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到截标日期之后的60天。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0.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单位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要求,投标单位应立即对此作出答复。同意延期的投标单位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
11、监理方案标的编写、装订和密封(开标后中标单位编制)
12、投标文件的编写、密封和签章
12.1监理资信标为明标,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1)投标书;(附后)
(2)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附后) (3)参与资格后审时所提供原件的复印件; 12.2监理报价标含监理报价书。(附后)
12.3 监理资信标和报价标的每一页都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2.4监理资信标、报价标应妥善密封包装,并且在封口处必须有投标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因密封不严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13、投标文件的递交
13.1 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截标时间之前送到规定地点。
13.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人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13.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拒绝接收。
13.4 在投标文件递交以后,不允许投标单位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与定标
14、保密
14.1投标以后,直到签订合同协议书为止,凡有关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工作,都应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保密进行,任何有关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投标单位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泄露。
15、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15.1监理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制投标
文件,如果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符合,做废标处理。
15.2 投标评审前,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组织机构对投标文件的符合
性进行检查。
15.3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符合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
况):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包装;
(2)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格式明显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不符; (3)投标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4)监理资信标、监理报价标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
15.4对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允许投标单位修改或撤回其不符合规定的部分,而再使之符合规定。
16、废标条件
16.1当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投标文件即告作废,投标文件作废的投标单位立即退出本工程的投标活动。
(1)投标文件未通过第15条的符合性鉴定; (2)投标书逾期送达;
(3)投标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议;
(4)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要求带齐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在投标文件中虚报企业资质、业绩等; (6)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16.2 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无需对投标单位进行解释。
17、评标与定标方法
17.l本次招标采用“鹰潭海关和国检大楼项目建设工程监理” 招标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定标。
17.2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分结果,依据得分的高低顺序,依次选出前三名作为中标排序人。
17.3 招标组织机构应做好评标过程的各项记录,存档备查。
18、开标
18.1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公开开标,宣布评标结果。
18.2投标单位应委派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会。
18.3开标时将进行资格审查,查验:①本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③资质证书(副本);④营业执照(副本);⑤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总监的国家注册证书;⑥企业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⑦投标保证金凭证; ⑧拟派的3名监理工作人员的证书(一本为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证书、一本为机电专业国家注册证书,其它可为上岗证书)。如果未按以上要求带齐证件原件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本人在开标时未到场验证的,一律不具备投标资格。
18.4开标后,招标单位有权对第一中标排序人进行考察,对考察合格的中标排序人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书面告知招标单位。
18.5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四章 合同的授予 19、合同的授予
19.l、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于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报分管监督的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同时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9.2、不管中标结果如何,招标人都有权拒绝投标人要求对评标、定标情况和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
19.3、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十天内与招标人签订监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