废旧轮胎进行掩埋或堆放。以美国为例,1992年废旧轮胎掩埋/堆放率达到63%。但随着地价上涨,征用土地用作掩埋/堆放场所越来越困难。另一方面,废旧轮胎大量堆积,极易引起火灾,造成第二次公害。随着科学技术进步,世界各国纷纷积极开辟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新途径。尤其是近些年来,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日益增强,利用废旧资源培育新型产业,实现经济可持续性发展成了世界各国的共识。目前废旧轮胎的综合利用主要技术有翻新、原形改制、热能利用、热分解、再生胶、胶粉等,具体如下。 (1)轮胎翻新
将已经磨损的、不能使用的废旧轮胎的外层削去,粘贴上胶料,再进行硫化,即可得到能够重新使用的翻新胎。在使用、保养良好的条件下,一条轮胎可以翻新多次,其中尼龙帘线轮胎可翻新2~3次,钢线子午线轮胎可翻新3~6次。每翻新一次,可重新获得相当于新轮胎寿命60~90%的使用寿命,平均里程大约为5~7万公里。通过多次翻新,至少可使轮胎的总寿命延长1~2倍,也就是说,一条轮胎经过多次翻新后起码相当于2~3条轮胎。而翻新一条废旧轮胎所消耗的原材料只相当于生产一条同规格新轮胎的15~30%,价格仅为新轮胎的20~50%。
国际上通常采用“先翻新,后报废”的做法,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废旧轮胎利用的有效性。英国权威环保机构向全世界发布的环评报告列举了废旧轮胎的各种处理方法,其中翻胎获得最佳分,在对环境的六大负面影响方面,翻胎影响最小。其结论是,轮胎翻新是有利于环保的最切实可行的方法。美国60%以上的废旧轮胎得到翻新,2004年美国翻新轮胎2800万条,其中轿车轮胎翻新占40%多。欧共体也规定2000年废旧轮胎的25%必须得到翻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