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下载本文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篇一:重大危险源安全操作规程 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 重大危险源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程

1、从事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2、危险源场所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设施; (2)生产场所、罐区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规定; (3)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4)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3、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罐区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火、灭火、防爆、防毒、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4、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罐区,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5、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6、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7、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并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应当向环境保护、公安、质监、卫生等有关部门提供危险化学品登记的资料。 8、本单位应当制定符合实际的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并将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9、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报告当地负责危化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环保和质监部门。 二、罐区安全操作规程 (一)罐车作业

1、所有卸料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检查卸料泵压力表是否灵敏,紧急切断阀、导静电装置是否完好等。 3、罐车在卸料场停稳后,熄灭发动机,拉紧手刹。

4、卸料过程中,必须把罐车的静电接地线与卸料场的地线接牢。

5、把卸料场的液相管与罐车的液相管接通时,打开罐车的排气阀。接管时应先检查快速接头是否老化或损坏,装卸软管有无损坏。 6、罐车卸料时:

(1)确定接液的储罐,检查储罐液位。 (2)储罐进液一般不宜两台储罐同时进液。

(3)先开启储罐的液相阀门,再开启罐车的液相阀门使液体物料放出。

(4)注意检查储罐液位,防止满溢。一般情况下,储罐液位不超过储罐高度的80% 。 (二)安全要求

1、卸料车辆及有关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卸料人员必须熟悉所装卸物料的危险特性及应急处理措施。

2、车辆进行卸料作业时不能开音响系统,不能维修车辆及在现场使用手机。禁止产生火花的作业。

3、卸料过程中,操作人员、驾驶人员等均不能离开现场,需时时检查运行情况,出现异常立即停机排除故障。

4、装料完毕后,操作人员将操作过程的阀门恢复到初始状态,并拆除接地线。

5、雷雨天严禁卸料作业,附近有明火严禁卸料作业,罐车有异常或泄漏等不安全因素时,立即停止卸料。

6、每次卸料完毕后均应做好记录,驾驶员必须亲自确认罐车与卸料装置的所有连接件已经妥善分离,方能启动车辆。

7、作业过程中出现物料溅到人员皮肤上时,应该尽快到距离最近的洗眼器和冲洗器进行冲洗。

三、氯气的储存和使用规程 (一)氯气的储存

1、氯与一氧化碳在高温条件下可产生光气,在日光下与易燃气体混合时会发生燃烧爆炸,与许多物质反应引起燃烧和爆炸。

2、氯气应严格实行“五双”管理制度,确保钢瓶完好,须存放于专用仓库。仓库应干燥、阴凉、通风,远离火源,禁止存放碱性化合物。

3、卸货者应穿戴橡胶防护手套,现场配备防毒面具、橡皮围裙、护袖和胶靴,并视钢瓶完好,方可吊入仓库。

4、负压装置完好有效,应急碱水充足;钢瓶专用堵漏工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完好。 5、应有专人巡查库区,并形成记录台帐。 (二)氯气的领用

1、领用者应穿戴橡胶防护手套,现场配备防毒面具,橡皮围裙、护袖和胶靴,并视钢瓶完好,方可领用。

2、班长和保管员监督叉车工,用叉车套上专用叉脚送到车间,行驶速度小于每小时15公里。

(三)氯气的使用

1、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定时巡查并做好记录。

2、换氯气钢瓶时,必须先确认瓶阀和气化端阀门已关好,并戴上防毒面具进行更换;换好后应先将瓶阀开小一点,再用氨水检漏。若不漏再将瓶阀稍开大。

3、通氯前应确认自控系统处于正常状态,并检查反应釜及冷冻无异常;通氯过程中应随时监视釜内温度变化。

4、现场应配备足够的应急碱水及钢瓶专用堵漏工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 5、由专职仪表工对自控连锁系统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篇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强化各类监控措施落实,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可控状态,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制定如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按照国家安监局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 本制度所指的重大危险源包括液氯储槽区,乙炔、氯乙烯气柜区,精单体储槽区、电石罩棚。

2 公司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工作,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3 公司应按照国家安监局和上级的有关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并出具安全评估报告。安全评估工作应由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 4 安全生产技术部应当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标准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对本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属于重大危险源的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 逐项进行登记建档。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资料: 4.1 辨识、分级记录; 4.2 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4.3 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4.4 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 4.5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4.6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

4.7 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 4.8 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

4.9 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 4.10 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4.11 其他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