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榕江县矿产资源规划 下载本文

业,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总量将持速增长。产品供需逐年增大,后续资源补充不足,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是必然趋势。

(2)、可供性分析

榕江县矿产资源种类单一,除锑矿较丰富外,其余矿产品种少,为零星分散的小型矿点。锑矿探明储量22.29万吨,通过近20年的开采,大部份已探明的资源量已枯竭,短期内不能保证需求。其它矿产勘查程度较低,探明的资源量少,且变化大,只能进行小规模的开发。因而,在未来的5—10年内,榕江经济与社会发展对主要矿产的需求不能满足。经济发展中短缺的矿产只能从县外购进。

三、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榕江县矿产资源规划的总体目标是:紧紧围绕榕江县“十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发展目标,立足本县的矿产资源,充分利用县、内外资源和市场,基本满足榕江锑矿冶炼厂、硅厂、城镇建设等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为实现2010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翻一番作好资源准备。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方式从分散型向集约型转化,优化资源开发结构,提高资源利用率,使矿产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实现资源与环境协调发展,逐步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矿产资源实现资产化管理,逐步实现矿权的市场化、法制化和规范化的管理目标。

(二)2010年规划目标

(1)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目标

根据榕江县矿产资源特点及十五期间的发展规划和工业布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的目标是:“保证榕江锑矿冶炼厂等锑矿工业的资源储

备及硅厂、铅锌矿选矿厂原料的供应与储备,开展县内成矿条件好,又具找矿前景的重要矿产锑的勘查评价,形成新的后备资源基地”。为此,将建立公益性调查评价与商业性勘查分开运行的新机制,在争取国家拨款进行勘查的同时,多渠道筹集资金进行矿产资源的评价与勘查工作。有针对性开展以锑、硅石等区域地质调查,发现和评价一批重要矿产地形成后备资源基地。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积极引导,鼓励商业性的矿产勘查,提高区内矿产勘查工作程度,重点是锑和铅锌矿产的勘查程度,增加可供开发资源量。

(2)矿产开发利用目标

全县可供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品种较少,锑矿属国家政策进行限制性保护开采的矿种,但它是榕江县的优势矿产,在榕江的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应对锑矿的开采进行限制性保护开发,对进行开发的矿山企业实行限制进入的条件。通过控制总量,对县境内的矿产资源进行合理布局,优化配置,使矿产的供矿能力得到改善,因地制宜地开采使用。重点是保证锑矿企业对矿石的需要,为此,采取以下措施满足需求,即增加勘查投入,解决后备基地和资源储量问题,重点是正确引导和鼓励矿山业主投入一定的勘查资金,对自身开采范围内的资源进行勘查,探明矿区内的资源储量。整顿锑矿生产经营秩序,采用有效的政策和经济调控手段,鼓励企业间进行兼并、联合,逐步从分散的小规模的边探边采的经营向勘查、开发一体化的经营方向转变。

(3)主要矿产品产量及矿业产值目标

榕江县主要矿石有锑矿石、铅锌矿石、硅石、建筑沙石、砖瓦页岩,2010年锑矿石10万吨,铅锌矿石3万吨,硅石2万吨,建筑沙石50万立方米,砖瓦页岩100立方米。矿业总产值达到4.7亿。

(4)矿业与矿产结构调整目标

将现有规模小,安全隐患多,投入资金不足矿源枯竭的矿山进行改造、合并与关闭。彻底改变现有矿山产量低、效益差,布局不合理的状况。全县矿山生产企业在2004年底前,共有有证矿山21个,其中锑矿山数量13个,铅锌矿山2个,页岩砖厂4个,采石厂2个。从2005年~2010年,新规划砷矿山1个,硅石矿山1个,铅锌矿山1个、砂石矿山23个,(县城城市建设用砂石3—5个、各乡镇1个)。页岩砖瓦矿山23个,县城3-5个,其余各乡镇1个。农村村级道路及房屋建设临时用砂石设临时采石点,建设峻工后,即予以关闭。县境内公路建设,在公路沿线10公里左右设置一个临时砂场,公路峻工后,即关闭,公路沿线养护用砂石,在公路沿线可视范围以外适当设置。水利建设用砂石,临时设置。矿业产品的结构由单一的原矿石向多品种、深加工、精加工、高技术含量与高附加值矿产品转变,重点是加强对县内锑矿、硅石、铅锌、砷等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开发或扩大硅铁、碳化硅、锑氧粉、锑泊粉等产品,形成新的工业布局。 (5)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有效利用目标

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引进资金、人才、技术、初步实现开发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资源利用率明显提高,基本杜绝破坏性的乱采滥挖,矿山的开采规模与矿区资源量规模基本适应。加大推广硅矿冶炼和锑矿冶炼生产先进技术的力度,使硅矿产品、锑矿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明显提高。

(6)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目标

开展矿山生态环境和地质环境调查,提出保护治理规划,对污染和破坏严重的矿区进行治理,对重要矿山(锑)、工业硅冶炼,铅锌选矿等生产企业对环境污染的状况进行监督和控制,“三

废”的治理率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实现矿山生态环境的初步改善。注重矿山开采的科学合理规划,使开发引起的地质灾害明显下降,加大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恢复治理力度,有选择、有针对地对不同类型的矿山进行恢复治理。重点在都柳江沿岸、县城周边、饮水水源点附近矿山企业的尾矿及废石弃置必须按水土保持规划处理。在三都—榕江321国道公路、榕江—凯里公路,雷公山国家森林公园,风景区旅游线路两侧一定距离或可视范围内限制新办采矿点,逐步关闭现有开采矿山。

(三)2015年远景目标

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榕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改革、开发的力度进一步加快、加大。为适应榕江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开发利用。2015年榕江矿产资源规划的远景目标是:“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和完善,实现集约化、科学化、规模化的有序开发。使矿产资源的利用水平和管理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更进一步的加强优势矿种的开发利用,主要矿产品产量进一步增加,在县境内建立具有榕江特色的重要锑业生产基地。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因矿产开发造成的环境破坏普遍得到治理,实现生态环境的全面好转”。

(四)规划的基本原则

为实现上述规划目标,必须贯彻执行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强化资源保护,合理开采、综合

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