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机场机坪运行管理细则A6版(201411修改) 下载本文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 TIANJINBINHAIINTERNATIONALAIRPORT 文件编号 TBIA203-401-001 版本/修订 修订日期 第33页 A/6 2014.10.20 共54页 机场运行管理手册 机坪运行管理细则 可对接。勤务车辆接近航空器时,必须指定专人指挥,并放置轮档;在液压升降筒或脚架升降到工作位置后,以鸣号方式通知工作人员可以开始保障作业;保障车辆、设备对接航空器时,均应与航空器发动机及机身舱门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以免航空器受损;不允许无关人员和未经培训的人员操作勤务车辆;不允许在勤务车辆的驾驶室内吸烟、听收放机。

8.10.3. 为航空器提供保障工作的车辆处于停靠状态时,应关闭发动机(需发动机运转提

供动力的车辆除外)。

8.10.4. 为航空器提供保障工作的车辆在无人指挥时,禁止倒车。行李车在拖挂托盘时禁

止倒车。

8.10.5. 客梯车必须安全、准确地对接航空器,拉好手制动。收放固定脚时,应注意梯身

标尺,谨防随固定脚的收放梯身发生上升,造成顶撞舱门的事故。撤离航空器时,应与地面服务员密切配合,确信无障碍物,收好固定脚,发出倒车信号,按规定线路撤离工作区。

8.10.6. 廊桥必须安全、准确地对接航空器。撤离航空器时,确信无障碍物,发出倒车信

号,将旅客廊桥恢复至原位。

8.10.7. 摆渡车接近航空器时,严禁在两架航空器之间穿行,并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接

送旅客时,应做到关门启步,停稳开门。

8.10.8. 电源车接近航空器时,由机务人员指挥,加放轮挡和收放电缆,工作完毕后,迅

速离开航空器。

8.10.9. 行李牵引车由搬运监护人员指挥接近航空器,停放于规定位置,拉好手制动、放

好轮挡;驶离航空器时,起步要慢,并注意观察。

8.10.10. 送带车接近航空器时,由专业搬运人员监护指挥,对接航空器后,应加放轮挡,

传送货物时,应由专业人员操作。

8.10.11. 装御货物车(升降车、集装箱车、电瓶车)在搬运监护人员指挥下接近航空器并

放好轮挡,拉好手制动,变速杆置空档位置。距离航空器货舱必须留有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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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国际机场 TIANJINBINHAIINTERNATIONALAIRPORT 文件编号 TBIA203-401-001 版本/修订 修订日期 第34页 A/6 2014.10.20 共54页 机场运行管理手册 机坪运行管理细则 撤离航空器时,车辆起步要慢、稳、防止甩掉货物和碰撞航空器。

8.10.12. 食品车起步应平稳,以防甩掉车上食品及茶具,接近航空器时,由食品车人员指

挥,停稳后,放好轮挡。离开航空器时注意观察机身邻近车辆的安全距离。

8.10.13. 加油车应按规定要求驶入航空器的加油位置,先连接好地线,加油时应集中精力,

注意观察仪表压力,防止冒油、溢油酿成火灾,工作完毕后,缓慢安全驶离航空器。

8.10.14. 清水车、排污车、垃圾车由清洁人员指挥接近航空器并加放轮挡,拉好手制动,

待工作结束后,安全离开航空器。

8.10.15. 空调车、气源车应由机务人员指挥接近航空器,停稳后加放轮挡,拉好手制动,

工作结束后,安全离开航空器。

8.11. 航空器保障作业当中出现的任何意外情况,有关部门均应及时告知运行指挥中心。 8.12. 航空器停放远机位或货坪机位时,其旅客一律乘坐摆渡车往返于航空器与航站楼之

间,不得安排旅客步行穿越机坪。 8.13. 航班保障作业期间摆放安全锥筒规定

8.13.1. 所有在天津机场停靠的航班,在航班进行保障作业期间,必须在航空器四周摆放

安全锥筒;(锥筒高度不小于50厘米,重量能防止5级风吹移)。

8.13.2. 安全锥筒摆放最低标准:在航空器的两边大翼翼尖外侧、每个发动机前端、机尾摆

放一个安全锥筒(此处发动机仅指安装在航空器大翼上的发动机,至于类似MD-11的第二个发动机则不包含在此列)。航空器自行滑出的机位,在机头水平投影处地面也应当设置反光锥形标志物。

8.13.3. 航空器入位停稳,轮档摆放完毕,并由戴耳机的机务人员做出可以摆放的手势后,

方可以进行安全锥筒的摆放。

8.13.4. 航班保障作业结束后,各保障车辆已经撤离航空器,由该航班负责耳机通话勤务

的机务人员给出手势后,方可收回安全锥筒并放置在指定设备区或机位锥筒筐内。

8.13.5. 对出现可吹动锥筒的大风天气时,可不再摆放锥筒,锥筒集中放置在相应机位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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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国际机场 TIANJINBINHAIINTERNATIONALAIRPORT 文件编号 TBIA203-401-001 版本/修订 修订日期 第35页 A/6 2014.10.20 共54页 机场运行管理手册 机坪运行管理细则 筒筐内或随车带走。

8.14. 在航空器准备滑出或被推出机位前,送机机务人员必须确认:

8.14.1. 除牵引车外的其他车辆、设备及人员等均已撤离至机位安全区域外。 8.14.2. 廊桥已撤至廊桥回位点。

8.15. 航空器被推出时,应至少有一名地面机务人员负责观察是否有障碍物、车辆或人员

阻碍航空器的推出;注意观察其他滑行或推出的航空器动态;航空器推出应严格按照地面滑行线的指引,避免航空器不到位或偏离滑行线就开车滑出。

8.16. 任何情况下,当航空器正在被推离机位时,在其后方行驶的人员、车辆必须避让航

空器。

8.17. 航空器作业保障程序备案:

航空器作业保障单位应建立相应的操作程序,并报天津机场运行指挥中心运行监管室(联系电话:24906135)备案,每年10月底前完成集中报送,个别程序的变更随时报备。各保障作业单位应确保这些程序据实有效,并应定期对其进行评估与改进。这些操作程序主要包括:

8.17.1. 航空器停放轮档摆放程序。 8.17.2. 廊桥操作程序。

8.17.3. 车辆靠近航空器作业保障程序,主要指:客梯车、加油车、配餐车、垃圾车、清

水车、污水车、平台车、大拖车、小拖车、传送带车、电源车、气源车、空调车、升降平台、残疾人车、除冰车、充氧车、孔探车、维护高空作业车等。

8.17.4. 靠近航空器的非机动设备的作业保障程序,例如:工作梯、千斤顶、氮气瓶车、

充氧设备等。

8.17.5. 航空器拖曳程序。 8.17.6. 航空器除冰程序。 8.17.7. 航空器试车程序。 8.18. 航空器作业保障的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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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国际机场 TIANJINBINHAIINTERNATIONALAIRPORT 文件编号 TBIA203-401-001 版本/修订 修订日期 第36页 A/6 2014.10.20 共54页 机场运行管理手册 机坪运行管理细则 航空公司或地面代理公司负责本公司代理的航空器具体运行保障作业的安全组织、规范的内部管理。机场运行指挥中心运行监管室负责对机场机坪运行秩序进行监察管理。依据各保障作业单位在运行指挥中心备案的操作程序和行业标准,开展机坪安全监管与检查工作。

监察的范围包括:机坪所有运行保障工作人员及机坪内为航班提供保障服务的所有车辆、设备、设施。

9. 特殊天气条件下的运行保障

9.1. 大风、雷雨、沙尘暴等天气及低能见度条件下的运行保障。

9.1.1. 运行指挥中心收到市交委/空管天津分局提供的异常天气的信息或预警后,用对讲

机进行通播,要求各有关单位做好异常天气条件下航班保障的准备工作。同时进行短信群发预警。

9.1.2. 各保障单位应及时检查其设备、车辆以及代理的航空器是否按要求设置了预防措

施,并应尽量减少地面活动。

9.1.3. 运行指挥中心运行监管员应加强在机坪的巡视,适当提高巡视频度,发现问题,

及时通知保障单位采取措施。影响安全运行时,应当及时报告运行指挥中心、空管天津分局和其他相关部门,必要时还要发布航行通告。

9.1.4. 运行指挥中心负责协调解决、记录内机场各保障部门及其它单位、反映的问题。 9.1.5. 大风条件下

9.1.5.1. 预计机场风力达到5级时,航班保障作业期间航空器周围不摆放安全锥桶。 9.1.5.2. 风力达到6级以上时,C类(不含)以下机型必须对航空器进行系留;机坪施工

不得进行动火作业;检查机坪内车辆、设备固定情况。

9.1.5.3. 风力达到8级以上时,停在机位的小于B757-200(含)航空器须按要求系留;除

执行特殊应急任务的车辆外,机坪内任何车辆速度不得高于25公里/小时。

9.1.5.4. 风力达到10级(含)以上或有出现龙卷风时,航空器各类保障工作暂停;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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