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玛瑙河项目稽察报告0605 下载本文

湖北省枝江市玛瑙河出口段治理工程

2009-2010年度项目稽察报告

(交换意见稿)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专项稽察的通知》(办稽察?2011?232号),部稽察工作组姜开鹏等一行7人,于2011年6月2日至6月6日,通过听取汇报、察看现场、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以及与参建单位有关人员座谈等方式,对湖北省枝江市玛瑙河出口段治理工程2009-2010年度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稽察。稽察结束时,稽察组与宜昌市水利局,枝江市人民政府、水利局、玛瑙河流域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以及有关参建单位交换了意见。现将稽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枝江市地处长江中游北岸、江汉平原西缘,上连宜昌,下接荆州。全市国土面积1310.4km2,耕地面积71.4万亩。全市辖8个镇1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50.67万人。全市平原湖区、丘陵岗地兼有,近年来,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属易旱易涝地区,素有“水袋子、旱包子”之称,面临着水旱灾害的双重压力。外洪内涝时常交替发生,防洪、排涝、抗旱任务十分艰巨。

2010年,枝江市实现生产总值160亿元,财政总收入11.2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6.1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7.5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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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50元和7540元。

玛瑙河属于长江北岸一级支流,发源于当阳市玉泉山,流经当阳市、夷陵区和枝江市,于枝江市董市镇新河口汇入长江。玛瑙河总体流向由北向南,流域面积792.5km2,主河道长度63.7km,主河道坡降为2.1‰,年径流总量3.3亿m3。

玛瑙河在枝江市境内河道长27.7km,河流多行于畈中,畈宽1000-2200m,境内玛瑙河流域堤防保护范围涉及安福寺、白洋、董市三个镇,人口9.2万人,耕地8.9万亩,保护总面积91.76km2。

2008年8月,枝江市水利局编制的《枝江市玛瑙河近期治理工程规划报告》将玛瑙河流域治理工程分三期建设,分别是出口段、紫荆岭段和安福寺集镇段治理工程。其中玛瑙河出口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已批复并开工建设,其它两段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工作。

2009-2010年度国家安排投资项目为玛瑙河出口段治理工程,该工程范围从紫荆岭公路大桥至玛瑙河入江口,河道总长度11.55km。

玛瑙河出口段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堤防整治加固总长度20.1km,其中加高培厚堤段4.6km,堤防整形15.5km,堤防防渗处理400m,护岸护坡总长1.3km,新建堤顶路面11.5km,加固灌溉闸2座,拆除重建堤顶交通桥1座。工程完成后,可保障枝江市董市镇四合垸5.1万亩农田、3.68万人的安全。

玛瑙河出口段河道堤防加固及加高工程、护岸工程和穿堤建筑物水闸的工程等别均为Ⅳ等,相应建筑物级别为4级;其他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设计防洪标准均为20年一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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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瑙河出口段治理工程主要工程量:土方开挖6.25万m3,土方回填15.22万m3,草皮护坡7.43万m2,干砌石1.84万m3,浆砌石0.32万m3,抛石1.33万m3,钻探灌浆2.75万m,混凝土0.55万m3。

工程批复总投资2318.23万元,批复总工期2年。 工程于2011年1月开工,计划2012年4月完工。 (二)前期与设计 1.规划报告

2008年10月,枝江市水利局编制了《枝江市玛瑙河近期治理工程规划报告》(以下简称规划报告),将玛瑙河治理工程分为出口段、安福寺镇段及紫荆岭镇段三段进行,规划总投资8917.45万元,其中出口段河道长度11.55km,规划投资2963.95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护岸、堤防加固、穿堤建筑物、交通工程及河道疏浚治理等。

2.初步设计

2010年1月,宜昌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乙级资质,以下简称宜昌市设计院)编制了《湖北省枝江市玛瑙河出口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同年4月,湖北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对初设报告进行了审查,根据审查意见,9月,宜昌市设计院修编完成《湖北省枝江市玛瑙河出口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定本)》(以下简称初设报告)和《湖北省枝江市玛瑙河出口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同年9月,湖北省水利厅以《关于湖北省枝江市玛瑙河出口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鄂水利堤复?2010?283号)文予以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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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洪水,堤防和主要建筑物工程等级为4级;设计洪水位为设计洪峰流量1674m3/s时,紫荆岭公路桥至入江口水位56.91m-49.72m;设计枯水位为按三峡下泄流量不低于5000m3/s时,枝城至新河口水位36.13m-35.24m。

批复设计概算总投资2873.10万元,建设工期2年。 工程建设内容及措施包括:

(1)堤防加固工程:董江堤3+000-3+400左堤险情段,采取堤身锥探灌浆防渗,堤后回填砂土压浸铺盖处理;堤身加高培厚整治长度为20.1km,其中,加高0.2-1.2m堤防长度为4.6km ,堤防整形15.5km。

(2)护岸护坡工程长度1.3km,其中,入江口左、右岸各300m,玛瑙河右堤11+291.5-11+591.5段护岸300m,董江左堤2+200-2+500护岸300m。护坡采用干砌块石,厚度50cm,下设20cm厚碎石垫层和10cm厚粗砂垫层,坡度为1:3;护脚采用浆砌石或C20砼镇脚;在设计枯水位均设宽4-6m、厚1m的干砌石枯水平台。

(3)加固灌溉排涝闸2座。

(4)防汛交通:大堤路面硬化11.5km,路面净宽4m,采用20cm厚C20混凝土路面;拆除重建交通桥一座,即云盘西排架交通桥,全长65.5m,桥宽5.25m,Ⅱ级公路标准。

3.技施设计

2010年12月,宜昌市设计院完成了《湖北省枝江市玛瑙河出口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技施设计图纸》及《湖北省枝江市玛瑙河出口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新增董江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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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1+400段左岸抛石护岸及浆砌石挡水坝长30m, 对两段护坡进行了优化设计。

4.开工报告

2010年12月29日,枝江市水利局以《关于枝江市玛瑙河出口段治理工程第一批工程项目开工的请示》(枝水文?2010?87号)文上报宜昌市水电局,2011年1月13日,宜昌市水电局以《关于枝江市玛瑙河出口段治理工程开工的批复》(宜水函?2011?3号)文批复开工。

5.设计变更及设代服务

截至稽查时,该工程已发生主要设计变更两项,即增加董江左堤1+100-1+400护岸工程和变更董江左堤2+200-2+500护岸工程的护坡范围,设计单位编制了技施设计图,且工程已按图完成;发生一般设计变更6项,其中4项有设计修改图和设计通知单。

设计单位未设置现场机构,采取根据现场需要随叫随到方式解决现场问题,派人员参加了技术交底和隐蔽工程基础验收。

(三)建设管理 1.项目法人责任制

2010年9月,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达《关于成立枝江市玛瑙河流域治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枝府办发?2010?64号),成立了以副市长为组长,市府办副主任、市水利局局长为副组长的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以加强湖北省宜昌市枝江玛瑙河出口段治理工程建设的领导,

同月,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达了《关于明确枝江市玛瑙河流域治理工程项目法人的批复》(枝府办函?2010?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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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枝江市玛瑙河流域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为该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任命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局副局长刘雪华为办公室主任、法人代表。项目法人组建基本合规。

10月,枝江市水利局颁发了《关于玛瑙河流域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内设机构及人员职责分工的通知》(枝水发?2010?13号),任命了该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技术负责人(工程师资质),以及内设机构,设置工程科、综合财务科,明确了各科室岗位、人员职责。项目法人制定了《枝江市玛瑙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程建设与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

2011年3月,为强化工程安全管理,项目法人组织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召开安全生产紧急会议,传达了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开展了工地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查出隐患立即采取处理措施或制定应急预案,并形成专题《排查情况报告》。

3月20-21日,一、二标施工单位分别提交了本工程今年项目施工防汛应急预案,监理单位及时批复实施。3月20日,项目法人编制了《枝江市玛瑙河出口段治理工程2010年度项目防汛预案》并报市防办审批。

2.招标投标制

2008年,枝江市水利局委托武汉大学承担该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2009年,委托宜昌市设计院承担初步设计。

项目法人委托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甲级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1、2标和监理标的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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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11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北招标投标信息网》等媒体上发布了《湖北省枝江市玛瑙河出口段治理工程2010年度项目招标公告》。12月13日公开开标,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从湖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水利子库中随机抽取专家4人,招标人代表1人。经资格初审,施工一、二标均有24家响应,监理标有3家响应。经详细评标,对2个施工标和1个监理标,评标委员会分别按顺序各推荐了3个中标候选人。经上网公示合格后,均由第一中标侯选人中标,施工一标由湖北大禹水利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总承包壹级)以484.02万元中标,施工二标由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壹级)以635.64万元中标、工程建设监理标由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中心(乙级)以33.95万元中标。12月25日,项目法人分别向中标单位发放了中标通知书。评标过程由湖北省综合投标中心、宜昌市水利局、枝江市纪委、枝江市水利局实施监督。

招标结束后,枝江市水利局以枝水文?2010?84号文向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管理委员会提交了《关于枝江市玛瑙河出口段治理工程2010年度项目施工评标结果及选定中标人方案的报告》。

3.建设监理制

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中心(乙级资质)承担该工程施工监理任务。2011年1月5日,监理单位组建了现场监理处。由1名总监理工程师,1名副总监和2名监理工程师组成,除1名监理工程师无监理工程师证外,其他人员均持证上岗。监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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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了监理人员守则和主要职责;编制了《监理规划》、《监理工作流程图》;编写了“安全施工”、“砌体工程”、“锥探灌浆工程”、“混凝土工程”、“土方填筑工程”、“工程原材料及混凝土检测试验”、“设计文件、图纸”、“信息管理”、“工程验收” 等9项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处受法人委托完成了2010年度项目分部工程的划分与报批;对重点部位施工实施了旁站监理,签发了《工程价款月付款证书》和《联合计量签证单》;记录了8本《监理日志》,26份《旁站监理记录》,编制了3期《监理月报》,4份《监理报告》、12份监理例会《会议纪要》。

4.合同管理制

截至稽查时,该工程项目法人与相关单位共签订合同6份,合同总金额1216.61万元,其中,前期合同2份,为2008--2009年时枝江市水利局与设计单位签订,合同金额63万元;招标代理合同1份;工程监理合同1份,合同金额33.95万元;施工合同2份,合同金额1119.66万元。在签订施工合同前,2个施工单位均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项目法人提交了履约保证金。

目前合同执行尚未发生争议与合同变更。 5.建后管护

玛瑙河是长江一级支流,堤防全长39.658km,河道堤防工程建设与管理涉及董市、白洋、安福寺3个乡镇,目前,河道堤防系由董市、白洋、安福寺各乡镇组织群众性管养人员15名分段管理,每年明确事业费(含办公经费和人员经费)25.6万元/年,由各乡镇财政负担。堤防管养费3.9万元,每公里每年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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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枝江市财政拨付。

(四)计划下达与执行 1.资金下达

枝江市玛瑙河工程2009-2010年度项目,国家财政部水利部分两批下达专项资金1390万元。

2010年8月,湖北省财政厅以《关于下达2010年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中央专项资金的通知》(鄂财建发?2010?154号),下达玛瑙河出口段治理工程中央专项资金600万元到枝江市财政局。

同年10月,湖北省财政厅以《关于下达2010年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中央专项资金的通知》(鄂财建发?2010?234号),下达玛瑙河出口段治理工程中央专项资金790万元到枝江市财政局。

2.实施计划报批

2010年10月,枝江市水利局以《关于枝江市玛瑙河出口段治理工程第一批施工实施计划的请示》(枝水文?2010?52号)上报宜昌市水利水电局。同年12月,宜昌市水利水电局以《关于枝江市玛瑙河出口段治理工程2010度第一批实施计划的批复》(宜水函?2010?147号)批复枝江市水利局,批复工程总投资2873.10万元,其中,第一批实施计划工程总投资2318.23万元。

3.计划执行

根据项目法人提供的资料,截至稽察时,玛瑙河出口段治理工程已完成投资712.85万元,占投资计划2318.23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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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5%。

完成主要工程量:截至稽察时,完成土方开挖2.01万m3,占计划工程量6.25万m3的32.16 %;土方回填11.16万m3,占计划工程量15.22万m3的73.32%;干砌石0.86万m3, 计划工程量1.84万m3的46.74%;浆砌石0.24万m3,占计划工程量0.32万m3的75.0%,混凝土0.03万m3,占计划工程量0.55万m3的5.45%。

完成工程形象进度:西干渠原交通桥拆除工程、400m堤防防渗处理、2座灌溉闸加固等工程已经完成;堤防整治加固总长20.1km,已经完成10.5km;护岸护坡总长1.3km,已经完成0.9km。

(五)资金使用与管理 1、机构设置及制度执行

本项目建设资金由枝江市财政局集中支付中心管理(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局经济建设股收支),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的会计核算工作。项目法人内设综合财务科,配会计2名,科长兼主办会计,助理会计师职称;出纳无会计专业职称,两人均持证上岗。

项目法人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均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建账和进行会计核算。

2、资金到位

截至稽查时,本项目共到位基建项目资金1390万元,占年度实施计划2318.23万元的60%,其中,中央专项资金1390万元已全部到位,地方配套资金到位为零。

3、投资完成

截止2011年6月3日,项目法人共完成投资403.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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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计划2318.23万元的17.38%,其中,建安工程投资369.15万元,待摊投资33.86万元。

(六)工程质量和安全 1、质量管理体制

项目法人内设工程部,负责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了岗位职责划分,制订了“工程建设与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对监理单位管理制度”等规定。向市水利局质量监督站递交了质量监督申请,移交了测量控制点,参加了联合测量和技术交底会,委托并参加了监理主持的重要隐蔽单元工程联合验收,主持了工地第一次会议。

宜昌市水利局质量监督站发文明确了本工程的质量监督人员,以巡回检查方式进行质量、安全监督,制定有监督计划,认定了项目划分和主要分部工程,未见对工程进行现场检查的书面材料和质量监督通知书。

宜昌监理中心受项目法人委托,组织并进行了项目划分,明确了主要分部工程和重要隐蔽单元工程;主持了监理例会,签发了施工设计图纸,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接收了测量控制点,进行了施工测量控制网、原始地形和收方断面联合测量;核查了施工单位进场人员和设备,批准了进场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工程开工前的施工技术措施,组织了隐蔽单元工程联合测量,核定了单元工程质量等级,对关键部位进行了旁站监理,记录了旁站监理记录,批准了原材料进场报验单,对中间产品(混凝土和砂浆)取样送宜昌科信建设工程检测中心(以下简称科信检测中心)进行平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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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由湖北大禹水利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大禹公司)承建,二标段由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水总公司)承建,两施工单位均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且通过了ISO9001:2000标准质量体系认证,在现场成立了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持有建造师和安全工程师证件。项目部配有专职、持证的质检员和安全员,制订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施工图会审制度,开工前向作业班组进行了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签有安全责任书。现场设有简易试验室,可进行混凝土试块养护和填土干密度检测;对原材料和中间产品取样送武汉楚衡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衡检测公司)进行检测。

2、实体工程质量 (1)原材料及中间产品

工程使用的水泥、钢筋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均有出厂合格证和产品质量证明书,并在使用前抽样送检;砂石骨料在当地采购,粘土在项目法人指定的3个料场取料,块石在采石场采购,使用前均抽样送检;

两个标段的施工单位分别使用水泥240t和197t,各取试样1组;砂380m3和1300m3,分别取试样1组和5组;碎石750m3和2400m3,分别取试样2组和9组。湖北大禹公司使用钢筋16t,按不同规格取样8组,并对φ18钢筋接头取样1组,块石1150m3,取样1组。取样组数符合规范要求,样品送楚衡检测公司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各项指标均满足规范要求。

施工单位对不同标号的混凝土和砂浆作了配合比试验。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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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禹公司浇筑混凝土618m3,取试样14组,其中C20混凝土520m3、取试样5组,C25混凝土90m3、取试样8组,C15混凝土8m3、取试样1组;M7.5砂浆380m3、取样7组。湖北水总公司M7.5砂浆1001m3,取样11组,取样组数符合规范要求。试样送楚衡检测公司检测,检测结果表明,28天最小抗压强度均大于设计强度,平均抗压强度满足规范规定。

监理对混凝土和砂浆取样10组,其中,C20混凝土2组,C25混凝土4组,M7.5砂浆4组,试样送科信检测中心检测,取样组数符合规范要求。检测结果与施工单位相同。

(2)、土料填筑

设计单位的初设报告给出两个料场的最大干密度为1.77 g/cm3和1.74g/cm3。施工时项目法人向施工单位指定3个取料场。湖北水总公司在3个料场取样送楚衡检测公司检测,测得渗透系数在10 -6~10-7cm/s,最大干密度分别为1.73和1.67和1.58g/cm3,均小于初设报告值。湖北水总公司施工前作了碾压试验,确定铺土厚度30cm,推土机碾压5遍。施工时共填筑土料105000m3,取样706组,取样组数符合规范要求,测试结果符合设计要求。

(3)、锥探灌浆

锥探灌浆范围在左堤3+000-3+400,设计为6排,锥探孔孔排距均为1m。施工前湖北大禹公司取土样送化工地质矿山第十实验室进行了土质分析,现已施工完毕,监理拟布置探坑对灌浆质量进行检查后再进行质量等级评定。稽察组检查了施工记录,锥探孔开孔误差和孔斜小于规范值,孔口压力和泥浆粘度、容重基本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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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质量评定

2010年度施工项目按标段划分为2个单位工程、8个分部工程和694个单元工程,其中主要单元工程97个。已进行质量等级评定的单元工程有132个,全部合格,其中优良单元工程6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前期和设计

1.项目调整未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经查,在技施设计中,董江左堤2+200-2+500段干砌石护坡顶部防护范围由初设的堤顶变更为滩顶,减少主要工程量为块石护坡2532m3,碎石垫层931 m3,粗砂垫层474 m3,土石料回填1942 m3,浆砌石镇脚1009 m3,抛石1684 m3,工程投资由139万元减少到约80万元;增加董江左堤1+000-1+400段抛石护岸300m,新建30m长的浆砌石挡水坝,增加主要工程量为河床砂卵石开挖154 m3,坝体浆砌石408 m3,卵石回填32 m3,抛石1323 m3,增加投资约30 万元。设计单位未说明以上项目调整的原因,未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工程已按技施设计图施工。不符合《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利部水建?1998?16号)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部分项目设计深度不够

经查,在初步设计中,5座穿堤排涵出口增设消力池工程,但消力池尺寸确定缺少水力计算,技施设计也未加以完善,现场察看一新二桥桥涵发现,消力池出口未设计海漫及两侧护坡,存在下泄水流冲刷堤脚的安全隐患;董江堤3+000-3+400险情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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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堤身灌浆和堤后盖重压浸的防渗加固措施,但在初设报告中,未做堤身渗流和渗透稳定计算分析。以上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DL5021-93)第6.6.2和《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第8.1.6条的有关规定。

3.部分项目存在设计缺陷

经查,在技施设计图中,张家闸涵洞出口未做八字墙护坡及下游河道连接段设计,涵管排洪灌溉时存在冲刷堤脚的隐患;在初步设计中,入江口段干砌块石护岸工程,理论计算块石最小粒径22cm,重15kg,设计采用干砌块石厚度为50cm,无分析论证。以上不符合《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七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二)建设管理

监理职责履行不到位。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图核查深度不够,仅在技施设计图册封面上签字盖章;监理日志编写内容不全,部分无签名;监理实施细则无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如锥探灌浆,设计中未采用水泥,实施细则中提出要掺入适当水泥或水玻璃等;百余份锥探灌浆现场记录表中,未见现场监理签名。不符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第3.2.2、3.3.7、4.2.3、5.2.4和6.4.2条的规定。

(三)计划下达与执行 1.未下达地方配套资金计划

截至稽查时,未见省、市有关部门下达地方配套资金的文件,地方配套资金也未下达到项目法人。不符合国家财政部、水利部《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09?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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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第六条的规定。

(四)资金使用与管理 1.地方配套资金未到位

经查,截至稽查时,本项目中央专项资金1390万元已全部到位,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为零。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基字?1999?50号)第二条的规定。

2.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

经查,截至2011年6月1日,项目法人用专项资金支付各种费用33.86万元。其中,支付土地征用补偿费19.12万元(本项目初设批复文件中无此项内容),支付购置手提电脑、打印机、相机等办公管理设备费用2.34万元。不符合财政部、水利部《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819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3.未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工程进度款

经查,2011年3月8#记帐凭证支付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二标工程进度款125.75万元,所附原始凭证“现场签认单”、“2011年3月工程支付月报表”中所填已完工程量为估算预结数,非实际完成数。其中,出口护岸工程项目中,(1)“护坡基脚土方开挖”合同量20005m3,本期估算工程量24352.60m3,预结70%即17000m3;(2)“土石料回填”合同量1040m3,估算量2368m3,预结40%即950m3;(3)“干砌石护坡”合同工程量7425m3,估算量10698.80m3,预结50%即5500m3。工程进度款支付未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不符合财政部、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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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财基字?1999?139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4.资金支付不规范

经查,湖北省大禹水利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项目一标段工程建设,2011年1月14日开工,至2011年5月23日,已完工程量尚未办理进度款结算。2011年6月项目法人2#记帐凭证显示,向湖北大禹水利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借款120万元。不符合财政部、水利部《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财基字?1999?139号)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五)工程质量与安全 1.干砌块石施工不规范

经查,二标段玛瑙河入江口处两岸干砌块石护岸,设计厚度50cm,砌护长度均为300m。实际施工时,湖北水总公司使用的石料不是块石而是毛石,且使用前未对毛石进行修整,存在表面不平整度超标、叠砌、浮塞等问题。不符合《堤防工程技术规范》(SL51-93)第15.2.2条的规定。

2.堤身与建筑物结合处的填筑不满足规范要求

经查,施工单位在进行张家闸工作门竖井(右堤6+426)混凝土周围堤身粘土填筑时,在与竖井混凝土结合处未涂刷浓泥浆,填筑的粘土也未夯实,存在产生不均匀沉陷、在结合处拉裂、形成渗水通道等安全隐患。不符合《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第6.8.3条的规定。

(六)建后管护

建后工程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经查,玛瑙河河道堤防由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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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白洋、安福寺3个乡镇分别组织群众性管养人员15名分段管理,每年明确事业费(含办公经费和人员经费)25.6万元,由各乡镇财政负担,堤防管养费3.9万元,每公里每年1000元,由枝江市财政拨付,存在管理机构不落实,定性不明确,而且管理人员、经费明显不足等问题;现场查看也发现目前该处河段存在违章建筑、无序采砂、河床堆沙阻洪等河道管理问题。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国办发?2002?45号)第三条的规定。

三、整改意见

(一)省水利厅应协调省、市财政部门尽快下达并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工程建设任务顺利完成;督促枝江市河道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建统一的玛瑙河管理机构,实施人员“定岗定编”,落实工程“两项经费”,加强工程管理,确保河道安全运行。

(二)项目法人应及时归还占用的专项资金,及时收回非本项目内容的资金支付,及时扣回支付给施工单位的借款;规范工程支付管理,完善设计变更手续;

(三)项目法人应督促设计单位完善跨渠涵闸出口防冲设计,补充跨渠涵闸出口消力池消能计算,补充堤防险情段渗稳计算分析;责成监理单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规范工程进度款支付程序;责成施工单位及时办理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对未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的部位进行返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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