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请求补正。但,注意补正法庭审判笔录必须在双方当事人均认可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并在补正处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经验提示6】法庭审理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应记明情况。最后,经审判长(员)审阅后,由合议庭成员或独任法官和书记员签名。
【经验提示7】制作好的庭审笔录,需要书记员与审判长(员)密切配合、达成默契。这里,需要书记员一方面注意审判长(员)开庭审理时一般采用的做法、思考方式,另一方面注意掌握审判长(员)的庭审提纲、庭审要点、重点,明确哪些内容应当详尽、具体,哪些内容可以简略,做到庭审记录时得心应手。
【经验提示8】法庭审理笔录是审判活动中的关键环节,在各种笔录中是要求最高的,做好法庭审理笔录不仅需要较为扎实的法律知识和文字基本功,而且开庭审理时更要全神贯注,通过听觉、视觉、思维等活动将庭审情况及时、准确地反映到记录上,要观察敏锐,快速反应,做到听准、看准、记准,制作法庭审理笔录时切忌分心走神,影响工作。
【经验提示9】在庭审过程中,如有诉讼参与人违反法庭秩序和规则,被法官制止、警告或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以及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生的以外情况和反常情况,均应记入法庭审理笔录。
(三)调解笔录 ⒈调解笔录的含义
调解笔录是书记员在主审法官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就案件双方当事人争议的实体权利与义务内容,依法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和解时制作的笔录。
⒉调解笔录的格式
调解笔录的主要包括:调解时间(年月日某时分至某时分);地点;审判员、书记员签名;被邀协助调解人员姓名、工作单位或职务;调解的经过和结果;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调解笔录
(各类调解案件通用)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点:
审判人员: 书记员:
被邀协助调解人员: 调解经过和结果:
(首先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告知诉讼权利和义务等)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经验提示10】调解笔录普遍适用于民事审判的过
程中,是民事案件结案的重要法定形式。在刑事审判中,调解笔录仅仅适用于刑事自诉案件中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其他案件均不得进行调解,也就不会产生调解笔录。在行政审判中,调解的适用范围更小,仅仅适用于赔偿诉讼,即行政赔偿调解笔录。书记员在记录行政赔偿调解笔录时应根据行政诉讼的特点分别记清双方当事人的具体调解条件、意见。行政诉讼调解中,原告可以放弃或处分自己请求赔偿的权利,被告行政机关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也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对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见应当分别不同情况准确记录。
【经验提示11】关于调解内容的记录可以有两种形式:一是,在开庭审理中法庭辩论结束前进行的法庭调解,应记入法庭审理笔录,不适用法律诉讼文书样式规定的调解笔录格式。二是,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必须制作调解笔录。
【经验提示12】由于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应当如实、具体、准确地记录,重点记录当事人提
出的调解条件、达成协议的事项以及执行方式,以便于当事人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合议庭笔录
⒈合议庭评议笔录的含义
合议庭评议笔录是指在审判长宣布休庭后,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进行争议时所作文字记载。评议笔录是审判笔录中永久性保密笔录,除本院院长、主管院长、合议庭成员外,其它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未经院长、主管院长批准均不得调取或查阅。由于合议庭评议案件的内容都与如何认定案件性质、如何裁判案件休戚相关,因此,对笔录制作的要求也相对较高,就是客观、全面、真实、原貌。
⒉合议庭评议笔录的格式
合议庭评议笔录由标题、首部、正文、尾部四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包括:评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评议地点;合议庭成员名单(应注明审判长;案件主审人;书记员签名;评议案由;评议内容;评议笔录结尾处由合议庭成员分别签名。) “合议庭评议笔录”示例:
合议庭评议笔录 (各类案件通用)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点:
合议庭成员: 审判长: 案件主审人: 书记员:
评议 : 一案。
记录如下:
合议庭成员签名:
【经验提示13】需要注意的是,鉴于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性质不同,所以合议庭评议笔录的记录要点也各有不同:
(1)刑事案件的合议庭评议笔录的记录要点是:合议庭成员对案件事实、证据、性质的认定和适用法律的评议意见;被告人是否有罪,犯的什么罪,是否有法定从重或从轻、减轻的条件,是否应受惩罚或者适用各种刑罚及其理由、依据;有赃款赃物的如何处理;附带民事诉讼的处理。此外,二审案件评议时还应注意记明对一审判决、裁定的意见、理由和根据。
(2)民事案件的合议庭评议笔录的记录要点是:负有举证责任一方举证是否充分、证据能否被采信和证明力、证据之间能否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案件事实的确认;适用法律的意见。此外,二审案件评议时还应注意记明对一审判决、裁定的意见、理由和根据。
(3)行政案件的合议庭评议笔录的记录要点是:合议庭评议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或者显失公平的行政处罚行为的合理性。具体包括: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依据是否合法、执法程序是否合法、事实认定是否正确。此外,对于赔偿诉讼案件,需要重点记录对于原告方因为违法的行政行为所受到的损害程度的证据的认定。
【经验提示14】合议庭评议笔录记录完毕后,应当交各合议庭组成人员签名。
(五)审判委员会笔录 ⒈审判委员会笔录的含义
审判委员会笔录是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和处理审判中的其他重要工作时所作的笔录,包括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笔录和审判委员会讨论其它审判工作笔录两类。 ⒉审判委员会笔录的格式
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笔录格式由标题、首部、正文、尾部四部分组成,其具体内容包括:讨论案件的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地点;会议主持人;出席委员;列席人员姓名、单位、职务;案件主审人、记录人;讨论案由;正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