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3074 下载本文

定禁止施工的打桩外,各机械达标所需的衰减距离也会大大增大。按最小噪声源计算,必须将声源置于施工场内中心才可能使施工场界夜间噪声不超标。如按最大噪声源计算,在不设置隔声屏障的情况下,即使将声源置于施工场内中心点也会导致场界夜间噪声超标。

项目位于工业区内,相邻环境没有噪声敏感点,采用上述措施后,可使本工程施工时场界噪声基本达标,少数时候即使出现超标现象,超标值也会较小。

5.2 施工扬尘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北京市建筑施工工地的有关数据,当风速为2.4m/s时,建筑工地内的TSP浓度是上风向对照点的1.5~2.3倍,影响范围一般在下风向150m之内:下风向0~50m为重污染带、50~100m为较重污染带、100~150m为轻污染带。

施工扬尘量将随管理手段的提高而降低,如管理措施得当,扬尘量将降低50~70%,大大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5.3 施工期污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施工期生活污水量是12t/d,必须妥善处理。主要污染物是CODCr和悬浮物及各种有害病菌,不得直接随意排放,否则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建议施工现场建临时简易冲水厕所,将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通过简易化粪池处理,一般化粪池对于CODCr的处理效率可以达到30%左右,处理后水质可满足市政管网的接纳标准,可直接排入市政管网。

5.4 施工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5.4.1 地下工程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地下室(人防)工程的挖掘,下挖深度距目前地面4-7m,挖土方量为20万m3。因项目用地原为区内居住用地,挖出的固体废物基本为地表土层,土质较好。绿化和造景工程可将部分挖掘出的土方加以利用,其它不可利用的应外运妥善处置。不得随处堆置。

5.4.2 建筑垃圾影响分析

建筑施工中会产生碎砖块、混凝土、砂浆、桩头、水泥、铁屑、涂料和包装材料等建筑垃圾。砖混、框架及框架剪力墙结构的单位建筑面积产生建筑垃圾的数量分别为50~200kg/m2,45~150 kg/m2,40~50 kg/m2。施工中尽量综合利用,实行有组织、有安排的达标排放,特别对各种含重金属物质的排放和泄露要从严控制。

5.4.3 施工生活垃圾影响分析

本项目最大现场施工人数为20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1kg/d人计,则施工期生活垃圾排放量约20kg/d。

因此必须做好施工生活垃圾的单独收集、处置,防止乱丢乱放,任意倾倒。

6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6.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评价

6.1.1 炊事烟气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设一个职工食堂,为园区内的职工提供三餐,食堂厨房所排炊事烟气是本项目的一个主要大气污染源。

根据对一般餐饮项目食堂厨房油烟的排放调查,可知油烟排放浓度约为10至20mg/m3,大大超过了国家规定的2mg/m3排放标准,因此,应对项目内配套建设的食堂厨房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经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本项目所排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楼内预留的烟道,从所在建筑楼层顶排放,见图2-3所示,高出周边其他建筑,对当地的大气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建议建设单位加强油烟净化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证油烟净化器的正常运行和净化效率,则项目运营期间对当地的大气环境影响较轻。

6.1.2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设有地下停车库,为了保持空气清新,地下停车库均设置送风排风装置,每小时换气大于6次。汽车尾气经排风管道收集后通过排气筒送出地面排放,排气筒共3个,位于用规划的绿地内,高出地面高度均为2.5m。考虑污染产生量最大的情况,即每天进出车辆时间集中为早、中、晚各2小时,共6个小时的时间,据此计算本项目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最大排气浓度和排放速率。

计算结果表明本项目各地下车库废气污染物中的NOx、HC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的要求。地下车库排气筒排放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1.3 企业科研实验生产废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后,主要引入生物医药企业,科研实验生产产生少量发酵废气,废气中主要为CO2、H2O,没有污染物。

6.2 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全部污水达到《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现状未正常投入使用,污水处理能力约为10万吨/日,根据规划,本项目建成后,所排污水未来排入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该污水处理厂有能力接纳处理本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

本项目污水排水标准执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各项指标分别为CODCr ≤500mg/L,BOD5 ≤300mg/L,SS ≤400mg/L,动植物油≤100mg/L。

本项目的外排冲厕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其他污水直接排放,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类比分析表明,排水水质为CODCr 约300mg/L,BOD5 约100mg/L,SS约 200mg/L,动植物油约30mg/L;

因此,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水水质小于相应的标准限值,达标排入周边的市政下水道,污水汇入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当地的水环境不会产生污染影响。

6.3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6.3.1 生活垃圾

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排放生活垃圾。

虽然项目建设成后垃圾的排放总量比建设前有明显的增加,但与北京城市垃圾消纳能力相比增加量不明显,完全可纳入北京城市垃圾消纳系统,不会因垃圾总量的增加而对当地的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6.3.2 科研实验生产废物

项目建成后,未来用于总部办公、企业科研实验生产,主要引入生物医药企业。项目属于孵化器科技园区,不引入大规模的工业生产企业,因此,未来入住的企业排放的固体废物总量不会很大,但部分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应全部回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则对当地的环境无影响。

为了防止污染,排放危险废物的企业应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及程序,建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转移台帐,规范贮存场所,并按要求备案危险废物转移计划,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