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机场机坪运行管理细则A6版(201411修改) 下载本文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 TIANJINBINHAIINTERNATIONALAIRPORT 文件编号 TBIA203-401-001 版本/修订 修订日期 第29页 A/6 2014.10.20 共54页 机场运行管理手册 机坪运行管理细则 隔离区,所产生费用及后果由设备所有人承担。

7.7. 机坪某部位或机位处于关闭状态时,应设置醒目的关闭标志。

7.8. 机位临时处于不适用状态时,应当设置不适用地区标志物,防止航空器、车辆误入

该区域。

7.9. 机坪内易被行驶车辆刮碰的建筑物、固定设施等,应当设置防撞警示标志、限高标

志。重要的建筑物构件、设施设备应当设置防撞保护装置。

7.10. 旅客廊桥连接活动端的立柱上,应设置黄黑相间的防撞警示条;旅客廊桥固定部分

应设置限高标识,以提醒从其下方车道内穿越的车辆。廊桥处在非工作状态时,应当将廊桥停留在廊桥回位点。 7.11. 各类井盖的管理

7.11.1. 机坪范围内的加油井、消防井、电缆井、供水井及其他各类井的井盖本身及周边

至少20厘米以内均应当涂刷成红色。

7.11.2. 井盖开启时,应当在井盖旁设置醒目的反光锥型标志物。

7.11.3. 车辆设备的停放处应当尽量避开井盖。车辆不得碾压井盖或在井盖处停留。 7.11.4. 当井盖出现碎裂时,分管部门应在井盖旁设置醒目的反光锥型标志物,并迅速更

换。

8. 航空器保障作业管理

8.1. 天津机场过站航班运行保障要求。

8.1.1. 接机机务在航班计划/预计开舱门前10min(国内)/15min(国际)到达机位,并

作适航性检查;

8.1.2. 航空器自落地至入位宜在10min内完成轮档放置:C类及以下航空器轮挡与锥筒的

放置操作时间不宜超过2min;D、E类航空器轮挡与锥筒的放置操作时间不宜超过3min;F类航空器轮挡与锥筒的放置操作时间不宜超过4min。

8.1.3. 本场提供电气源空调车提供:根据机组需要,应及时提供地面电源、空调和气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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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1. 廊桥对接:使用单桥及双桥时,廊桥操作人员在航班计划/预计开舱门时间前

10min到位并做好廊桥检查及准备工作;廊桥对接操作在航空器轮挡放置完成,机务给廊桥对接手势后进行;单桥对接操作时间不宜超过2min;双桥对接操作时间不宜超过5min。

8.1.3.2. 客梯车对接:客梯车应在航班计划开舱门时间/预计开舱门时间前5min到达机位;

客梯车对接时间不应超过4min。

8.1.3.3. 航空器监护:航空器监护人员应在廊桥、客梯车对接前到位。

8.1.3.4. 摆渡车:首辆摆渡车应在航班计划开舱门时间/预计开舱门时间前5min到达机位,

其他摆渡车应在前车驶离后的2min内到位。

8.1.3.5. 客舱门开启:地服接机人员在航班计划开舱门时间/预计开舱门时间前10min到

位,客舱门开启操作不应超过1min。

8.1.3.6.

货舱门开启:装卸人员及装卸设备应该在航班计划开舱门时间/预计开舱门时间前5min到位;航空器安全停泊后,机务人员给出手势后装卸人员可开启舱门。

8.1.3.7.

行李到港:行李货邮卸机操作应在货舱门开启后进行;首件行李交付时间不宜晚于航班挡轮挡后30min。

8.1.3.8.

客舱清洁:客舱清洁应在旅客下机完毕后立即执行;客舱清洁应在旅客开始登机前完成;外航清洁操作时间及标准应按航空公司要求执行。

8.1.3.9.

加清排污:污水操作在廊桥或客梯车对接完毕后进行;污水操作完成时间应不晚于航班计划/预计关舱门时间前15min;清水操作在廊桥或客梯车对接完毕后进行;清水操作完成时间应不晚于航班计划/预计关舱门时间前15min;

8.1.3.10. 餐食配供:餐食配供应在旅客下机完毕后立即进行;餐食配供应在旅客开始登

机前完成。

8.1.3.11. 航油加注:航油加注应在廊桥或客梯车对接完毕,由航空公司代理给出所需油

量后进行;一般情况,航油加注在开始登机前5min内完成;载客加油应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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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国际机场 TIANJINBINHAIINTERNATIONALAIRPORT 文件编号 TBIA203-401-001 版本/修订 修订日期 第31页 A/6 2014.10.20 共54页 机场运行管理手册 机坪运行管理细则 /预计关舱门前5min完成。

8.1.3.12. 舱单上传:舱单上传或送达应不晚于计划/预计关舱门前5min完成;如配载发

生变化,应及时重做舱单并完成上传或送达。

8.1.3.13. 客舱门关闭:客舱门关闭操作不应超过1min;客舱门关闭时间不应晚于计划/

预计关舱门时间。

8.1.3.14. 货舱门关闭:货舱门关闭操作不应超过2min;货舱门关闭应在计划/预计关舱

门时间前2min完成。

8.1.3.15. 廊桥撤离:廊桥撤离操作在航班关闭客舱门后进行;单桥撤离操作时间不超过

2min;双桥撤离操作时间不超过4min;

8.1.3.16. 客梯车撤离:客梯车撤离操作在航班关闭客舱门后进行;客梯车撤离操作时间

不超过4min。

8.1.3.17. 轮档撤离:拖车、拖把、机务到位时间不应晚于航班计划/预计关舱门时间前

5min;轮档、锥筒撤离操作时间不应超过2min。

8.1.3.18. 机务牵引:牵引车对接操作不应超过3min。

8.1.3.19. 航空器推出:机组在接到塔台或6号指令后才可通知机务进行推出操作;机务

从接到推出指令到航空器推离机位不应超过5min。

8.2. 参与航空器保障作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和资格,各类车辆和设备应

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8.3. 接机机务人员应对机位适用性进行检查,主要检查项目包括: 8.3.1. 机位是否清洁。

8.3.2. 其他人员、车辆和设备是否已处于安全作业等待区内。 8.3.3. 旅客廊桥是否处于回位点。

8.3.4. 是否有其他影响航空器停靠的障碍物。

8.4. 在航空器依靠人工引导进入机位过程中,任何车辆、人员不得从引导人员与航空器

之间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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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国际机场 TIANJINBINHAIINTERNATIONALAIRPORT 文件编号 TBIA203-401-001 版本/修订 修订日期 第32页 A/6 2014.10.20 共54页 机场运行管理手册 机坪运行管理细则 8.5. 确认航空器处于安全停泊状态的四个要素: 8.5.1. 发动机关闭; 8.5.2. 防撞灯关闭; 8.5.3. 轮挡按规范放置;

8.5.4. 航空器刹车松开(轮挡放好后,机务人员应向航空器驾驶员发出松刹车信号)。 8.6. 在航空器处于安全停泊状态后,机务人员应立即给出四指紧握、拇指向上的允许作

业指令,行李装卸与廊桥操作人员或客梯车驾驶员看到此手势后,方可操作廊桥或客梯车对接航空器,行李装卸同步作业。廊桥操作人员进行靠桥、撤桥作业时,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廊桥活动端。

8.7. 在航空器处于安全停泊状态后、廊桥或客梯车与航空器对接完成前,除电源车和行

李装卸外,其他保障车辆、设备不得超越红色机位安全线,实施保障作业。电源车、气源车和空调车为航空器提供服务时,不得妨碍廊桥的保障作业。在廊桥与航空器脱离前空调车必须退出该区域。航空器使用电源车或供电电源时,应使用正确的接地方式;在距加油设备或航空器燃油系统加充点或通气口3米范围内,不应使用照相闪光灯设备、启动电瓶电源车辆设备或通讯设备。

8.8. 在航空器处于安全停泊状态后,机务人员应在航空器附近地面设置醒目的反光锥形

标志(详见摆放安全锥筒规定8.14.),以提示危险源。

8.9. 除为航空器提供地面保障作业的车辆、设备外,其它车辆、设备不得进入距航空器

半径50米范围内的区域。

8.10. 航空器保障环节相关车辆设备的要求:

8.10.1. 保障作业车辆在机位作业等待区等待时,驾驶员应当随车等候;所有设备在航空

器入位前必须有人看守;有液压装置的保障车辆、设备,应将其液压装置处于回收状态;旅客廊桥活动端必须处于回位点。

8.10.2. 各种保障车辆停靠航空器:保障车辆对接航空器时的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且车辆对接航空器前,必须在距航空器15米的距离先试刹车,确认刹车良好时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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