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平法算量手册
构造规定
(一)混凝土保护层
纵向受力的普通钢筋及预应力钢筋,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钢筋外边缘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的公称直径,且应符合表9.2.1的规定。
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mm)
表9.2.1
板、墙、壳 梁 柱 环境类别 ≤C20 C25-C45 ≥C50 ≤C20 C25-C45 ≥C50 ≤C20 C25-C45 ≥C50 一 二 a b 20 - - - 15 20 25 30 15 20 20 25 30 - - - 25 30 35 40 25 30 30 35 30 - - - 30 30 35 40 30 30 30 35 三 注: 基础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40mm;当无垫层时不应小于70mm.
第9.2.2条 处于一类环境且由工厂生产的预制构件,当混凝土强度等
级不低于C20时,其保护层厚度可按本规范表9.2.1中规定减少5mm,但预应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处于二类环境且由工厂生产的预制构件,当表面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时,保护层厚度可按本规范表9.2.1中一类环境数值取用。
预制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钢筋端头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
于10mm;预制肋形板主肋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按梁的数值取用。
第9.2.3条 板、墙、壳中分布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本规范表
9.2.1中相应数值减10mm,且不应小于10mm;梁、柱中箍筋和构造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
第9.2.4条 当梁、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大于40mm
时,应对保护层采取有效的防裂构造措施。
处于二、三类环境中的悬臂板,其上表现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第9.2.5条 对有防火要求的建筑物,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尚应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处于四、五类环境中的建筑物,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二)钢筋的锚固
(三)钢筋的连接
钢筋的连接可分为两类:绑扎搭接;机械连接或焊接。机械连接接头和焊接接头的类型及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受力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在同一根钢筋上宜少设接头。
(四)钢筋的比重 1、冷轧扭钢筋
冷轧扭钢筋直径 6.5 8 10 12 12 14 冷轧扭钢筋比重 0.232 0.356 0.536 0.733 0.768 1.042
2、冷轧带肋钢筋
冷轧带肋钢筋直径 冷轧带肋钢筋直径比重 4 4.5 5 5.5 6 6.5 7 7.5 0.099 0.125 0.154 0.186 0.222 0.261 0.302 0.347 8 8.5 9 9.5 10 10.5 11 11.5 12 0.395 0.445 0.499 0.556 0.617 0.679 0.746 0.815 0.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